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县《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责任分解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 011359676/2024-10378 文       号 :

发文机构: 崇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政务督查

名       称: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县《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责任分解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年04月19日

有效性: 有效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县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2024年重点工作进行责任分解,并印发给你们。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一年,是加快打造武汉都市圈自然生态公园城市的重要一年,做好政府工作至关重要。各责任单位要逐项系统科学谋划研究所承办的责任事项,特别是牵头单位要统筹相关责任单位制定细化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具体措施、完成时限、分管领导以及责任部门,实行清单管理,形成工作闭环。各牵头单位于2月26日前将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审定后的细化方案报送至县政府政务督查室(联系人:简俊,0715—3386461,邮箱:zwdcs3386461@163.com)。

县政府政务督查室将按照月督办、季通报的工作机制,分别于3月、6月、9月、12月底对各乡镇各部门贯彻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对工作进展缓慢、落实不力,推诿扯皮、弄虚作假的乡镇、部门及相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并根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崇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1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4年县《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主要目标

任务责任分解方案

一、2024年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

(一)地区生产总值增长7%。(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8.5%。(牵头单位:县科经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0%。(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四)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2%。(牵头单位:县商务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长8%。(牵头单位:县财政局;责任单位:县税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六)进出口总额增长10%。(牵头单位:县商务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七)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科经局、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八)粮食安全底线安全稳固。(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九)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崇阳县分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二、重点实施好“六大行动”

(一)实施经济增长促进行动,更大力度推动经济持续向好。

促进投资提质增效。

1.谋划实施一批打基础、利长远、补短板、调结构的大项目、好项目,完善投资项目“三库”建设,推进2024年170个重大项目能开全开、能快尽快。(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2.实施通修高速、崇咸高速、木三李水库、华能天城香山光伏、运达水坑风电场等重大基础设施和产业发展项目。(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3.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56亿元以上。(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4.坚持全员招商、产业链招商,新签约亿元以上重大产业项目20个,到位资金120亿元以上。(牵头单位:县招商和投资促进中心;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5.加大向上争资争项力度,力争取得新突破。牵头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促进消费提质扩容。

6.完善县域商业体系,新改建乡镇商贸中心3个、村级便利店125个。(牵头单位:县商务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7.支持交通、邮政、快递等企业推进客货邮融合发展,推进农村寄递物流“一村一站”工程,完善100个村级电商服务网点。(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商务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8.着力拓展消费场景,有序引导网络购物、直播带货等与传统实体店合作,多元化开展促消费活动。(牵头单位:县商务局)

9.规范夜经济、小摊经济管理,提升消费活力。力争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突破129亿元。(牵头单位:县城管执法局、县商务局)

促进市场主体提质增量。

10.全面落实助企纾困政策,落实“5011”企业帮扶机制,持续推行免申即享、直达快享服务,为企业减税降费1.5亿元以上。(牵头单位:县科经局、县工商联;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税务局、县人民银行、县金融办、县经济开发区、各乡镇人民政府

11.更好发挥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功能,加大信贷投放力度,新增贷款26亿元以上。(牵头单位:县金融办、县人民银行;责任单位:县各金融机构)

12.推动个转企、小进规,新增市场主体5000户、规上工业企业10家以上,新增专精特新“小巨人”、单项冠军、“两化融合”企业6家以上。(牵头单位:县科经局、县经济开发区)

(二)实施产业体系建设行动,更大力度推动产业突破发展。

加快建设武汉都市圈产业配套承接区。

13.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突破性发展大健康、新型材料、机械电子信息等优势和潜力产业,引进产业“补链延链强链”配套项目10个以上。(牵头单位:县科经局、县经济开发区、县招商和投资促进中心;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14.实施重点产业项目,推进康恩萃保健品、润阳新材料、优耐奇电子等项目建成投产,推进光刻设备零部件生产和光刻胶中试项目开工建设。(牵头单位:县经济开发区、县招商和投资促进中心、县发改局

15.实施技改提能、制造焕新,推动医药卫材、食品加工、电子信息等产业向高端化、绿色化、智能化发展,技改投资增长10%以上。(牵头单位:县科经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16.优化园区空间和产业布局,加快园区基础设施与产业协同发展,推进开发区道路、管网和燃气管道铺设等项目建设。(牵头单位:县经济开发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城发集团;责任单位:天城镇

17.严控在开发区外安排新增工业用地,加快产业向园区集中,园区新建成投产项目12个以上、企业总数达130家以上,工业总产值达到110亿元,创成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牵头单位:县经济开发区、县科经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加快建设武汉都市圈优质农产品供应区。

