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崇阳县十一届二次会议第28号提案:关于整治学校周边流动食品摊点的提案
索引号 : 011359676/2023-25819 文       号 : 无
发文机构: 崇阳县政协提案委员会 主题分类: 其他
名       称: 政协崇阳县十一届二次会议第28号提案:关于整治学校周边流动食品摊点的提案 发布日期: 2023年09月01日
有效性: 有效
事实与理由
学校周边食品安全关系到广大中小学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学生在校外购买食品的现象非常普遍,学校周边流动摊点的食品安全隐患应引起高度重视。
目前,我县城区学校周边均有流动食品摊贩经营,经营者大多没有依法取得《食品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从业人员《健康证》,经营的大多是速食、零食和自制食品,且以高热量、富含色素和添加剂的高温油炸食品、烧烤食品为主,所售食品不少直接裸露在外,加工环境更是露天作业,食品卫生状况和加工环境令人堪忧。更有甚者,一些商贩为获取最大利润,出售过期、变质食品。所有这些给学生身体健康造成危害,更有可能酿成食品安全事故。这些流动摊点营业时间主要集中在学生早上上学和晚上放学高峰时段,家长接送学生的车流人流和流动摊点交织扎堆,有的摊点被学生围得水泄不通,经常出现交通拥堵、人车刮擦等事件,存在严重的交通安全隐患。
建 议
1、建议城管执法局、卫健局、市场监管局等主要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职责,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学校周边流动摊贩食品摊点进行集中整治。
2、完善食品摊贩规划布局,按照方便群众、合理布局的原则,划定固定区域,归行化市,优化环境,将学校周边流动食品摊点集中到固定区域经营,确定经营时段,明确禁止经营区域。
3、规范食品摊贩档案登记,县卫健局要加强学校周边食品摊点的卫生条件评价、审查。市场监管部门要建立健全食品摊贩摊点经营进行备案,落实专人负责备案管理工作,制作并发放食品摊贩摊点信息公开栏,实行亮卡经营,并及时将食品摊贩摊点档案信息通报给卫健局和城管部门。
4.落实食品摊贩监管职责。城管部门要加强食品摊贩执行城市管理相关规定的监督检查,督促指导流动食品摊贩主动备案并归集到规定区域经营,依法查处、取缔划定区域和确定时段以及临时路段、时段以外的食品摊贩违法经营行为;县卫健局要强化食品摊贩经营的日常监管,确定日常监管重点、方式、频次,建立完善食品摊贩档案,开展监督抽查和食品经营安全风险排查,依法查处食品经营违法行为;县卫健局要按照国家食品卫生标准对食品摊点人员、场所、食材、设施设备等卫生条件、卫生防护和从业人员健康卫生状况实施日常检查监督,防止食品污染和有害因素对人体的危害。
5.强化宣传教育引导。加强食品安全和市容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宣传,有针对性地抓好食品摊贩教育培训,引导食品摊贩履行法定义务,切实改善经营条件和工艺技术,加强风险管控,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做到诚信经营,做良心食品、放心食品;学校要加强学生食品安全和饮食健康教育,让学生明白“病从口入”的道理,积极引导学生远离不卫生、不健康、不安全的食品,增强学生食品安全意识和安全消费能力。
经提案委员会审查,同意立案。
崇阳县政协提案委员会
2022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