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的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起草说明
索引号 : 011359676/2022-04325 文       号 : 无
发文机构: 崇阳县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 主题分类: 其他
名       称: 《崇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的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起草说明 发布日期: 2022年02月18日
有效性: 有效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绿色崛起战略,充分发挥企业技术创新主体作用,推动科技创新成为发展的核心驱动力,开创科技创新引领崇阳高质量发展新格局,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我局代拟了《崇阳县关于加强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的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情况汇报如下:
一、编制依据
依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咸政规[2021]2号)文件精神,把科技创新工作摆在发展核心位置,强化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硬核支撑。健全财政科技经费稳定增长机制,确保地方配套奖励资金足额预算、及时到位,引导企业加大科技投入,推动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县科经局坚持政策法规和地方特色相结合的原则,会同县市场监管局、县科协等单位完成《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起草工作。
二、编制过程
县科经局参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于4月25日草拟了《实施办法(初稿)》,然后根据县科经局党组讨论意见进行了修改,于5月6日形成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三、主要内容
《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共分加快培育创新创业主体、加快建设高质量创新平台、加快培育区域创新创业载体、加快构建科技创新服务体系、优化科技创新和人才发展环境等5部分22条。
(一)加快培育创新创业主体。
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支持企业承担国家、省科技计划项目,组织实施一批市级重大科技专项,培育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二)加快建设高质量创新平台。
鼓励建设高水平技术创新平台,支持建设高质量创业孵化平台,支持科技企业孵化器提档升级,加大农业科技创新支持力度。
(三)加快培育区域创新创业载体。
加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力度,鼓励各类科技成果来崇转化,以技术研发、技术转让方式承接科技成果,并实现产业化;鼓励科技成果登记,技术合同认定登记;鼓励申报科学技术奖。
(四)加快构建科技创新服务体系。
支持企业与高校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加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机构建设,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
(五)优化科技创新和人才发展环境。
加大科技金融支持力度,加大知识产权创造激励力度, 鼓励申请发明专利,支持知识产权示范建设,加强知识产权服务,鼓励企业争创精品名牌,实施标准化项目奖励,支持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完善科技创新服务管理机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