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阳县交通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制度

索引号 : 011359676/2023-35070 文       号 :

发文机构: 崇阳县交通运输局 主题分类: 其他

名       称: 崇阳县交通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 2023年11月21日

有效性: 有效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提高施工现场的整体安全管理水平和加强文明施工管理实行安全文明施工科学化、标准化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1. 新开工的工程项目: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对入场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逐级交底;组织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学习和文明施工教育,落实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2. 进入施工现场作业:

2.1 机械设备及用电设备机具等,其性能应达到技术和安全要求。

2.2 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安全防护用品。

3.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符合电气安全技术要求。

4. 不能实施封闭作业的施工现场:

4.1 出、入口应设置醒目的施工安全警示标志。

4.2 在沿线各交叉路口施工作业时,要加设临时安全警示标志,必要时可设专人监护。

4.3 跨越公路、铁路施工时要设安全防护网。

4.4 施工干扰路段必须设立安全警示标志。制定相应安全措施。

4.5 交通堵塞或危险性大的施工作业,应设专人人员控制疏导交通和确保作业人员安全作业。

5. 施工现场内的各危险部位,如深坑、槽,排水系统、沟、井口等,应及时设置安全防护,待危险消除后,方可拆除。对山坡上的浮石等危险物应及时清除,防止掉下伤人。

6. 雨期施工:

6.1 作业区域应有排水、挡水措施,防止沟槽等被水浸泡造成坍塌。

6.2 对山坡地带要加强检查,防止发生山体滑坡、泥石流等灾害,造成事故。

7. 施工现场内的地下电缆、光缆和各类管道等,要设专人负责并妥善处理。对各类架空线路,应保证电杆、线路安全,防止造成事故。

8. 施工现场在居民区域或交通要道时,应制定相应的防扰民和保证交通措施。

9. 人、机混合作业时,司机应注意瞭望,作业人员应注意避让车辆,确保施工安全。

10. 加强文明施工管理,各施工队伍要确保本施工区域内做到人撤现场清,实现既文明整洁又节约

11.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按照“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各施工队伍要切实管理好本施工区域的安全工作,实现“三不伤害”。

12. 考核。统一执行《安全生产奖惩规定》相关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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