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阳县2020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报告
索引号 : 011359676/2020-24731 文       号 : 无
发文机构: 崇阳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 主题分类: 其他
名       称: 崇阳县2020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 2020年12月31日
有效性: 有效
2020年,在县委坚强领导和上级法治部门的指导下,,崇阳县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统筹推进法治建设,全社会法治意识普遍增强,顺利完成了“七五”普法期间各项任务。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得到显著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效。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较好完成全年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
一、主要做法及成绩
(一)聚焦“关键少数”,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1、认真学习法治新理念。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2020年4月1日,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召开第二次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讲话精神和省委、市委有关会议精神,总结交流了2019年全面依法治县工作,审议通过了《中共崇阳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0工作要点》,并要求重点开展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加强执法人员能力建设,打通干部的交流使用渠道,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2020年9月23日,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召开第三次会议,专题对我县在咸宁市2019年度法治建设电话测评结果中涉及的问题进行了深刻剖析及讨论,并联同县委政法委制定了《崇阳县“平安法治建设基层行”宣传工作方案》,并逐一督办执行、落实,做到对症下药,推动平安法治崇阳宣传工作全方位、全覆盖。
2、坚持推行集体学法制度。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把宪法学习摆在突出位置,列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内容。实行干部任前和任中法律知识考试。2020年10月20日,组织全县科级以上领导干部193人任中进行法律知识测试。县委中心组多次组织县委中心组成员,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县政协全体领导、其他在职县级干部、各乡镇党委书记及县直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等,集中参加学习法治理论和《民法典》,提升“龙头”法治素养。
3、规范考核指标体系。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崇阳县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实施办法》,并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将其作为考察使用干部、推进干部能上能下的重要依据之一,并由县委视考核情况对相关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充分调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积极性。
(二)坚持依法防控,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一是加强疫情防控法治化。县司法局全面宣传《应急法》和《防疫法》等法律法规,指导各乡镇、村(社区)、组在法律的框架内开展防疫工作;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针对疫情期间出现的哄抬物价、制售假冒伪劣商品、非法倒卖疫情紧缺物资等违法行为一律进行严厉打击和查处,决不姑息。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组织律师深入企业开展“法治体检活动”,为解决企业复工复产问题、企业疫情形势下的涉法咨询、案件办理提供及时的法律帮助。3月25日,考虑到疫情影响,为弘大房地产减免部分公证费用2.32万元,二是从快从严惩处涉疫犯罪,2月10日,县法院对叶某在防疫期间不服从防控管理、暴力袭警的妨害公务罪案依法适用速裁程序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以妨害公务罪判处叶某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有力维护防疫管控秩序。三是依法快捕快诉。在办理叶某妨害公务案时,县检察院承办检察官带领办案组提前介入,及时指导办案民警调取收集固定证据。主动开展认罪认罚教育转化工作,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案件从立案、批捕起诉到判决仅用时7天,做到了依法快捕快诉。严把事实关、法律关,始终坚持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不符合逮捕条件的依法不批准逮捕。在办理石某、杨某某非法猎捕珍贵野生动物案时,考虑到犯罪嫌疑人杨某某系从犯,无逮捕必要,决定不批准逮捕。四是严打违法犯罪。县公安局依法严厉打击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活动。疫情期间,破获刑事案件2起,行政案件16起,查处网络造谣案件1起,行政处罚1人。
(三)突出工作重点,全面深化政府职能转变
