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阳县港口乡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索引号 : 011359676/2024-08316 文       号 :

发文机构: 港口乡政府 主题分类: 其他

名       称: 崇阳县港口乡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 2024年03月26日

有效性: 有效

港口乡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一年来,港口乡党委、政府按照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港口乡2023年度法治建设工作细则等相关文件的工作要求和任务,始终坚持党委领导、服务大局、依法行政的原则,积极履职尽责,做到四个亲自,执行五项原则,依法依规决策,支持督导职责,强化队伍建设,推进法宣引导,开展述职检查,落实考核问责,深化一站式矛盾调处,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充分发挥了新时代法治建设引领、支撑、示范作用,使社会和谐稳定基础进一步稳固,政务服务环境进一步优化,人民群众安全感幸福感和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一、2023年的工作回顾

2023年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我县开启武汉都市圈自然生态公园城市样板区建设的首战之年,亦是港口乡荣获“平安建设示范乡镇”后保持战果的关键之年,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以维护人民利益为宗旨,以提升社会和谐稳定为目标,以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为核心,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落实县委三级干部会议精神,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目标。

一年来,我们强化法治建设领导,提高了依法履职能力,全面履行了法治建设责任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始终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成立了以乡党委书记为组长、乡长为第一副组长、乡直各单位和各村支部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乡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对法治建设工作负总责,法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各司其职,积极抓落实。根据“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乡党委政府与法治建设成员单位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印发《2023年度法治建设工作细则》,细化内容,明确职责,强化考核,做到同步规划、同步部署、同步检查、同步考核,按照“细化、量化、标准化、科学化”的要求,推行“目标管理职责制”和“岗位职责制”,制定法治建设年度计划、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等作为乡党委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度组织学习16次,集体研讨交流5次,专题报告22场,观看学习视频1次,现场调研1次,集中参加荆楚普法云课堂学习6期,驻村干部进村集中宣讲党的二十大精神13次,落实“一学一报”、意识形态风险研判分析和法治月报制度,实行乡党委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清单制,积极开展党政领导班子及主要负责人述职述廉述法活动。              

