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阳县财政局关于对崇阳职校教学楼空调采购项目(项目编号:CYZX-202306ZC-060)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索引号 : 011359676/2023-34325 文       号 : 无
发文机构: 崇阳县财政局 主题分类: 财政
名       称: 崇阳县财政局关于对崇阳职校教学楼空调采购项目(项目编号:CYZX-202306ZC-060)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 2023年11月17日
有效性: 有效
一、项目名称:崇阳职校教学楼空调采购项目(项目编号:CYZX-202306ZC-060)
二、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湖北众城机电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咸宁市温泉银泉大道536号
被投诉人:湖北省崇阳职业技术学校
地 址:崇阳县天城镇隽北大道235号
三、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被投诉人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局提起投诉。
(一)投诉事项
①多联机室外机最大单模块达32HP,32HP以内系统无需模块组合。中标产品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②室外机机外静压最高达85Pa。中标产品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③多联室外机采用非对称风扇设计(双风轮的风轮叶片数量不相同)减少共振异音,可根据系统运行压力变化无级变频调速,
配合压缩机的无极变频,可减少发生故障,保障压缩机的稳定性、持续性和可靠性,同时降低整个机组的噪音。中标产品不符合
招标文件的要求。
④多联机室内机需标配杨程≥750mm的冷凝水提升泵。中标产品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⑤多联机系统当某个室内机需要掉电维修时,可单独讲该室内机掉电,而不影响该系统其他内机使用。中标产品不符合
招标文件的要求。
(二)投诉人投诉请求
请求行政监督部门调查处理,以维护投诉人的正当权益。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本机关经调查核对,并综合原评标委员会对质疑事项进行的核查。核查结论为维持原评分结果不变。根据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二)的规定,依据核查情况,投诉事项①②③④⑤事实依据不足,
投诉不成立,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
五、其他补充事宜
投诉人对本次投诉处理决定不服,可在《投诉处理决定书》送达起六十日内向崇阳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
《投诉处理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崇阳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崇阳县财政局
2023年09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