1、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清理行政审批事项,承接国务院、湖北省和咸宁市下放的审批事项67项,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88项,55项合并为19项;对于保留和承接的行政审批事项,通过书面检查、实地检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等方式,确保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行政、规范执法、公开效能。落实权责清单制度,实行动态管理。按照全省的统一要求,我县确认公共服务事项437项、行政权力事项1057项(其中,行政裁决6项、行政给付34项、行政奖励36项、行政确认97项、行政许可714项、其他行政权力170项),共1494项。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共涉及13个部门45项,共清理19项,保留26项,均及时在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2、优化营商环境。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按照省委法治办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发展第三督察组对咸宁市反馈的相关督察意见、问题清单和市委依法治市办下发的《咸宁市关于贯彻落实<省委依法治省办关于咸宁市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发展专项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要求,迅速启动整改工作程序,落实整改责任,构建长效机制。对涉及整改问题的26家县直单位,12个乡镇,制定了相关方案,逐一落实清单中反馈的问题,全面完成整改。积极推行“多证合一(五证以上)”、“首问负责制”、“预约服务”、“延时服务”、“上门服务”、“跟踪服务”、“绿色通道”、“先批后审”、“容缺预审”等特色服务,达到了审批事项又快又好的工作要求。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推行“红黑榜”。打造企业“511 模式”加强版,整合市场监督管理、公安、税务、银行、人社、财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等七部门业务流程,通过大数据中心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共享,对办理营业执照、申领发票、社保登记、刻制公章、银行开户5个环节,实行“一窗受理并行办理”。
3、优化公共服务。主要是加强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管理。建立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构建“政府承担、定项委托、合同管理、评估兑现”的政府提供公共服务方式。优化人民调解功能运用,建成新型县级调解中心,即:成立一个由县委政法委书记任组长的领导协调机构,统筹协调全县综治工作;形成集人民调解中心、应急指挥中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网格管理中心于一体的“一个中心、四位一体”管理模式;联通山林权属纠纷、医疗纠纷、交通事故纠纷、婚姻家庭纠纷、涉企劳动争议纠纷等五个专业调委会;按实际需要集中民政、环境保护、自然资源等“若干个部门入驻”及法官、律师联合开展人民调解,实现了矛盾化解、纠纷调处“一站式”服务,让群众“只进一扇门、只跑一次路”,打通了为民服务的“最后一公里”。截至目前,我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矛盾纠纷5580件,调解成功 5532件,调解成功率99 %。强化节能和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全力打好碧水保卫战、深入推进净土保卫战,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村庄清洁行动,全面推进“绿满”工程,巩固提升“厕所革命”、乡镇污水处理和垃圾治理等工程建设成果;全面落实河湖库长制,确保各路水体零污染入河。
(四)坚持常态长效,严格规范政府决策行为
1、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ㅡ是认真贯彻落实《湖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完成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12件,及时向县政府和县人大常委会备案12件,同时完成网上备案12件。二是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的统一部署,重点开展生态环境和产权保护方面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共清理规范性文件4件,并将形成的清理意见报送上级部门。三是开展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经清理,全县保留证明事项174项,取消证明事项34项,有效地优化了公共服务流程,提高了服务质量。
2、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一是加强合法性审查。对县政府涉及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规范性文件和重要的合同、协议等进行合法性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后报县领导和相关会议进行审议,有效防范了法律风险。二是健全法律顾问机制。出台了《崇阳县法律顾问工作规则》,明确了法律顾问的选聘、使用和考评等程序,对法律顾问工作任务进行了量化,提高了法律顾问的工作主动性。全县12个乡镇、34家行政执法单位分别聘任法律顾问,县政府聘请了8名优秀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3、做好政务监督管理。围绕省、市、县重要决策部署、重要工作、重大项目和重点工程及时开展督办,印发《督查通报》12期、《督查通知》52期,向市报送有关材料225篇。全年高质、高效完成省、市、县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共办理建议提案66件,均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办理完毕,答复率、代表委员满意度均达100%。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组织发送“抵制非法集资和打击失信老赖宣传短信”40万条,督促全县11家银行业金融机构、17家保险机构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工作长效化,全县50多家营业网点LED显示屏不间断打出防非处非宣传标语并滚动播放,号召大家自觉防范金融风险,打造信用崇阳。
4、扎实开展立法调研工作。县人大常委会组织法制委委员和部分人大代表到天城四小开展法制进校园调研工作;到县法院、检察院、县公安局、司法局开展扫黑除恶、刑事审判、法律监督、社会治安和交通车辆管理、社区矫正等工作调研。县人大常委会城环工委组织部分人大代表、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了一次涉及全县11个社区的城区物业服务和管理的调研,并形成了调研报告,并就城区物业服务和管理的相关问题现场对相关12个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及一个国有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了询问。深化法律监督检查工作。县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报告和县法院关于刑事审判工作、县检察院关于法律监督工作情况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农工委配合市人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开展执法检查。开展“临案听审”活动。县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县人大代表组成临案听审组,开展人大代表听审评议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案件活动,活动彰显了法律的公平、公正和公开,有力推进了我县法治建设,促进了司法公正。
