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县《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责任分解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 011359676/2025-02874 文       号 : 无
发文机构: 崇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名       称: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县《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责任分解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5年01月23日
有效性: 有效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2025年县〈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责任分解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扛起政治责任,强化使命担当。今年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亲临咸宁重要讲话精神的重要一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做好政府工作意义重大、责任重大。县《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目标任务、发展举措是对全县人民的庄严承诺。各乡镇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抢抓机遇、乘势而上,确保圆满完成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各项目标任务,加快打造全国美丽乡村典范县,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崇阳实践作出新的贡献,向全县人民交出一份满意答卷。
二、紧抓工作重点,推动高效落实。各乡镇各部门要认真践行求真务实、狠抓落实的工作作风,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抓好协调推进、一线调度,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牵头部门要主动担当、牵头抓总,统筹抓好任务落实;责任部门要主动履责、通力配合,有效推动任务落地。要对照分解方案,逐项细化落实,做到“一项任务、一个措施、一名领导、一抓到底”,形成工作闭环。要健全完善工作会商推进机制,对工作中的重点事项、重大问题、重要情况及时报告县人民政府,确保每项任务落到实处、见到成效。
三、深化督查运用,助推解决难题。各乡镇各部门要强化交账意识,县政府办公室将把县《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体系,纳入年度督查重点,实行一季度一督办一通报。县政府督查室将定期开展工作调度,适时开展专项和暗访督查,查实情、查责任、查成效,对目标责任落实不力、推诿扯皮、影响工作进度和成效的,予以通报曝光,将慵政、懒政、怠政的行为作为全年问责重点,确保全县上下全力推进各项任务落实落细、见行见效,保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崇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5年县《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责任分解方案
一、2025年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
(一)地区生产总值增长7%。(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0%。(牵头单位:县科经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固定资产投资增长9.5%。(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长8%。(牵头单位:县财政局;责任单位:县税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8%。(牵头单位:县商务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六)进出口总额增长10%。(牵头单位:县商务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七)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县科经局、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八)粮食安全底线安全稳固。(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九)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崇阳县分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二、2025年“五大行动”重点工作
(一)聚焦产业发展,夯实经济发展硬支撑。
推动主导产业聚链成群。
1.深度对接市“5+4”产业体系,锚定大健康、食品饮料、新型建材三大主导产业,培育电子信息、新材料两大新兴(未来)产业,全面构建县“3+2”现代产业体系,“一业一策”制定支持政策,加紧培育根植性产业。(牵头单位:县科经局、县卫健局、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经济开发区、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2.引进“补链延链强链”配套项目10个以上。(牵头单位:县招商和投资促进中心;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3.以“三园一院一基金一中心”为抓手,推进热塑性高分子材料产业集群发展。(牵头单位:县经济开发区、县科经局)
4.重点推进麦鑫利(二期)、优耐奇电子、润阳新材料、绿色建材循环经济产业园建成投产。(牵头单位:县经济开发区、县城发集团、路口镇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5.狠抓企业培育,新增规上企业20家以上。(牵头单位:县科经局)
6.持续推动“技改提能、制造焕新”,完成工业技改投资18亿元,增幅8%以上,新增省市级以上“专精特新”、单项冠军、智能制造等企业10家。(牵头单位:县科经局)
7.建好省级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加快科技企业孵化,新增国家高新技术企业15家、总数超100家,确保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12%。(牵头单位:县科经局;责任单位:县经济开发区、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推动特色农业提质增效。
8.严守40.89万亩耕地红线,巩固撂荒地治理成果,高标准完成耕地恢复任务,建设高标准农田1.5万亩,加快推进小田并大田,持续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确保粮食产量稳定在22万吨以上。(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9.突破性发展绿色生态水产养殖,完成放养水面6.3万亩,水产品产量达到1.7万吨,渔业总产值突破6亿元。(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县农旅投集团;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10.落实产业扶持政策,壮大“竹茶药猪”特色产业,新发展中药材1万亩,新(改)建茶园4000亩,生猪出栏达到75万头以上。(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11.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加快推进正大生猪屠宰食品加工厂、现代鲟业科技园(二期)等项目建设,培育中药材精深加工企业1家,农产品加工业产值达到36亿元以上。(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经济开发区、县科经局、县农旅投集团、各乡镇人民政府)
