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崇阳县畜禽养殖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情况说明

索引号 : 011359676/2023-20631 文       号 :

发文机构: 崇阳县农业农村局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名       称: 关于《崇阳县畜禽养殖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 2023年07月17日

有效性: 有效

根据县政府的安排,依据国家、省、市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由崇阳县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起草了《崇阳县畜禽养殖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将起草有关说明如下:

一、制定背景

由于《崇阳县畜禽规模养殖管理办法》([2017]56号)已于2022年1月5日失效,畜禽养殖无据可依,为规范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生产经营行为,压实主体责任,促进我县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积极打造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特起草本《管理办法》。

二、制定依据

《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崇政发[2022]7号)

三、《管理办法》的框架和主要内容

本《管理办法》分七章三十六条,主要有总则、规划布局、备案管理、生产管理、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构成。

第一部分是总则。

第二部分是规划布局。主要对畜禽养殖场(小区)的养殖区域进行划分,将我县行政辖区内畜禽养殖区域划分为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三大类。

第三部分是备案管理。规定了畜禽养殖场(小区)具备备案资格的标准以及备案程序。

第四部分是生产管理。主要规范畜禽养殖场(小区)的生产经营行为,明确畜禽养殖者、畜禽饲养人员的从业资格,规范饲料、兽药的使用,建立药物残留检测制度、养殖档案制度等,对畜禽养殖场(小区)动物防疫、检疫、无害化处理、畜禽养殖粪污等行为做出规定,对畜禽养殖场(小区)给出人畜共患传染病、重大动物疫情、病死畜禽的应对措施。

第五部分是监督管理。加强对畜禽养殖的监督管理,落实畜禽养殖布局规划,完善备案程序,组织实施畜禽生产规范,指导安全生产,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

第六部分是法律责任。加强对畜禽养殖的监督管理,对于养殖场违反法律、法规以及本《管理办法》的行为做出惩处。

第七部分是附则。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根据前期征求意见和近期反馈情况,各单位、部门对该《管理办法》高度期待,县提交政府常委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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