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阳县交通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制度
索引号 : 011359676/2023-35070 文       号 : 无
发文机构: 崇阳县交通运输局 主题分类: 其他
名       称: 崇阳县交通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 2023年11月21日
有效性: 有效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提高施工现场的整体安全管理水平和加强文明施工管理,实行安全文明施工科学化、标准化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1. 新开工的工程项目: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对入场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逐级交底;组织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学习和文明施工教育,落实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2. 进入施工现场作业:
2.1 机械设备及用电设备机具等,其性能应达到技术和安全要求。
2.2 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安全防护用品。
3.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符合电气安全技术要求。
4. 不能实施封闭作业的施工现场:
4.1 出、入口应设置醒目的施工安全警示标志。
4.2 在沿线各交叉路口施工作业时,要加设临时安全警示标志,必要时可设专人监护。
4.3 跨越公路、铁路施工时要设安全防护网。
4.4 施工干扰路段必须设立安全警示标志。制定相应安全措施。
4.5 交通堵塞或危险性大的施工作业,应设专人人员控制疏导交通和确保作业人员安全作业。
5. 施工现场内的各危险部位,如深坑、槽,排水系统、沟、井口等,应及时设置安全防护,待危险消除后,方可拆除。对山坡上的浮石等危险物应及时清除,防止掉下伤人。
6. 雨期施工:
6.1 作业区域应有排水、挡水措施,防止沟槽等被水浸泡造成坍塌。
6.2 对山坡地带要加强检查,防止发生山体滑坡、泥石流等灾害,造成事故。
7. 施工现场内的地下电缆、光缆和各类管道等,要设专人负责并妥善处理。对各类架空线路,应保证电杆、线路安全,防止造成事故。
8. 施工现场在居民区域或交通要道时,应制定相应的防扰民和保证交通措施。
9. 人、机混合作业时,司机应注意瞭望,作业人员应注意避让车辆,确保施工安全。
10. 加强文明施工管理,各施工队伍要确保本施工区域内做到人撤现场清,实现既文明整洁又节约。
11.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按照“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各施工队伍要切实管理好本施工区域的安全工作,实现“三不伤害”。
12. 考核。统一执行《安全生产奖惩规定》相关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