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阳县2018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索引号 : 011359676/2020-16848 文       号 :

发文机构: 崇阳县审计局 主题分类: 审计

名       称: 崇阳县2018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 2020年10月22日

有效性: 有效

——2019年7月29日在崇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

县审计局局长   房四平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报告2018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县委、县政府部署,县审计局依法审计了2018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现将审计结果报告如下:

结果表明,2018年我县财税部门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全县发展战略,坚决落实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严格履行财政职责,继续深化财政管理改革,完善预算管理体系,创新财政扶持政策,支持企业转型升级,大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切实保障民生和重点支出,较好地完成了全年财政收支预算任务,保证了全县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健康平稳发展。

——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实现了财政收入平稳增长。2018年我国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县财税部门积极响应中央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审时度势,积极采取房地产产业税收清理,夯实征管基础,精细化管理等有效措施,实现财政收入的平稳增长,其中税收收入增长14.14%,占本级公共预算收入的64.02%,税收增长主要体现在增值税及附加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等方面。

——优化支出结构,保障重点支出和民生支出稳步增长。2018年财税部门克服困难,立足保民生、保重点、保稳定,财政支出进度进一步加快,资金调度更加合理。教育、卫生、社保等方面支出进度进一步加快,民生方面支出比重进一步提高。其中8项重点支出增长5.92%,增长主要体现在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节能环保等3个方面。11项民生支出占全县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77.67%,增长18.15%,增长主要体现在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节能环保、农林水、交通运输5个方面。

——民生工程快速推进,民生政策得到有效落实。2018年,县委、县政府坚持民生至上理念,把改善民生福祉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落实惠农政策,在社会保障、教育、文化、医疗、扶贫等方面发力,努力给人民带来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让更多人民群众共享发展成果。2018年发放民政优抚和社会救助资金12800万元,发放残疾救助资金904万元,发放退耕还林补助683.79万元,拨付政策性农业保险赔款500万元,发放耕地地力补贴资金3330万元,发放棉花目标价格补贴45万元,涉农补贴资金全部通过“一卡通”打卡发放到户,确保了党的各项惠民政策真正落到实处。

——审计监督机制进一步健全,加强审计问题追踪整改落实情况,效果显著。相关单位和部门针对审计报告中提出的问题,制定了相应的措施并积极持续开展整改工作,加强管理,完善相关制度,整改效果显著,审计整改情况已于2018年11月29日书面向县人大常委会进行了报告。

一、县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从审计结果看,2018年我县财政预算收支达到预期目标,总体情况良好,但在预算执行、资金拨付等方面存在一些需要进一步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一是预算执行刚性约束不强。2018年预算执行相对平稳,支出总额未超出预算数,但交通运输、其他2项共超预算拨款328.68万元,超预算的原因主要是交通运输下的“农村公路养护配套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非本级预算单位的支出列入“其他”。二是财政预算资金拨付不均衡。2018年3月份、6月份、8月份、12月份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拨款进度分别为14.27%、12.35%、11.51%、18.83%,占全年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56.96%,公共财政预算资金拨付进度不均衡,基本集中在季度末或年底拨付。三是财政资金结存较大,预算单位指标执行率不高。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率77.73% ,其中:全县一级预算单位共有37家预算指标执行率低于80%,主要原因是预算单位项目跨年完工,人员奖金未及时发放。四是滞拨上级专款。截至2019年6月底仍有部分资金未及时拨付,滞拨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未实施或实施未完工结算。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2019年5月至6月,对全县80家一级预算单位2018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全覆盖审计,重点对67家单位进行了核实,并延伸调查了部分二级单位。审计发现主要存在8个问题:一是部分单位预算执行率不高。2018年全县80家一级单位共下达指标(含以前年度结转指标)287479.19万元,预算执行数239478.18万元,平均预算执行率83.3%,总体执行情况良好,但有37家单位(包括一级单位及其下属单位)预算执行率低于80%,有6家单位预算执行率低于50%。二是预算执行进度不均衡。在预算执行进度方面,有8家单位第四季度的预算执行进度超过50%,主要表现为人员支出、项目资金集中在12月份支付。三是决算报表数据与会计账簿数据不一致,差异较大。2018年有22家单位的决算报表数据与财务会计报表数据不一致,存在较大差异,其中财务收入大于决算收入涉及10家单位,差异金额 2535.23 万元;财务收入小于决算收入涉及12家单位,差异金额1730.25万元;财务支出大于决算支出涉及11家单位,差异金额 1342.83 万元,财务支出小于决算支出涉及9家单位,差异金额2881.15万元。主要原因是部分预算单位财务核算不规范,决算数据填列有误,预算外收支未纳入决算等。四是国库支付系统经济科目分类与实际支付内容不一致。其中有4家单位在“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列支租车费、办公用品、水电费、法律顾问费、项目工程款等支出,共计8笔,金额22.97万元;6家单位在“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列支差旅费、宣传费、维修招待费、质保金等,共计14笔,金额17.06万元;10家单位在“其他支出”列支交通费、招待费等公用经费、项目工程款等,共计22笔,金额66.49万元;1家单位在“其他资本性支出”列支会议费、公车油料费、招待费,共计13笔,金额6.65万元。五是重复享受产假工资。截止2018年底,全县共有28家单位在2013-2017年间职工在休产假期间,既领取了生育津贴,又在单位领取了工资,共计120人,涉及金额 76.05 万元。六是会计核算不规范。2018年有11家单位存在大额资金支付无领导班子集体决策的会议纪要、单位职工借款长期未归还或报销冲账等会计核算不规范的问题,涉及金额 89.01 万元。七是2家单位银行账户开设未在财政部门备案。八是政府采购手续不规范。崇阳县中小学后勤工作办公室对全县中小学食堂大宗商品的采购通过招投标程序确定了供应商名录,但有2所学校的部分大宗商品的采购供应商未在名录中;1家单位政府采购手续不规范,金额6.5万元。

