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政协六届一次会议第014号提案的答复

索引号 : 011359676/2023-08136 文       号 :

发文机构: 崇阳县财政局 主题分类: 财政

名       称: 关于对市政协六届一次会议第014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3年03月06日

有效性: 有效

崇阳县文化和旅游局:

现将市政协次会议第014号提案出的有关关于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的建议提案办理情况函复下,请综合后一并答复提案者

一、规范和加强国家非物质文化保护补助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对非物质文化保护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对违规使用资金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处理。推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把非遗保护经费列入财政预算。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继续改善和加强对非遗的金融服务。健全多元投入机制,支持和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捐赠、资助、依法设立基金会等形式参与非遗保护。

二、财政部合文旅游部门向上级争取专项资金,县级适当补助的办法,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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