(五)强化执法监督,大力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1、巩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成果。巩固全县市场监管、农业农村、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四支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改革成果,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完成县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改革,深入推进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积极探索其他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适时启动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
2、强化执法监督提升执法能力。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证件的换发工作,收回原执法证件429个、督促执法证件遗失见报12个,发放新证461个,完成证件发放工作。
3、深化“两法衔接”长效运行。召开联席会议,加强沟通协调,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对重大案件可根据行政执法机关的要求提前介入或参加案件讨论,提供法律意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涉嫌犯罪案件时,行政执法机关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筹资建成了“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衔接全覆盖、全联通。
4、提升应诉和复议工作质效。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机制,督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崇阳县人民政府行政产生诉讼案件15件,其中法院裁定准许原告撤诉3件,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7件,驳回上诉3件,责令限期重新作出决定2件,人民法院开庭审理8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8件,出庭应诉率100%;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22件,其中维持2件,撤销4件,和解7件,不受理2件,确认违法2件,驳回申请2件,申请人撤回3件。
(六)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满足群众多元需求
1、提高司法透明度。县法院健全审判流程、庭审活动、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四大公开平台,以看得见的方式主动接受监督,共直播庭审70余次,旁听庭审400余人次,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各类裁判文书上网2492份,依托新媒体开展以案释法50余次。如利用微信公众号对金明胜等人涉黑案进行报道,阅读量达3万人次,并被中国法院网、湖北高院微信公众号、咸宁日报、香城都市报等转发推送,不断提高司法透明度和人民群众认同感。
2、打造“阳光检察”。县检察院院以打造“阳光检察”为目标,扎实推进检务公开工作。截至目前,举行不起诉案件公开听证6次,召开诉前会议11次,开展“举报宣传周”1次,举行 “检察开放日” 活动1次。同时,依托门户网站和案管中心为对外联系的平台,逐步实现检察职能介绍、举报申诉受理、意见建议反馈、网络舆论引导、案件信息公开等功能。在确保“七类案件或情形”无一例外地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同时,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对拟不起诉案件、信访案件、重大职务犯罪案件办理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听取监督评议意见,确保案件依法公正处理。
3、推出新的执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县公安局改革完善公安机关案件管辖规定,推出新的执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举措。一是做实案审队,二是严格实行“八类案件”提审制度;三是明确对警情的逐一回访职责,回访情况向局领导和纪委、督察报送,四是由法制大队对刑事、行政类警情受立案情况进行监督,做实受立案工作。五是主动适应警务管理体制改革要求,改革完善公安机关案件管辖规定,推出新的执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举措。六是修订出台公安机关执法公开规定,拓展公开范围、整合公开平台,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知情权。七是科学设置执法质量考评指标,取消不必要的考评项目和内容,激励民警办好案、多办案、快办案。适当简化行政执法程序,减轻基层民警执法负担。
4、结合实际创新改革。县司法局结合实际,大胆创新改革。在乡镇,把全县十二个司法所分为四个片区,试行“片区制”。如,将白霓所、路口所、铜钟所整合成白霓片区。片区长负责向片区各所传达县局会议精神,指导督促开展工作;遇到片区有较难较重大的司法行政工作,组织协调开展攻坚克难。“实行‘片区制’,有利于第一时间掌握不稳定信息、第一时间开展法治宣传、第一时间化解矛盾纠纷、第一时间提供法律服务、第一时间教育转化违法犯罪人员。在局机关试行“大办公室制”。将十多个股室分成五个类别,整合到五个大办公室办公,明确一人负责一个大办公室,避免了职能交叉股室间的互相推诿。这些举措,打破了班子成员之间、乡镇之间和股室之间的界线,融合了法律资源,集中了优势兵力,促进了“以老带新,以熟带生”。
(七)加强基层治理,宣传引领全民信仰法治