三、脱贫攻坚政策落实和扶贫项目资金及惠民资金管理使用审计情况

2019年3月至4月,省审计厅对崇阳县2018年度脱贫攻坚政策落实、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和扶贫项目建设运营情况,及2017至2018年惠民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发现了扶贫政策落实和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易地扶贫搬迁任务完成及政策执行、惠民资金管理使用三个方面的问题。

四、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投入和使用绩效审计情况

2018年12月至2019年3月,咸宁市审计局对崇阳县2018年度棚改和公共租赁住房的投资、建设、分配、使用和后续管理等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发现了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及其他资金管理使用方面。个别单位公租房租金收入9.86万元未上缴财政非税专户,应收未收公租房租金0.94万元。二是安居工程住房建设和使用管理方面。教育城公租房长期空置1套;2人违规多占公租房。三是其他方面。个别卫生院公租房工程在发出中标通知书3个月内未签订施工合同。

五、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2018年7月至2019年6月,县审计局对全县90个工程项目进行了工程结算审计,审计项目送审金额30179.46万元,审定金额25132.03万元,审减金额5047.43万元,审减率16.72%。

六、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审计情况

2018年6月至2019年6月,县审计局对11家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任期内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发现主要存在7个问题:一是1家单位滞拨专项资金97.63万元。二是单位历史遗留发票长期未入账,滞留于几任出纳手中,涉及金额74.56万元。三是8家单位财务核算不规范,如报销手续不全、现金支付不规范、收入挂往来、未履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等,涉及金额124.88万元。四是1家单位的往来账款未及时清理,涉及金额1325.46万元。五是5家单位违规发放生育津贴15.37万元。六是2家单位违规发放奖金、补助1.95万元。七是1家单位无预算列支费用,涉及金额18.92万元。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被审计单位积极制定整改方案并向县审计局提交了书面整改报告,并将进一步严格执行预算,规范财务管理,完善和健全内控制度。

七、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情况

2018年7月至8月,县审计局对2个乡镇2016年至2017年土地资源、森林资源等重点领域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审计发现存在4个问题:一是个别村民违法占用耕地挖砂,占地面积4001.3平方米。二是个别村民在自己责任山上擅自砍伐杂木40棵,6.2立方米,价值2500元。三是有1户农民违法采矿。四是有1人盗伐林木46.61立方米。

针对发现的问题,有关执法部门已及时介入并作出了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补栽树木、停止开产、恢复原种植面貌等处理处罚。

八、审计建议

(一)从严执行预算,确保预算执行规范。一是财税部门以及各预算单位应重视预算执行工作,严格按照县人大批复的预算组织开展预算执行工作,严格按照批复的预算支出科目、级次和项目执行,严格控制不同科目、预算级次或者项目间预算资金的调剂;二是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安排预算指标,非特殊原因不得滞留财政支出指标,确保财政支出政策的贯彻落实;三是继续完善“全口径”预算管理制度,加强财政“精细化”管理,减少预算调整事项,缩小财政预决算差异。

(二)强化财务核算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政策法规。加强财务人员业务素质的培训和业务能力的提升,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和核算,严格按照《会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财务核算,杜绝不合规凭据报账的现象;重视和加强财务预决算的工作,不得随意调整财务数据和决算数据,提高财务核算和决算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

(三)进一步优化财政收支结构,防范和化解各种风险隐患。一是在继续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的同时,依法加强税收征管,确保应收尽收,为重点支出提供财力保障;二是优化支出结构,厉行勤俭节约,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三是优化财政资源配置,盘活存量、用好增量,不断增强财政的宏观调控和公共服务能力。

(四)规范借款手续,加大出借资金的清欠力度。各单位出借资金应规范借款流程,列明借款用途、承诺还款时间,大额资金借款应附会议纪要等相关资料,报相关领导签字审批,对于长期挂账的借款应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如通过法律诉讼、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等途径清收,确保财政资金安全。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我们将更加扎实地把县委、县政府各项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好,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审计工作围绕中心,更好服务改革发展的使命感和责任感,突出审计监督重点,更加有效发挥审计在服务改革发展中的职能作用,自觉接受县人大的指导和监督,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为打造“美丽崇阳,魅力崇阳”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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