18.守牢粮食安全底线,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非粮化”,完成1万亩耕地恢复任务,确保40.89万亩耕地红线决不突破。(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19.完成1.7万亩高标准农田升级改造,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粮食产量稳定在22万吨以上。(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20.壮大“竹茶药猪”等特色产业,落实产业扶持政策,大力发展林下经济,新发展以黄精为主的林下中药材2万亩,新(改)建油茶3.9万亩、茶园4000亩、雷竹2000亩,生猪出栏达到95万头以上。(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21.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持续推进正大生猪全产业链、现代渔业科技园(一期)、农创园等项目建设,延伸产业链条,农产品加工业产值达到35亿元以上。(牵头单位:县经济开发区、县发改局、县科经局、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22.做优小麻花雷竹笋、崇阳黄精等品牌,推进稻米、果蔬、茶叶等绿色食品认证,申报绿色食品企业3家产品6个以上。(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加快建设武汉都市圈旅居康养休憩区。

23.做好山水文章,重点开发山水、温泉、溶洞等特色资源,推进崇阳飞行营地、大泉洞旅游开发、清水岩溯溪探险等文旅项目建设。(牵头单位:县文旅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24.结合“养在咸宁”工程,开发温泉养生、避暑养生、森林养生等特色养生产品,推动金沙大健康产业园、三特铜锣湾十里香墅项目落地建设。(牵头单位:县卫健局、路口镇、县文旅局;责任单位:县大健康产业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5.推进医养结合,深化公立医院办养老机构工作,建设中医院医养中心。(牵头单位:县卫健局;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6.聚焦提品质、聚人气,打造乡村游、古迹游、红色游、研学游等主题旅游线路4条,持续推进乡村旅游客房建设,举办樱花节、油菜花节、雷竹文化旅游节等节会活动,利用好中国天然氧吧、白霓古堰世界灌溉工程遗产等“金字招牌”,持续擦亮“魅力山水·有味崇阳”旅游品牌,让崇阳山水田园成为令人向往的诗和远方。(牵头单位:县文旅局、县水利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实施强县工程攻坚行动,更大力度提升公园城市能级。

27.统筹资源环境和城乡一体发展,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构筑自然生态公园城市格局。(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加快推进县城建设。

28.大力提升城市品质、公共服务,吸引人口向集镇、城区集中。(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29.推进天然气长输管线工程、城区污水管网更新改造等项目建设,完成城北片区雨污分流(一期)、中津洲碱水圳雨污综合治理、城北垃圾压缩中转站、黄金山周边环境整治等项目建设,新改建小微绿地、口袋公园6个以上。(牵头单位:县住建局、县城管执法局、城发集团;责任单位:天城镇)

30.稳步推进智慧停车项目,新增停车泊位750个、便民充电站点20个。(牵头单位:县城管执法局、城发集团;责任单位:天城镇)

31.高效推进老旧小区改造省级试点,完成19个片区、63个小区改造任务。(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天城镇)

32.探索“老破小”片区式自拆自建改造,满足群众对改善住房条件新需求。(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33.打通“断头路”,畅通“主动脉”,加快推进文昌大道南延伸工程、白泉大桥建设,有力解决城区交通拥堵问题。(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住建局、城发集团)

34.积极推进文昌阁、桃溪书院等历史文化活化利用项目,彰显城市风貌特色。(牵头单位:县文旅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35.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做好防返贫动态监测帮扶,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牵头单位:县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36.完善联农带农机制,推广紧密型“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合作模式,积极引导村民发展庭院经济,新培育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6家以上,农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以上。(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37.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力争年收入达10万元的村新增10个以上。(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38.加强农村自建房管理,严格执行“一户一宅”“建新拆旧”等要求,严厉整治乱占耕地建房等违法行为。(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39.提档升级乡村基础设施,推进石蔡大桥及其连接线建设,新改建农村公路290公里,创建全国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瑞阳交投、城发集团;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40.实施“双千兆”网络协同发展行动,行政村5G通达率达到80%以上。(牵头单位:县科经局;责任单位:县电信公司、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

41.实施“千万工程”,推进石城乡村振兴中彩项目建设,完成30个示范村、36个整治达标村建设。(牵头单位:县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推进流域综合治理。

