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政府实地督查我县落实中央和省促进经济社会加快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有关情况的通报
索引号 : 011359676/2020-18150 文       号 : 无
发文机构: 崇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政务督查
名       称: 关于市政府实地督查我县落实中央和省促进经济社会加快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有关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 2020年11月02日
有效性: 有效
根据市政府安排部署,市政府督查组于2020年5月7日对我县落实中央和省促进经济社会加快发展若干政策措施进行实地督查,督查内容主要围绕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切实为市场主体降本减负、加快畅通经济循环、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兜底保障等方面,查看了发改、财政、民政、税务、人社、科经等单位的台账资料,实地走访了大集钢构、宗阳包装、中健医疗、京钒、力越建材等企业。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从督查情况看,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均按照省、市政府部署要求,较好的落实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若干政策。在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方面,对纳入全国性重点和省重点的疫情防控保障企业,按企业实际获得贷款利率50%进行贴息,对未能纳入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但在支持我省疫情防控工作中作用突出的卫生防疫、医药产品、医用器材、医废处置、商贸流通等企业新增贷款(1000万元以内)用于疫情防控物资扩产、转产、新建“三个一批”的,按照市场报价利率的30%给予贴息。在切实为市场主体降本减负方面,相关部门梳理抗疫惠企政策服务举措,制作了《崇阳县税务局疫情期间落实优惠政策复工复产30条》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指引》,上门为企业宣传解释有关优惠政策,积极引导企业通过“非接触式”办理税费业务,积极推行预约服务,实行分批次错峰办税缴费,最大限度减少扎堆办理,节省了办理成本。在加快畅通循环经济方面,积极谋划医用防护物资、诊疗检测得等27个项目,支持38家企业纳入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申报贷款需求5.09亿元,新增中央投资项目112个,申请投资36.46亿元。在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兜底保障方面。先后印发了《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生活保障工作的紧急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特殊困难群体关心关爱工作的通知》,采取多种措施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落实应保尽保,应救尽救。为全县低保、特困供养对象、孤儿19249人发放春节慰问金、1-3月社会救助资金共计2412.42万元;为10039人次残疾人发放一季度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共计239万元,在非常时期守住民生保障底线。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思想重视不够,工作主动性不强。县发改局作为畅通循环经济的牵头单位,未切实担负起牵头职能,在加强技改投入、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提振消费等方面协调调度力度不大。《崇阳县2020年重点项目计划表》数据未及时更新,项目审批入库、经济投入等数据与实际不符,政策落实的相关佐证资料不规范,仅以送审稿代替,亮点工作未突出。
二是服务意识不强,审批流程优化不足。部分职能单位作为政策执行的终端,未及时主动上门与相关企业对接,引导企业申请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导致政策落实率不高。部分政策落实审批时限较长,如企业流通环节费,一直处于申请拨付状态,相关大型商超未及时享受到财政补贴政策。
三是政策宣传不广泛,群众知晓率不高。相关职能部门对政策享受条件、办理流程宣传力度不够,部分企业对政策认识不足,了解不深,知晓率和参与度不高。民政局将临时价格补贴与低保金等相关补助资金打包拨付至困难群众银行卡中,群众对享受何种政策补助资金不知晓。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中央和省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若干政策的重要性,要树立强烈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把落实中央省政策作为当前极其重要的工作来抓,各相关单位主要领导要作为第一责任人,切实加强责任领导,做到主要领导牵头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主动抓,明确总体目标,狠抓关键环节,打好组合拳,确保中央省各项优惠政策在我县落到实处,让人民群众切实享受到政策红利。
二是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对照《崇阳县分解落实中央和省促进经济社会加快发展若干政策措施责任分工表》,做好政策落实,主动提供“店小二”、“保姆式”服务,统一印制政策落实办理指南,优化办理流程,缩减办理时限。各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加强信息互通共享,形成强大工作合力,推动中央省各项优惠政策落地见效。
三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各相关单位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互联网和新媒体广泛宣传“中央省促进经济社会加快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及时准确发布政策落实情况,公开曝光政策执行不到位、群众投诉多、群众满意率低的单位。创新社会参与机制,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凝聚各方共识,营造良好氛围,真正让中央省各项优惠政策在全县落实落地,进一步提升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