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阳县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索引号 : 011359676/2024-05651 文       号 : 无
发文机构: 中共崇阳县委 崇阳县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名       称: 崇阳县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 2024年02月26日
有效性: 有效
中共咸宁市委、咸宁市人民政府:
2023年,我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紧扣全面依法治县工作目标,全力推动政府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学习活动。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纳入党校教学内容、支部主题党日学习内容,纳入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抓好党员干部自主学习。
二是高位推进统筹谋划。召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五次工作会议,安排部署2023年依法治县重点工作,审议通过了《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和《崇阳县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将法治崇阳建设工作纳入县委常委会工作要点和县政府全会工作任务清单,全县12个乡镇全部成立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县政府常务会议每年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下阶段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三是建立健全清单制度。制定《崇阳县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健全领导干部年终述职述廉述法“三述同步”机制。落实法治月报制度,每月定期将各部门各单位干部学法用法的实际情况、日常执法的工作动态、取得的成效整理成《法治月报》,为科学决策提供参考,切实解决“谁来干、干什么、何时干、怎么干”的问题。
(二)强化服务保障,不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一是提升执法打击水平。县法院转型涉企案件专业法庭,挂牌成立“中小投资者保护中心”,立足县域企业实际,发挥司法能动性,服务经济发展,指导帮助企业规范经营、防范企业经营法律风险,挽回经济损失6000余万元。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检察活动,积极走访民营企业,收集和处理企业诉求,为民营企业提供法律服务34次。依法惩治合同诈骗、强迫交易、侵犯知识产权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审慎办理企业人员犯罪案件,对因企业生产经营需要经常性跨县、市活动申请事项进行公开听证,简化审批程序和方式。
二是深化改革优化服务。大力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全面强化法制审核,着力实现法审事项最优化、操作智能化、人员专业化、监督透明化,有效降低税收执法风险,切实维护纳税人缴费人的合法权益。全面推行证明事项承诺制,依托“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深入开展政务服务“四减”(减时限、减环节、减材料、减跑动次数),以“一网通办”、“一窗通办”等创新措施为抓手,大力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高效运用“12345公共服务热线”等平台,及时回复和化解行政争议,力争服务企业“零距离”、“零障碍”。
三是推动企业法治体检。组织律师和普法小分队,深入企业开展“法治体检”系列活动,开展“关心关爱农民工普法宣传暖人心”普法宣传活动,现场为企业和农民工答疑解惑。以“4.26”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为契机,现场面对面为企业职工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并提出专业化法律意见和建议,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
(三)强化制度保障,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一是提高议事决策水平。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聘请律师和法学专家担任法律顾问,实现政府法律顾问全覆盖,并将调查研究、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作为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聚焦重大产业项目建设,积极协调各部门,对重大政府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查,共审查各类合同34个。坚持将合法性贯穿工作始终,对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共审查各类重大行政决策文件9个。全面实行政务公开,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
二是扎实推进监管整改。大力构建权责明确、公平公正、简约高效的包容审慎监管体系,贯彻落实省级统一制定的行政执法标准和尺度,不断拓宽包容审慎监管适用范围,全县共有20家行政单位制定了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坚持合法、合理、过罚相当、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细化自由裁量权。加大督察整改力度,对相关单位开展实地督察。集中力量对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整治,目前相关问题已全部核查处理到位。
三是做深做实民主监督。县人大常委会定期听取和审议县政府、“法检”两院工作情况报告,对县人大常委会任命的27人次组织开展任前法律知识测试,任命后进行宪法宣誓,协助和配合省、市人大常委会颁布的地方性法规开展立法调研,协同市人大常委会高质量建设崇阳县司法局立法联系点。大力开展政协委员调研视察,用协商平台开展法治专题调研和平安创建活动,为全县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有益参考,为统筹推进全县司法综合配套改革提供政协力量和委员智慧。
(四)深化“八五”普法,显著提升全民法治素养。
打造普法标杆阵地,投资百万余元建立崇阳县普法馆,充分发挥普法志愿者和社会广大参与者的“生力军”作用。在全省率先实施“个十百千万”普法工程,推进普法工作实现常态化、精细化、科学化、实效化。在《楚天法治》杂志开辟《普法与法治》崇阳专刊,及时宣传全县普法与法治工作进展情况。紧盯3·15等重要节点开展普法,“走出去”把“群众听得懂的”法律法规、典型案例讲到田间地头,提高老百姓、学生、青少年的法治素养。把法治文化与地方传统文化、曲艺文化、乡旅文化相结合,增强法治文化产品多元有效供给和传播影响力,把“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作为法治崇阳建设的基础性工程,实现了全县行政村“乡村法律明白人”全覆盖。