42.编制完成“崇阳安澜、崇山隽水”水网规划,统筹推进隽水河、高堤河、青山河等流域片区水生态修复与环境综合整治,实施陆水流域系统治理(三期)、青山水库除险加固、香石灌区升级改造工程,扎实做好东堡港小流域综合治理试点工作。(牵头单位:县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崇阳县分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43.严格落实河库长制、林长制,完成封山育林2.9万亩,退化林修复6.5万亩,低产低效林改造5000亩,森林覆盖率达到63.88%,创建省级森林城市。(牵头单位:县水利局、县林业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44.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开展长江高水平保护七大攻坚提升行动,推进鄂东幕阜山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建设,完成入河排污口整治20个以上,推动规模养殖场设施设备配套率达100%,有力破解规模以下养殖污染防治难题,确保水质持续稳定达标。(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崇阳县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住建局、县水利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45.坚决完成中央和省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崇阳县分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相关部门)

(四)实施改革创新深化行动,更大力度激活县域发展潜能。

深化重点领域改革。

46.巩固提升“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成效,最大限度减环节、减时限、减材料、减跑动,政务服务办理时限压缩90%以上,持续做优“桃溪帮办”服务品牌。(牵头单位: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47.扎实推进机构改革工作。(牵头单位:县委编办;责任单位:县政府相关部门)

48.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完善现代企业管理机制,持续提升城发、交投等国企造血能力。(牵头单位:县财政局、城发集团、瑞阳交投、县金信担保)

49.系统清理国有资金、资源、资产,推动解决资金沉淀、资源闲置、资产沉睡问题。(牵头单位:县财政局)

50.探索“用地清单制”改革,提升节约集约用地水平。(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县经济开发区

51.推动数字乡村标准化试点工作取得成效。(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做强科技创新引擎。

52.积极融入光谷科创大走廊,实施崇阳(武汉)离岸科创园“满园工程”,新入驻企业10家以上。(牵头单位:县科经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53.发挥高质量发展研究院等平台作用,加强电子信息、中药材产品开发、钒基新材料等领域技术研究,大力促进成果转化应用。(牵头单位:县科经局)

54.加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力度,促进知识产权成果转化应用。(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55.加强创新平台建设,建成省级以上公共技术服务平台1个,新增高新技术企业总数15家,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11%以上。(牵头单位:县科经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56.完善人才“引育用留”全链条机制,引进企业、医疗等领域人才100人。(牵头单位:县人社局、县经济开发区、县卫健局;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拓展对外开放空间。

57.加强与武汉都市圈城市互联互通,积极谋划推进咸岳九铁路等重大交通项目。(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58.加快现代物流产业园、亿农鄂南农批大市场(一期)建设,打造区域型现代农产品综合批发交易及冷链物流中心。(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管理中心、县商务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59.积极融入中欧班列等开放通道,加大崇企出海、崇品出境支持力度,引进合作伙伴,进出口总额增长10%以上,争取引进外资实现新突破。(牵头单位:县商务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实施民生福祉增进行动,更大力度提高人民生活品质。

千方百计促进就业。

60.落实就业优先政策,开展稳就业、提技能、促增收系列帮扶行动。(牵头单位:县人社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61.依托县级人力资源市场、乡镇公共就业服务等平台,开展政策宣传和招聘求职服务,组织线上线下招聘60场次以上。(牵头单位:县人社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62.落实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政策,提升“零工驿站”服务功能,开展就业困难人员、农民工、失业人员、贫困家庭子女等重点群体技能培训,培训各类人员4500人以上,城镇新增就业7800人以上。(牵头单位:县人社局、县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63.支持人才返乡创业,投放创业担保贷款6.3亿元以上。(牵头单位:县人社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人民银行、县金融办、各乡镇人民政府

64.持续做好根治欠薪工作,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牵头单位:县人社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完善多层次社会保障。

65.聚焦新业态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实施精准扩面,城乡居民养老、医疗保险参保率分别达到94%、95%以上。(牵头单位:县人社局、县医保局、县税务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66.深化医保DIP支付方式改革,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加强安置房、公租房、人才公寓等管理,落实购房补贴政策,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50套。(牵头单位:县医保局、县卫健局、县住建局、城发集团;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67.强化“一老一小”保障,健全养老服务体系,新增养老床位280张,完成适老化改造280户,完成培训护理人员3000人以上。(牵头单位:县民政局、县卫健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68.完善二孩、三孩生育政策配套措施,新增婴幼儿托位200个。(牵头单位:县卫健局、县教育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69.关心困难弱势群体,加强特困供养、孤儿、残疾人、失业人员等各类政策保障,推进特困供养服务机构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取得新进展。(牵头单位:县民政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推动社会事业全面发展。

