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阳县城市城管执法局 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索引号 : 011359676/2024-22227 文       号 :

发文机构: 崇阳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名       称: 崇阳县城市城管执法局 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发布日期: 2024年09月09日

有效性: 有效

为切实履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职责,确保“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落实到位,按照省市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求,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在城市管理领域的全覆盖,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工作目标

按照省市县部署要求,通过运用随机抽取监管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全面公开随机抽查工作流程的抽查方式,逐步规范“双随机”监管工作各个环节,不断加强监督检查,真正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规范化、标准化。

二、基本原则

(一)规范监管。严格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确保“双随机”抽查依法有序进行。

(二)公正高效。坚持公正、公平、文明执法,提升监管效能,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优化市场环境。

(三)公开透明。公开“双随机、一公开”各项规定和工作制度,实行阳光执法,接受社会监督。

(四)协同推进。探索跨部门、跨行业联合随机抽查,建立健全纵向联通、横向协调的监管体系。

三、主要任务

(一)建立“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监管机制。结合实际情况,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对“双随机、一公开”做到全面公开、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

(二)建立市场主体名录库。根据执法检查要求,对城区餐饮厨余垃圾的收集检查、市容市貌的监督管理检查、对城市建筑垃圾(渣土)处置的检查。

(三)建立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库。按照有关要求,对我局具有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进行统一编录,如有变动,及时更新。

(四)建立“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严格按照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章,建立健全“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五)制定工作实施细则。根据要求,制定我局相关实施细则组织实施。

(六)全面公开监管信息。按照信息公开的要求,实时全流程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七)实行动态管理。对市场主体名录库、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库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录入、更新相关信息,确保监管对象齐全、监管人员合格、监管事项合法。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要牵好头,做好中心“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各科室要密切配合,切实加强对本部门“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具体落实,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将监管落到实处。

(二)严格落实责任。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机制,并积极完成相关制度建设,明确任务分工,细化目标责任。

(三)加强宣传培训。要加大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宣传力度,对所有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意识,不断增强行政执法能力水平。

附件:崇阳县城市管理执法局2024年度随机抽查计划清单

附件:

崇阳县城市管理局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序号

抽查项目

抽查对象

事项类别

检查方式

检查主体

抽查依据

抽查类别

抽查事项

1

城市建筑工地渣土运输监督管理检查

1.是否擅自处置建筑垃圾或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

2.是否按照核准的要求和范围处置建筑垃圾;

3.是否采取密闭系统运输,是否存在丢弃、遗撒建筑垃圾现象;

4.是否将危险品混入建筑垃圾;

5.是否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

在建项目涉及渣土运输的各方责任主体

一般检查项

现场检查

崇阳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二十三条。

2

市容市貌的监督管理检查

1.检查县城区商铺摊贩是否存在占道经营的行为。

2.户外广告设置是否经过许可、是否按许可要求设置、户外设施是否影响市容、是否安全牢固及功能完好。

城区经营个体商户

一般检查项

现场检查

崇阳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七条。

3

城区餐饮厨余垃圾的收集检查

检查产生、收集厨余垃圾的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未将厨余垃圾交由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的;

县城区餐饮店、学校食堂、医院食堂

一般检查项

现场检查

崇阳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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