崇阳县统计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索引号 : 011359676/2024-08284 文       号 : 无
发文机构: 崇阳县统计局 主题分类: 统计
名       称: 崇阳县统计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 2024年03月26日
有效性: 有效
2023年,崇阳县统计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依法治国方针和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国家、省市和县统计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围绕崇阳县统计工作实际,加强统计法治基础建设,规范执法流程,强化法法治监督,创新法治宣传,切实提高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法治在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等方面的作用。现将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开展民法典宣传月系列活动。认真学习了崇阳县普法工作办公室下发的《关于组织开展全县2023年“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崇普法办文〔2023〕4号)文件精神,对宣传活动进行具体安排部署,要求坚持不懈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宣传,切实增强党员干部的法治意识。一是在本单位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民法典宣传标语,营造宣传氛围。二是在办公阵地粘贴宣传海报,扩大宣传影响力。三是组织全局干部集中观看集中观看2023年荆楚普法云课堂进校园第一期——武汉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武亦文以“‘典’亮生活 伴民同行”为主题的授课。四是在第五期主题党日活动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章节。
(二)积极推动统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巡察监督贯通融合。1.与纪检组协作配合。根据《湖北省纪检监察监督与统计监督协作配合暂行办法》要求,县统计局积极推进统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职能作用,强化协作配合,坚持同向发力、同增质效。根据纪检监察部门要求,及时派出精干力量配合纪委工作。2.与县委巡察办贯通协作。根据《省委巡视机构与省统计局有关工作贯通协作暂行办法》《中共崇阳县2022年巡察工作安排》要求,县统计局积极实施统计监督与县委巡察工作贯通融合,深入探索推进统计监督与巡察监督协同配合机制建设,并向县委巡察办对十五届县委第四轮、第五轮、第六轮巡察对象提供反馈意见函,提出了巡察过程中统计工作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及工作建议。推动落实贯通协调工作,推进机制高效规范运行。
(三)积极推进统计法进党校。2023年5月8日至6月9日,中共崇阳县委党校举办2023年上半年主体培训班。根据课程安排,5月30日下午,县统计局法规专业同志在县委党校为全县乡科级领导干部进修班和年轻干部成长工程培训班的100余名学员作了以《充分发挥统计监督职能 有效推动崇阳高质量发展》为题的统计专题讲座,讲座从统计工作重要吗、你必须弄懂的GDP、你应该了解的主要经济概念(指标)、你需要理清的模糊认识、统计不是估计等五个方面进行了系统阐述,并号召各位学员既要做统计法的学习者、宣传者,更要做统计法的执行者、守护者。此次培训,进一步加深了全县领导干部对统计工作的了解,增强了统计法律意识,为全力推进依法统计、夯实统计数据基础提供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四)扎实推进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工作。1.领导重视,思想统一。省市部署会后县统计局第一时间将省、市动员部署会议精神形成统计专报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县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决定将专项治理行动主要精神在县委常委会和政府常务会上传达学习,安排县统计局组织召开与省市同等规模的专项治理行动动员部署会,要求相关职能部门积极配合统计开展自查自纠工作。4月10日和4月14日,在中共崇阳县委常务委员会第十五届39次会议和县政府党组会议暨县政府2023年第5次常务会议上,传达学习了省、市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动员部署会议精神。10月19日,崇阳县组织召开县政府党组会议暨县政府2023年第14次常务会议,传达学习湖北省统计局转发《国家统计局关于2022年查处的7起重大统计违法案件的通报》精神,对相关部门和乡镇开展警示教育,并要求从通报案例中深刻吸取教训,抓紧抓实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强化当期数据质量管控。2.组建机构,细化方案。根据《咸宁市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咸宁市统计局关于做好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和《关于成立咸宁市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崇阳县实际,制定县级实施方案和自查自纠工作方案,制定路线图、列出时间表,将专项治理落实落细,并成立了崇阳县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任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统计局,统筹指导全县专项治理工作。3.动员部署,统筹推进。4月3日下午,崇阳县组织召开全县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动员部署会议,会上传达学习了省、市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动员部署会议精神,要求各部门一定要提高站位,深化认识,把握关键,担当尽责,协同推进,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从严从实开展好全县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县统计局成立领导小组工作专班,具体负责全县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工作。4.有序开展,确保进度。自专项治理行动开展以来,崇阳县已完成核查单位数1295家次,其中限上商贸单位总数为169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21家,能源企业121家,投资项目288个,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31家,资质以上房地产建筑业企业45家,劳动工资388家,研发企业102家,入退库企业10家,“四下”抽样企业20家,对所有统计平台对象进行实地对照检查,并开展平台数据核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五)组织统计业务培训。一是上门培训,我局组织专业人员对更换统计员的“四上”企业和乡镇进行上门培训,要求企业及乡镇尽量固定统计员,新接手统计员务必系统学习统计知识及法律法规,确保在三个月内培训到位。二是重点培训,对数据出现异常的企业专门组织重点培训,了解数据异常的原因,并加以分析。三是及时培训,对月度新进规企业和年度小进规企业及时组织统计员参加培训,确保在三个月内培训到位。四是常态化培训。2023年2月-3月,我局开展了各专业年报和定期报表培训会,各专业人员及法规工作人员对所有四上企业、各乡镇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及专业业务培训,传达学习统计法律法规以及专业业务指标解释。