一年来,我们深入推行依法履职完善矛盾预防调处机制,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乡党委坚持依法决策,规范决策程序,落实重大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全过程记录制度。制定港口乡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重大行政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制度、政务公开信息发布及合法性审查制度、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一站式调解实施方案、开展社会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依法对港口乡2022年法治建设工作报告、关于撤销大东港涌水口水源地饮水水源保护区、港口乡2023年秋冬农业综合开发实施方案、开展学校春季开学及开学期间常态化检查专项行动方案等重大决策事项公开。全力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和实体化运行,积极开展扫黑除恶常态化斗争和打击“村霸”专项整治行动,坚决做到“黑恶必除,除恶务尽”,强化线索联排,引导群众积极举报问题线索,组织派出所、驻村干部和扫黑除恶领导成员对辖区内重点人群、所驻村、分管领域开展双重梳理和摸排128次,截至目前港口乡未出现黑恶势力和“村霸”“问题”和“苗头”。高度重视普法宣传,坚持以“八五”普法谋划、2023年港口乡普法责任清单及普法工作要点为主线,注重宣传贴近群众、贴近实际、贴近生活,精心组织,创新形式、丰富内容,不断增强法治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采取会议、标语、传单、宣传车、村村响、湾子夜话、创建活动、文艺表演等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宣传,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民法典》《国家安全法》《反电信网络诈骗法》《防止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信访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等法律法规等内容,召开(收听)普法宣传会议18场,悬挂宣传标语16幅,宣传栏13幅,发放传单2万多份,张贴海报1800余份,并采取宣传车、广播喇叭、LED电子滚动屏等形式宣传若干次,召开湾子夜话宣讲52次,组织乡村两级干部集中学法17次,港口乡政府24名干部全部完成法宣在线学习任务,全部参加考试,参考率100%,平均分数97.92分。利用“五好中心户长”“平安咸宁全域提升”“平安创建”等专项活动持续开展宣传工作,努力提高全民的法律意识和遵纪守法观念,做到法律知识家家都有明白人,实现学法、懂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一年来,我们强化导向机制,积极推进法治建设创新,推动法治政府向纵深开展。聚焦2023年法治工作要点,实行清单化管理,加强基层组织、基础工作、基本能力建设,构建党建引领“三治融合”基层社会治理体系,着力提升法治建设能力。配强村治调主任,落实网格员队伍职业保障,实行联席会议机制,加强乡村两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和实体化运行,积极主动作为,加大政法双评宣传力度,强化外部监督,倒逼提升行政效能。以共同缔造推动乡村治理创新,利用“共同缔造+法治宣传”打造柏岭村三里王家法治宣传示范点,积极开展“一下三民”实践活动,突出“党建引领”“积分制”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突出作用,深化党员干部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部门领导班子下基层走访1208次,收集“三张清单”涉及民生问题37个,实现整体销号。乡综治中心联合白霓法庭在小沙坪村利用湾子夜话开展反电信诈骗、防范非法集资、扫黑除恶等宣讲,邀请县文工团借助文艺演出在小东港村开展寓教于乐普法宣传,充实基层平安建设工作力量,落实“一村一格一警(辅警)、一村一法律顾问”,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实现辅警、法律顾问在13个行政村中全覆盖。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虚心听取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贯彻实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重视行政复议在化解行政争议中的作用,畅通复议渠道,规范复议程序,联合县信访局举办涉稳重点人员听证会1场。统筹基层政法、信访等平安建设资源和力量,推进建立综治(网格)中心一体化运行、基层各类网格“多网合一”建设,打造“四位一体”工作平台,加强稳定形势的分析研判,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坚持每月开展平安指数分析,认真研究维稳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切实把影响稳定的问题找准摸清,采取针对性措施预防。延伸矛盾调解网络到村组,形成多部门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的大调解格局,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的综合作用,积极预防和减少群体性事件发生,及时协调督办重点矛盾纠纷,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完善矛盾联调、问题联治、平安联创机制,让群众反映诉求,解决矛盾“只跑一地,只进一门”。持续开展矛盾纠纷“大走访、大排查、大化解”行动,依托“综治网格”,充分发挥村干部、中心户长等力量,深入村湾走访弱势群体、困难群体和特殊群体,共走访排查2.9万余人次,化解矛盾纠纷292件,实现常态化开展矛盾纠纷、风险隐患排查化解,矛盾调解率100%,调解成功率达97.6%,稳控(化解)重点信访案件6起,化解积案1起,网上收到信访案件(建议)共计168件(条),做到件件有回复,办结率、参评满意率均达100%。

一年来,我们加大经费投入,积极推进法治阵地建设,法治文化更加浓厚乡政府在“人、财、物”上统筹向法治建设倾斜,投入30余万元资金对乡村两级综治中心重新整修和标准化建设,添置了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不断完善各类规章制度,不断加强综治中心软硬件建设,使综治工作中心达到“四个化”要求即硬件建设标准化;制度建设规范化;组织建设网络化;日常管理严格化。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参与法治宣传,群众出钱出物、投工投劳共同打造柏岭村三里王家法治宣传示范点,充分利用各村法治宣传栏、宣传墙、法治小景观,将宪法、名言警句、法律小故事等内容融入农村法治建设,打造法治宣传“小阵地”7个。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普法工作点多面广,任务重,对于如何进一步提高普法工作质量,丰富宣传方式和内容,提升普法效果上,有待进一步努力。二是执法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升,法治建设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执法业务水平和综合执法能力参差不齐,部分人员对新方法掌握不够,面对新问题方法不多。

三、2024年工作思路      

一是把握普法关键,在法宣效果上有新突破。统筹普法内容,做到分门别类,实行清单化管理,继续加强法制培训,深入抓好干部学法用法,进一步提高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素质和执法能力,让每一次公平公正的执法行为变成生动的普法现场。进一步发挥“两代表一委员”、法律顾问、法律明白人、中心户长等“关键少数”作用,利用重要时点开展全面普法。广泛开展农村学法用法教育,创新推进“创建+法宣”“共同缔造+法宣”“文艺+法宣”、法治文化阵地、互联网等方式,利用灵活多样的形式和丰富多彩的内容,大力宣传法律知识,让群众知法、学法,守法,用法,增强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意识,不断提高农村法治化水平。

二是提升执法水平,在法治建设上有新提升。推动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民法典》《信访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法律知识,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切实增强依法行政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同时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增强法治政府的透明度,做到“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利用各种渠道依法向社会公示,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进一步提升政府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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