1、重点防控更加有力。开展大排查、大接访、大化解、大稳控行动,严格落实“一人一策、一案一策、一公司一专班、一群体一专班”的工作要求,成立了14个涉稳工作专班、11个涉众金融工作专班和16个涉疫情问题工作专班,采取约谈约访、专班调查、责任包保等形式,确保稳控有效。全面稳控重点群体。对涉军、民师、企业改制协解、征地拆迁、涉法涉诉、涉嫌非法集资的投资咨询公司等重点人员和群体,加强风险隐患的预警预判。重点化解金融风险。对全县涉嫌非法集资的投资咨询公司进行金融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共排查出涉嫌非法集资公司34家。成立了11个工作专班,先后召开专题研判会52次,严格落实“一案一策、一公司一专班”的工作要求,约谈公司法人、股东200人次,刑事拘留涉案人员4人。有序推进复工复学。加强校园、企业、商超及周边防疫安全措施,排查化解涉疫不稳定因素,为疫情防控常态化科学决策提供第一手资料。协调做好完善拖欠账款问题约束惩戒的相关制度,维护中小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
2.基层管理更加有效。到2019年底,全县实行“一村(社区)一律师”和县直单位及规模企业法律顾问全覆盖。县城城区11个社区108个网格按“一格一员”配齐网格员,7个农村社区按“一区一员” 配齐网格员,12个乡镇按“一乡(镇)二员”配齐综治网格管理员,187个村按“一村一员”配齐村级网格协理员。到2020年11月底,全面完成“一村一格一辅警”工作,全县配备村(网格)辅警302人。积极做好刑满释放人员摸底排查及衔接工作,对全县1945名安置帮教对象的衔接情况、重点对象分类、个人现状及诉求、建立档案、确定帮教责任人、成立帮教小组、签订帮教协议、当前采取的安置帮教措施及风险评估等方面进行再摸底再排查,确保无漏管失控。筑牢社区矫正防线,在全县开展社区矫正安全稳定专项行动,实现矫正对象全覆盖,确保无脱管、漏管现象发生。目前,全县共有社区矫正对象321名,其中缓刑301名,暂予监外执行7名,假释13名。
3、公共法律服务更加扎实。实现县、乡、村(社区)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全覆盖;健全律师等法律服务内容,加强法律服务行业管理,对在崇阳县执业的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进行全社会公布;持续推进法援民生工程,不断降低法援门槛,扩大法援范围,全年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641件,办理法律援助事项4700余件;深入推进公证便民服务,着力抓好重大项目建设的公证服务,努力拓展公证工作业务,办理公证620件。
4、“七五”普法成效更加显著。2018年崇阳县被确定为全省“七五”普法工作联系点,2019年被表彰为全省“七五”普法中期先进县。2020年11月,崇阳县铜钟乡坳上村被推荐为第八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申报对象。严查督办推进“七五”普法检查验收。按照中央、省、市“七五”按照中央、省、市“七五”普法检查验收统一部署,以争创“‘七五’普法先进县”为目标,我县于8月份成立2个检查验收组,对全县12个乡镇和40个县直单位进行验收督查,高标准,严要求,认真对照检查工作重点,寻找差距和不足,努力消除盲点和死角,制定整改措施,及时补齐短板,县级层面的终期检查验收工作已经完成,并将检查结果进行了通报。2020年10月26日,我县顺利通过了市“七五”检查验收组的终期验收督办工作,“七五”普法工作圆满收官。
二、存在的问题
一年来,我县法治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着很多不足和短板,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没有真正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没有真正传递到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关键人”。不少部门和部分领导干部在“法治政府建设”中,不当“演员”,只当“看客”,造成法治办在法治政府建设中,单打独斗,力量单薄。
二是执法监督没有锋芒。婆婆嘴多,毛毛雨多,真打雷少,真撤销少,真追责更少,从而让部分执法部门、执法人员缺乏敬畏之心,想怎么执法就怎么执法,执法不规范的行为仍然大量存在。
三是法治队伍的建设还比较薄弱。专业人才短缺,特别是专业法律服务人员(律师、公证员)少,满足不了政府、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对高质量法律服务的需求。
四是法治化营商环境还有待进一步优化。“放管服”监管有待进一步加强。与群众期待还有一定差距,需要不断完善相关制度建设,以适应法治政府建设新形势新任务需要。
五是普法效果不够明显。在普法任务的布置上,大多数单位、部门都不同程度存在着重计划安排、轻落实检查的现象,热衷走形式,走过场。特别是农村人口分散、流动性大、群众文化素质低等因素,普法教育组织难度大、实施效果不明显。
三、下年度打算
1、进一步落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将法治建设的责任层层分解,级级承担,彻底改变目前法治办“孤独英雄”的局面。在法治队伍干部的交流和使用上,出台切实可行的办法,解决岗位交流和选拔使用问题。
2,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持续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动态调整权责清单,完善政务服务模式,提升服务质量。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健全联合惩戒机制,加大联合惩戒力度。
3、进一步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地落实,加快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对执法机构、执法人员、执法主体等信息实施综合管理。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围绕医药卫生、食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社会治安、道路交通等重点领域,开展常态化执法监督。
4、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认真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提升民营企业法治获得感和满意度。积极探索公证、律师等法律服务行业与制造业、服务业整合发展的有效路径,更好发挥法律服务在风险防控、争议解决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5、进一步开展“服务大局普法行”活动。围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决战脱贫攻坚、重大风险防范、平安创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主题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以及宣传普及国家安全、反恐、消防、禁毒、保密、宗教、质量、电信网络诈骗、金融诈骗、非法集资、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和生态环境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为推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中共崇阳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