(五)强化依法治理,妥善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开展省级优化营商环境先行区改革事项即健全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牢牢把握改革目标要求,不断加大投入力度,一站式平台基本建成,矛盾调处成效明显提升,多元化机制初步建立,已成功通过省创建验收检查。石城司法所“十户共治”预防化解邻里纠纷工作法作为基层典型被省委政法委通报表扬。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构建覆盖城乡、普惠均等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全县法律顾问行政村覆盖率达100%。全县政法系统深入开展“平安咸宁全域提升”活动,持续开展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推进法治赋能乡村振兴共同缔造。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强化推动法治建设政治责任。印发了《法治崇阳建设规划(2021—2025年)》、《崇阳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等重要文件,明确了全面依法治县总体规划蓝图,确保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有效落实。
(二)压紧压实法治政府建设职责。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每年召开一次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工作专题会议,审议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及相关文件,研究解决法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安排部署法治建设工作。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党政领导年度考核及各单位绩效考核,进一步强化考核结果运用。
(三)全面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意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提升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增强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坚持在法治轨道上行使权力,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三、存在的问题
(一)依法治县工作统筹协调不够有力。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下设的协调小组职能作用需进一步发挥,成员单位发挥统筹作用不够,各专项工作组之间协调配合不够紧密,工作合力需进一步加强。部分单位对法治建设创新不够、方法不多,工作停留于表面,抓不深、抓不细、抓不出特色。
(二)依法行政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执法队伍专业水平不高,执法队伍素质不高、监管不严,对相关行业法律法规不精通不熟练,个别执法人员以权代法,执法不严、不规范、不透明或选择性执法等问题一定程度存在。执法部门相互之间协调配合不力,信息不畅通、沟通不及时,给执法部门的执法活动带来阻力。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一)履行主体责任不放松。筑牢党员干部法治信仰,坚持党对法治建设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将法治建设贯穿于全面依法治县的全领域、全过程、全行业。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树立选人用人法治导向,加大问责追责力度,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养成在法治轨道上用权的习惯。
(二)强化服务保障不放松。以改革推动政府职能转变、促进服务效能提升,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全力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持续深入推进“一网通办”、“一事联办”、“一窗通办”、“跨域通办”,全周期压缩办理时间,全链条压减办事环节,针对企业群众办事高频事项,提出一批“一事联办”主题事项在全县推广实施;加大公共法律服务惠企便民力度,精准开展“法治体检”;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强化信用监管和联合惩戒,营造更优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三)推进法治宣传不放松。持续抓好机关干部、村(社区)“两委”干部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围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乡村振兴战略、重大风险防范、平安法治创建测评、扫黑除恶等工作开展法治宣传教育,重点普及市场监管、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农林水等部门的法律法规以及新颁布的重要法律法规知识;全面落实法治副校长制度,积极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等普法宣传活动;完善社会治理自治、法治、德治融合机制,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人民调解、仲裁、复议、诉讼等多元化纠纷化解机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四)确保严格执法不放松。严格履行决策程序,重大行政决策更加规范;推进严格执法,理顺执法体制,加强执法保障和队伍建设,加大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督查力度,切实解决行政执法监督机制不健全的问题;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重点查处执法人员以权代法,执法不严、不规范、不透明以及不作为、乱作为、过度执法和选择性执法等问题,切实提高社会满意度。
(五)持续监督检查不放松。贯彻落实《湖北省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实施办法》,积极开展法治督察行动,把法律监督、层级监督、舆论监督、社会监督和专项监督有机结合起来,重点抓好关键部门、关键环节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事项的监督,全面提升人民群众对法治建设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中共崇阳县委 崇阳县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