(六)健全落实相关制度。一是建章立制,统计基层基础得到进一步夯实。制定《报表质量全流程监管制度》,加强报表事前、事中提醒监管和事后核实检查,提升统计报表数据质量审核监控质效。二是印发《防惩统计造假有关法律知识学习宣传手册》发放至各乡镇和县直相关单位,督促各乡镇党委、政府和县直相关单位对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进行再重温、再学习,保证对《意见》《办法》《规定》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学习到位、认识到位。 三是印发了《崇阳县“四上”企业统计工作业务考核办法的通知》,制定《崇阳县“四上”企业统计工作业务考核办法》,根据企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报表上报及时性、统计数据质量及其他日常统计工作对所有“四上”企业实地开展考核评分,按评分等次发放统计员津补贴。2023年,我县共对333家企业发放年度统计员津补贴72.19万元,统计人员责任感进一步增强,积极性、主动性得到提升,切实提高了企业数据质量和统计台账建设水平。四是严格落实《咸宁市统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办法》《统计违法举报线索管理办法》《咸宁市统计数据质量评估会议制度》,严格遵守各专业统计业务工作操作规范,认真执行《专业统计数据质量评估办法》《数据质量评估会议制度》。认真贯彻落实《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我局对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强调这项工作,并进行了多次全面清查,没有发现此类现象。同时坚持每季度填报《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台账》报送咸宁市统计局,建立电子台账和纸质台账,确保有据可查。
(七)扎实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工作。为深入贯彻落实部门联合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监管工作目标,进一步规范统计调查行为,不断提升统计源头数据质量,充分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有效推动各项统计法治工作落实,根据《崇阳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7月底,崇阳县统计局联合崇阳县市场监管局、崇阳县科经局、崇阳县住建局对湖北铭达塑胶制品有限公司、湖北康恩萃药业有限公司、崇阳县众邦置业有限公司、崇阳军林世纪保安服务有限公司4家规上企业展开“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执法检查。检查内容主要包括调查对象依法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以及统计数据质量情况,对统计法规和统计制度执行情况,营业执照(登记证)规范使用情况等。按照抽查事项清单,采取书面检查、实地核查等方式进行。重点检查了企业统计台账、财务报表、纳税申报表等统计资料,核对联网直报报表和统计数据支撑资料。检查组还查看了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向企业主要负责人和统计员进行了交谈,并宣传统计法律法规。在检查过程中,企业会计人员积极配合,及时提供统计数据上报凭证、计算方法、统计台账和材料来源,检查数据与统计联网直报平台数据一致,未发现统计违纪违法问题,4家企业的执法检查结果均已录入湖北省“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通过此次检查,进一步推动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对强化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提高源头统计数据质量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切实增强了企业依法统计意识。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1.强化组织领导。局主要负责同志严格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要求,把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不断健全完善法治政府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多次听取汇报、研究法治建设工作,为推进统计法治建设提供保障、创造条件。
2.带头学法普法守法用法。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等形式带头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及时跟进学习各级法治政府建设相关会议精神。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列入全年学习计划,组织学习。局领导班子成员严格履行法治建设职责,将学法守法用法情况纳入个人年终述职报告。
三、存在的问题
2023年,我局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推进依法统计的力度有待加强。部分统计工作人员对统计业务、统计法律法规知识了解不够全面,导致统计数据质量和准确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是执法队伍建设有待加强。统计执法人员既要熟悉相应的统计方法制度,掌握丰富的统计学知识和相应的法律知识,还要有一定的财务、会计、审计等专业知识,当前统计部门的相关专业人员很难达到执法工作所要求的知识水平。
三是统计法治宣传有待加强。统计法治宣传形式还比较单一,宣传力度不够,效果不明显。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一)不断加大宣传力度。国家出台了1部专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4部统计行政法规,还有一些地方性统计法规、统计行政规章、统计规范性文件等等。但是,这些法条目前只有我们统计人比较熟知,而我们的地方各级政府以及统计调查对象学习的不多,了解不够深入,违法意识不强,还需要通过媒体等各种渠道加大宣传力度。以“12.4”宪法活动日和“12.8”《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纪念日为契机,多形式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活动,结合年终培训会大力开展普法宣传,积极推进依法治统。
(二)逐步壮大执法队伍。国家统计局于2017年4月成立的执法监督局,紧接着省、市、县都陆续成立了执法监督机构。监督机构的成立才能确保监督机制的落实。然而,由于监督机构成立的时间不长,相应的执法人员更是缺乏,崇阳县统计局目前只有2名持有统计执法证人员,统计执法中定期检查、不定期检查、重点检查、经常性检查由2名持证人员兼任,导致每年的““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都人员紧张,来年要进一步鼓励全局符合报考条件干部积极参考。
(三)继续强化统计培训。一是业务培训,除年终开展各专业常态化的年报培训会外,还要不定期组织专业人员对更换统计员的“四上”企业和乡镇进行上门培训,要求企业及乡镇尽量固定统计员,新接手统计员务必系统学习统计业务知识。二是统计法律法规培训,持续推进统计法进党校,继续推进《意见》《办法》《规定》和《监督意见》学习,大力推进法治培训,强化对基层统计人员的统计法律培训,督促各专业股室将统计法知识纳入统计工作会议必备内容,坚持以会代训。
2024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