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阳县卫健局2023法治工作总结

索引号 : 011359676/2024-27419 文       号 :

发文机构: 卫生健康局 主题分类: 卫生

名       称: 崇阳县卫健局2023法治工作总结 发布日期: 2024年10月22日

有效性: 有效

2023年,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县卫健局深入贯彻落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相关文件精神,紧紧围绕依法治县的整体目标,始终坚持以党建工作为统领,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为重点,服务我县经济建设发展大局,圆满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现将县卫健局2023年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坚持党建引领,保障法治工作顺利推进

1、强化法治工作领导。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机关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法规股负责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卫健法治工作。

2、夯实法治工作责任。一是分解量化法治目标任务。按照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和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分解量化法治目标任务,并制定了《2023年崇阳县卫健系统法治工作要点》《2023年度崇阳县卫健系统普法责任清单》等文件,确立了法治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任务。将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推行依法行政作为全系统工作的重要内容列入院长薪酬考核,进行重点部署。二是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2022年11月,卫健局制订印发《关于全面落实卫健系统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各卫生健康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在法治建设工作中的学习、组织、推动等职责和任务,做到要带头学法用法,领导班子每年至少二次集体学习宪法法律和卫生健康法律法规,党政会议每年至少二次研究法治建设工作。

3、完善法治工作机制。一是建立统筹推进制度。法治工作与卫健业务工作目标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形成了年初有部署,年内有检查,年度有考核的工作机制。法治平安医院建设纳入医疗机构年度,并与院长薪酬挂钩。二是建立专题研究制度。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卫健法治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三是建立健全三重一大事项依法决策制度。重要事项应当提交单位党政会议集体决策;与职工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决策前应当通过职工(代表)大会等形式听取意见和建议。四是建立依法管理(依法执业)情况定期自查制度。定期依法对本单位管理运行各领域、各环节进行检查,梳理法律风险点,提出整改建议。五是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卫健局机关、各二级单位均聘请法律顾问,畅通法律顾问履职渠道,为法律顾问发挥作用提供便利、创造条件。

二、坚持法制学习,提升法治意识。

1.开展法律进机关进医院。一是落实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充分发挥领导干部法治中引领示范作用。将《宪法》《民法典》《反有组织犯罪法》《安全生产法》《营商环境条例》《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中医药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党内法规学习纳入局党组、医院党委、支部学习内容。坚持集中学习和个人学习相结合。2023年,局党组先后集中学习《反有组织犯罪法》《安全生产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等法律法规。

2.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用法治思维分析问题解决问题。针对给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带来不便问题,今年我局会同县检察院,解决部门法律执行中的分歧2个。一是解决了民政局在公民办理子女收养登记时要求我局与公民签订不违反计划生育的协议的问题,消除了5个家庭多年的心病;二是解决了社会抚养费征收强制执行措施未解除给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带来不便问题,经我局申请,检察院监督,县人民法院解除了社会抚养费征收未执行完毕所有案件当事人司法控制措施。

3.组织卫健系统工作人员深入学法,全面提升依法治理水平,营造良好的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法治环境。结合工作重点,举办多层次、内容丰富的法制培训班。定期组织全体机关干部以及下属单位管理人员,开展法律知识学习培训活动。坚持“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采取邀请专家授课、参加上级部门举办的各项培训班、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以及督促卫健系统干部职工参加如法网的学习和考试等形式,全面提升干部队伍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9月15日,我局组织开展由局机关行政审批股全体工作人员、各医疗卫生单位分管医疗废物处置、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的副院长、相关工作人员参加的卫生健康法制培训会,邀请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副局长甘哲、熊胜义授课,对《卫生行政执法文书书写》、《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监督》、《医疗废物监督管理》等制度作了详细讲解。

4.加强法治文化建设。一是强化法治宣传。将法治宣传与卫健重点工作相结合,通过板报、墙报、发放宣传单、上街宣传、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政策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颁布以来,全县各卫生健康单位都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在“3.15”消费者权益日、“5.12”护士节、“7.11”世界人口日、“8.19”医师节、“12.1”艾滋病防治日、“12.4”宪法日以及献血法和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等活动中,都组织开展大型户外法制宣传活动,制作图文并茂的法律宣传展板,深入群众中间进行法治宣传,不断扩大卫健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社会覆盖面和影响力。二是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县医院、中医院、路口镇卫生院、青山镇卫生院等医疗机构通过设置宣传栏、宣传标语积极营造法治氛围,让依法办医、依法执业、依法保护患者健康权益更加深入人心,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三、坚持简政放权,优化营商环境

1.深化“放管服”改革。一是实行清单动态管理。对照省卫健委发布的卫健部门清单,认真梳理,重新确定县乡村三级政务及公共服务清单,均在各级门户网站发布公示。二是优化政务便民措施。对高频事项,让人民群众在家门口就能办理,将生育登记服务、老年优待证、免费避孕药具发放下沉的乡、村,打通了政务服务最后一公里。全面推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推进“减证便民”行动,开展办理流程、证明事项、材料事项、办理时限清理,实现即办件事项占比70.48%,“0跑腿”事项9个;事项累计办事时间由法定3243天压缩至348天,减少89.3%;申请材料由原来的413项减到270项,减材料比率达34.6%(除高频事项证明外,本部门单个证明材料减少14项),极大的方便了办事群众和企业,助力了我县无证明城市创建。

2.落实涉企监管四张清单。全面落实咸宁市卫健委首违免罚清单、减轻处罚事项清单、从轻处罚事项清单、不予处罚事项清单。对职业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医疗机构校验等危害小的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包容,支持市场主体健康发展。

四、坚持治建并举,建设法治卫生

1.打非治违。深入开展清廉医院建设、医疗乱象整治等行动,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行为。2023年共查处违法案件86起。其中:医疗卫生(含无证行医、放射卫生、传染病防治)15起,公共卫生66起,消毒产品1起,职业卫生2起,生活饮用水2起。罚款共计89.8万元,没收药品、器械价值0.3万元。

2.强化制度建设。2023年卫健局修订健全行政执法制度、党组议事规则、大型医疗设备采购制度和人事管理的方面制度10项,各医疗单位修订设备物资药品采购管理使用制度、人员薪酬分配、医疗质量管理等方面的制度,进一步推动工作法制化、制度化。崇阳县人民医院以创建三级医院为契机,将行业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基本要求、职责、规范融入医院管理全过程,组织编写了《三级医院现场核定应知应会》和《制度汇编》,并印发的每一位工作人员,要求熟练掌握,极大的提升了医院制度化、法制化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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