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阳县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索引号 : 011359676/2023-09890 文       号 : 崇文〔2023〕2号

发文机构: 崇阳县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名       称: 崇阳县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 2023年03月24日

有效性: 有效

2022年,我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部署,以服务高质量发展、维护公平正义、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增强全民法治信仰为着力点,紧紧围绕《崇阳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现将我县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坚持高站位,统筹创建法治政府新格局

2022年3月21日,我县召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暨平安崇阳建设工作会议,审议通过了《崇阳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确立了法治政府建设中长期目标任务。将法治政府建设列入县政府全会工作任务清单,全面压实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印发《崇阳县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健全领导干部年终述职述廉述法“三述同步”机制,制定《崇阳县法治政府建设评估标准》,优化年度法治建设绩效考核指标,加强对全县各乡镇各部门依法行政工作的考核。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制度和公示制度。

(二)坚持高要求,推动打造法治建设新高地

1.完善权力清单动态管理。完成县乡村三级依申请及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目录),经过各单位多轮认领确定,最终在省下发县级清单1095项,乡级清单174项,村级60项的基础上,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崇阳县乡村三级依申请及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目录)》(崇政办发〔2021〕4号),着力实现“清单之外无审批”。

2.深化“放管服”改革。根据省委、省政府相关文件精神,县委、县政府加强指导协调县直有关部门承接认领下放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清单工作。自2021年9月开始,对下放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清单向县直有关部门进行了三轮征集意见,省政府向79个县(市、区)下放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共126项,除只向省直管市下放的11项外,其余115项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清单全部认领。

3.多措并举优化营商环境。一是落实多项减税降费政策。2022年,共减免行政事业单位和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租金142户,减免金额165.25万元。二是简化办事流程。通过“12345公共服务热线”、“省市信用监管平台”、“湖北省非公有制企业投诉服务平台”、“互联网+监管”等平台,监督和协调各类行政执法行为,及时回复和化解行政争议,力争服务企业“零距离”、“零障碍”。三是推行告知承诺制。全县28个行政单位共清理取消证明事项59项,实行告知承诺制事项131项,行政许可共161项,保留了88项,最大限度精简了各种证明材料。四是及时清理企业欠款。累计清理偿还政府部门、国有企业拖欠中小企业、民营企业欠款1225.21万元,清偿进度达到100%。五是当好“店小二”。县检察院组织民营企业家等各界代表召开座谈会3次,走访企业24家51次,继续开展涉营商案件慎捕慎诉慎押专项工作;县法院进一步健全“企业财产保全担保联动机制”,依法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判处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合同诈骗罪、非法经营罪4件6人;审结劳动争议、劳动合同纠纷、追索劳动报酬纠纷9件;县司法局持续深化律师“四百”活动,深入企业和商(协)会,开展法治体检、法律咨询、法治宣讲、风险评估、法律援助、法治讲座等法律服务活动36场次。

(三)坚持高质量,完善实施法治政府建设新模式

1.全力打造阳光政府。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编制并公布2022年崇阳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目录。落实重要事项公示、重点工作通报和政务信息查询等制度,实现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全流程公开。崇阳县人民政府网总计发布信息6347条,其中政策法规类信息59条,政策解读类17条,办理网民留言和各类诉求信访件57件。“湖北省人民政府新媒体备案系统”正在运行的政务新媒体总数28个,其中微信17个,微博9个,其他新媒体2个。

2.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成立了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团,为我县党政机关提供法律服务,有26名律师为83家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企业担任法律顾问,法律顾问覆盖率100%。

3.完善依法行政制度。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和备案工作。全年县政府集中清理的规范性文件45份,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28份,废止的文件6份,限期修订而未修订失效的有11份。做好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全年审查行政协议共58份,提出审查意见58件。非规范性文件审查18份,规范性文件审查5份,并针对具体问题提出了相应意见。

4.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统一编制了《权力责任清单》,向社会公布,并进行动态调整。统一制定规范执法文书,统一编制执法文书文号,并根据国家文书规定进行动态调整,通过网上办案系统实现了行政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各行政执法单位配备专职的法制审核人员,落实“首违不罚”清单制度。在县税务局做到对内及时培训,确保首违不罚执行到位,实施首违不罚共95起,切实提升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和税法遵从度。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执证上岗。全县2021年、2022年换新证802人,其中800人通过考试获得,2人免试。开展法律法规等专题培训共计24场次。我县行政执法经费统一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行政执法经费与罚没收入完全脱钩,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到位。

