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政协六届一次会议第014号提案的答复
索引号 : 011359676/2023-08136 文       号 : 无
发文机构: 崇阳县财政局 主题分类: 财政
名       称: 关于对市政协六届一次会议第014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3年03月06日
有效性: 有效
崇阳县文化和旅游局:
现将市政协六届一次会议第014号提案提出的有关《关于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的建议》方面的提案办理情况函复如下,请综合后一并答复提案者:
一、规范和加强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补助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对违规使用资金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处理。推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把非遗保护经费列入财政预算。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继续改善和加强对非遗的金融服务。健全多元投入机制,支持和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捐赠、资助、依法设立基金会等形式参与非遗保护。。
二、财政部门积极配合文化和旅游部门向上级争取专项资金,县级适当补助的办法,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