70.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深化“三联三统”县域教联体建设模式,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经验做法。(牵头单位:县教育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71.实施县域幼儿园改造、义务教育改造和教育信息化建设工程,完成环城中小学、职业教育中心建设。(牵头单位:县教育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72.推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城乡均衡布局,深化医共体建设,县域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急诊占比达到65%以上。(牵头单位:县卫健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73.开展影响群众健康突出问题“323”攻坚行动,有效降低人群发病率、致死率和疾病负担。(牵头单位:县卫健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74.推进县120急救中心、县人民医院医疗救治能力提升和县中医院信息化提升项目建设。(牵头单位:县卫健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委编办、县人社局

75.建好运营好体育馆、体育场、工人文化宫等公共设施,完成5个乡镇文化站升级建设,办好湘鄂赣三省老年运动会,争创省级体教融合示范县。(牵头单位:县文旅局、县教育局、县总工会;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76.激励文艺精品创作,开展“四送”下乡等文化活动,丰富群众生活。(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旅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六)实施安全底线守护行动,更大力度提升平安崇阳水平。

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77.加强政府债务监管,严格执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规定,杜绝违规举债,防止乱铺摊子、乱上项目。(牵头单位:县财政局、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78.着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推进涉众金融存量案件处置攻坚。加强房地产领域涉稳风险防控,推动房地产业平稳有序发展。(牵头单位:县金融办、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着力完善社会治理体系。

79.深化共同缔造推进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体制机制创新试点创建成果,完善“三个榜单”“四个夜话”“十户共治”等机制,推进人居环境整治,有力有效解决群众身边问题。(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80.强化信访工作责任,落实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包案化解要求,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牵头单位:县信访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81.优化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持续推进三级综治中心实体化运行。(牵头单位:县委政法委;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82.深化平安创建工作,深入推进“雷火”打击整治行动,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持续向影响群众安全感的黑拐枪、盗抢骗、黄赌毒、食药环及电信网络诈骗、养老诈骗等突出违法犯罪亮剑。(牵头单位:县平安办、县公安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全面提升整体安全水平。

83.持续开展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城镇燃气、建筑施工、综合交通、烟花爆竹、工贸等重点领域隐患排查整治,推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牵头单位:县应急管理局;责任单位:县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

84.严防严管严控食品安全风险,保障“舌尖上的安全”,确保通过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复审。(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85.做好防汛抗旱、森林防灭火等工作,建成应急救援中心,创建全省综合减灾示范县。(牵头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林业局、县水利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86.做好国防动员、退役军人事务、双拥、人防、民族宗教等工作,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红十字会等群团和社会组织发挥更大作用。(责任单位:县政府相关部门)

三、切实加强政府自身建设

(一)涵养忠诚之心,做政治过硬的标杆。

87.持续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怀着对领袖的深厚感情,怀着追求真理的内心渴望,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在真学真信中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以党的旗帜为旗帜,聚焦上级决策部署和县委工作要求,坚决保质量、保进度、保效果、保安全,当好抓执行、抓落实的示范,以工作实绩诠释对党绝对忠诚。(牵头单位:县政府办;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二)不移公仆之心,做服务为民的标杆。

88.坚持以百姓之心为心,当老百姓的官,把自己也当成老百姓,牢牢站稳人民立场。大力弘扬四下基层优良传统,深化一下三民实践活动,持续推进资源、服务、平台下沉,切实解决群众衣食住行、教育、医疗、就业等实际问题,用心用情走好群众路线。坚持过紧日子,勤俭办一切事,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腾出资金千方百计惠企裕民。(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县财政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三)保持敬畏之心,做法治建设的标杆。

89.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分类清理政府不讲信用、新官不理旧账等问题,兑现政府承诺,建设诚信政府。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主动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自觉接受监察、司法、社会、舆论监督,加强审计、统计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县营商办、县司法局、县审计局、县统计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四)常怀律己之心,做清廉担当的标杆。

90.以清廉崇阳建设为抓手,深入推进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持续深化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整治,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党员干部要发扬斗争精神,坚决克服“坐井观天”的狭隘、“温水煮青蛙”的麻痹、“天塌下来有高个子顶着”的漠然,始终保持冲在前、勇争先的精气神。切实关心关爱干部,着力营造有为者有位、能干者能上、吃苦者吃香、优秀者优先的浓厚氛围,全面凝聚干事创业磅礴力量。(牵头单位:县政府办;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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