5.开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2022年7月16日,我县召开市场监管联席会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推进会,进一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促进市场主体诚信自律,做到“应联合尽联合”。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计划26条,覆盖县直17个执法部门、24个抽查领域、42项抽查事项、28类抽查对象。今年以来,组织联合抽查30次,抽查检查对象195户。

(四)坚持高效力,推动行政权力制约新举措

1.发挥人大监督的作用。县人大常委会将法律监督工作列为全年的重点工作。全年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监察委、法检“两院”工作报告11个;审查和批准决算,听取和审议计划、预算执行情况和审计工作报告8个;开展执法检查、代表调研、专题询问和跟踪监督17次。县政府政务督查室共督办县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县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代表提出的84件建议、提案(人大建议49件、政协提案35件),2022年县人大“察民情、聚民智、惠民生”代表行动活动意见建议涉及县级职权范围共25件,答复率和满意率均为100%。

2.切实做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本年度,县政府共接收到行政复议案件28件,受理16件,不予受理12件。受理案件已审结12件,其中撤销2件,确认违法5件,纠错率58.3%;本年度,产生以本级人民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11件,7件已开庭审理,负责人出庭7件,出庭应诉率100%。全县各行政部门行政诉讼案件15件,已开庭审理15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14件,出庭应诉率93%。

3.加强执法专项监督。2022年4月至5月,县委政法委会同县司法局对全县25家行政执法单位的优化营商环境的具体措施、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清理情况、包容审慎执法“四张清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无证明城市”证明事项清理和行政执法的合法性和合理性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督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现场督办和限期整改。

(五)坚持高品牌,探索化解社会矛盾新途径

1.加深“一站式”解纷机制建设。县法院深入推进“简案快审、繁案精审”,审结的一审案件3120件中,一审简易、速裁、小额诉讼程序案件2650件;在县人民调解中心设立法官工作室,常驻2名工作人员,共接待群众咨询820人次,受理案件169件,调解156件,成功调解率92.3%;共委派调解240件案件,调解确认214件,并电子送达新修订《民事诉讼法》正式施行后咸宁首份正式生效的诉前调确民事裁定书;制定《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三进”试行办法》,在各乡镇召开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三进”工作培训会,发放《人民调解工作手册》,指导辖区调解员和治调主任入驻使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切实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

2.全力做好人民调解。截至目前,全县共有人民调解员887名,其中专职人民调解员168名,兼职人民调解员719名。主要从四个方面做好人民调解工作:一是积极推动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协调联动;二是完善行政裁决、复议、诉讼与调解对接机制;三是开展诉调对接,助力纠纷化解;四是加强调解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截至目前,我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累计开展矛盾纠纷排查2452次,排查发现矛盾纠纷601件,预防矛盾纠纷455件,调解矛盾纠纷9241件,调解成功9117件,调解成功率达98.66%。

3.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成立了崇阳县处置化解非法集资风险工作指挥部、3个非法集资风险攻坚组、15个风险处置化解工作专班,制定并印发了《崇阳县2022年非法集资风险处置化解工作清单》和《崇阳县处置非法集资“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创新提出了“七查一示一拘”和“五个一批”的清收措施,维护了我县经济社会和谐稳定。

4.全力攻坚信访积案。全县持续开展“治重化积”专项行动。对国家交办的112件重复信访案件,全部落实县级领导包案制度,通过发放督办提醒函、风险警示函、问责建议函等方式压实责任,推动案件化解。

(六)坚持高标准,全面打造“八五”普法新平台

1.打造普法阵地标杆。创新“八五”普法新模式,投资90万余元建立崇阳县普法馆,乡镇分设四个分馆,全面推进“八五”普法“1+X”模式。今年以来,共创建法治文化小游园12个,逐步实现村(社区)法治文化阵地全覆盖。

2.实施乡村培养工程。扎实做好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对全县12个乡镇共138名学法用法示范户进行了认定。全县共遴选出618名法律明白人,实现每个行政村(社区)3名“乡村法律明白人”全覆盖,并在天城镇启动了全县“乡村法律明白人”的培训开班仪式。

3.加强法治思维培训,提升政府工作人员法治素养。一是加强中心组学习。2022年7月22日,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暨第48期桃溪讲堂开讲,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公共管理学院二级岗教授、博士生导师,安全应急管理研究中心主任胡象明,作了题为《积极推进县乡法治政府建设,提升县乡政府法治能力》的专题辅导报告,从正确理解法治政府建设、县乡(镇)法治政府建设面临的主要问题、县乡(镇)法治政府建设的经验和关于提升县乡(镇)政府法治能力的思考等4个方面进行了详细讲解。二是县委党校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纳入党校教学课程。重点加强对党员干部、公务员、基层青年干部、村(社区)书记、工青妇等各类干部的法律知识培训,提高他们的法治素养和依法执政水平。三是依托“无纸化学法用法考试系统”网络平台、“学习强国”APP等线上学习系统,鼓励提倡干部职工积极关注“湖北普法”、“法治崇阳”等微信普法公众号,观看普法视频,参与知识竞赛等方式,进一步强化法治意识。四是组织全县79家县直单位和12个乡镇共计1352人进行无纸化学法用法考试,参学率达100%,确保参考率达100%,优秀率达99.4%,位居全市前列。五是组织全县25家行政执法部门共56人参加了崇阳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的一起涉文物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旁听庭审活动。

二、存在的问题

(一)基层依法治理工作力度薄弱。大多数乡镇、部门单位法治机构不健全、无专职法治工作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存在有事无人或事多人少的问题,在日常工作中存在着“小马拉大车”和顾此失彼的现象。

(二)法律专业队伍水平有待提升。人员老化,结构失衡,专业人才紧缺和与日俱增的法律需求矛盾不断增大。

(三)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力度有待加强。一是人员配备不够规范。执法队伍正式在编的执法队员身份依旧比较复杂,普遍存在行政编、参公事业编制和公益类事业编制等多种编制混合执法。二是执法能力短板突出。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三是执法数字化有待进一步推进,需加大力度实现与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的信息共享和互联互通。

三、2023年工作计划

(一)聚焦“关键少数”,筑牢领导干部法治信仰。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法治崇阳、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增加法治建设在绩效考核指标中的分值权重,树立选人用人法治导向,加大问责追责力度,倒逼各级领导干部养成在法治轨道上用权的习惯。

(二)聚焦疫后重振,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加大公共法律服务惠企便民力度,精准开展“法治体检”,帮助企业主动预防和化解法律风险;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坚决制止和纠正侵犯市场主体合法权益行为;加强司法公信,审判机关开设涉企诉讼绿色通道,建立推行快立、快审、快执机制;加大法律部门重大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力度,完善政府法律顾问服务决策的机制和渠道;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招商引资、招投标等领域诚信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三)聚焦“放管服”改革,力促群众办事更加便利化。按照“一窗受理,一窗出件,一份表单,一份办事指南”原则,推进行政审批减环节、减窗口、减时限、降成本。实现“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纵深推进“减证便民”行动,对具备条件的主体审批实行告知承诺管理。推进政务服务全程网办,切实提升网上政务服务能力。

(四)聚焦惠民实事项目,提升法治建设群众满意度。坚持开展党建引领“四个夜话”与专项普法宣传紧密结合,深入开展“平安咸宁全域提升”、新时代文明实践法律服务、乡村平安法治建设与防电信诈骗和防养老诈骗宣传和百姓身边法治典型案例以案释法等宣传活动,使宪法、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法典、反有组织犯罪法等法治宣传和法治理念深入人心,家喻户晓。

(五)聚焦打造“样板区”,提升法治政府示范建设水平。积极发挥全面依法治县在打造武汉都市圈自然生态公园城市样板区中的关键作用,统筹推进依法行政、严格公正司法。积极参加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以创建促提升,持续提高法治政府建设水平,推动法治崇阳建设行稳致远。

(六)聚焦法治监督,力促监督检查常态化。严格开展执法督查活动,把法律监督、层级监督、舆论监督、社会监督和专项监督有机结合起来,重点抓好关键部门、关键环节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事项的监督,加大对执法不规范、不公正、不文明、不作为行为的查处力度。


中共崇阳县委  崇阳县人民政府

2023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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