12.提升崇阳小麻花、雷竹笋、黄精等品牌价值,加快绿色食品认证,申报绿色食品企业2家。(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推动康养旅游转型升级。
13.深化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成果,将“美丽乡村”转化成“美丽经济”,推进低空经济产业园、万亩杜鹃产业园、金沙滑翔营地、高枧乡大湖山滑雪场等文旅项目建设。(牵头单位:县文旅局;责任单位:县农旅投集团、白霓镇人民政府、路口镇人民政府、高枧乡人民政府)
14.开发温泉、溶洞、樱花、湖库等特色康养资源,推动金沙康养度假区、青山养老度假区落地建设,着力打造青山4A级水利风景区。(牵头单位:县文旅局;责任单位:青山湿地公园管理处、县水利局、县农旅投集团、各乡镇人民政府)
15.聚焦提品质、聚人气,以小自然(三期)为抓手,打造有规模、有特色、有服务的民宿聚集区3个。(牵头单位:县文旅局;责任单位:县农旅投集团、各乡镇人民政府)
16.利用好中国天然氧吧、白霓古堰世界灌溉工程遗产等“金字招牌”,持续擦亮“魅力山水·有味崇阳”旅游品牌,做到“季季有特色,月月有活动”,力争全县游客接待数量和旅游综合收入同比增长27%以上。(牵头单位:县文旅局;责任单位:县水利局、县气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聚焦动能转换,打造经济发展主引擎。
扩大投资添动力。
17.深入实施“三线并进”工作机制,系统推进招商引资、项目建设、产业发展。(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招商和投资促进中心;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18.树牢“项目为王”理念,立足崇阳发展需求,加紧谋划推进陆水航运综合开发建设、岳咸九铁路、土桥抽水蓄能电站等支撑性项目。(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水利局;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19.加大“三库”建设力度,2025年谋划项目300个以上,投资总量800亿元以上。(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20.科学编制“十五五”发展规划,争取让更多崇阳元素进入国家、省“十五五”规划。(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21.围绕2025年中央、省预算内投资、特别国债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加大谋划争取力度,做实前期工作,做到“项目等资金”,力争全年向上争资40亿元以上。(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22.加快推进木三李水库、亿农鄂南农批大市场、通修高速、咸崇高速、106国道西段改扩建等重大项目建设,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64亿元以上。(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水利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中心)
23.抓实招商引资“一号工程”,大力开展产业招商、基金招商、平台招商,力争全年招商引资新签约项目65个以上,亿元以上项目20个以上,到位资金120亿元以上。(牵头单位:县招商和投资促进中心;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促进消费激活力。
24.持续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培育消费“新热点”,大力发展首发经济、银发经济,增强县城消费吸附力。(牵头单位:县商务局、县民政局;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天城镇人民政府)
25.落实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开展“荆楚购”、年货节、美食节以及重要节假日节庆系列促销活动,促进汽车、家电、餐饮等重点领域消费稳定增长,力争实现社零总额127亿元。(牵头单位:县商务局、县科经局;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26.打通乡村消费“连接点”,完成7个乡镇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升级。(牵头单位:县商务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27.深化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建设。(牵头单位:县商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邮政公司;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28.持续发挥电商产业园平台作用,促进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力争网络销售额突破25亿元。(牵头单位:县商务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深化改革挖潜力。
29.持续推动大财政体系建设,围绕“一账一表”清理盘活国有“三资”,将更多沉睡资产转化为发展的“源头活水”。(牵头单位: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30.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完善现代企业管理机制,积极谋划国企经营类项目,提升国企自身造血能力,使国有企业成为投资的生力军。(牵头单位:县财政局、县城发集团、县交投集团、县农旅投集团、县金信担保公司)
31.加大“个转企”扶持力度,提升市场主体质量,新增信贷28亿元以上。(牵头单位:县金监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32.进一步推进债务化解,通过“盘、转、调”模式降低无效债务,加快拓展市场化的化债方式和融资渠道,进一步优化债务结构,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牵头单位:县财政局、县金监局;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33.巩固提升“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成效,落实新一批8个重点事项。(牵头单位:县政数局;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34.深化“综窗”改革,“一窗通办”为企业提供高效服务,打造政务服务标准化示范窗口。(牵头单位:县政数局;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35.探索“用地清单制”改革,提升用地水平。(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县经济开发区、各乡镇人民政府)
36.推动数字乡村标准化试点工作取得实质性成效,加快城市数字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全域扩面,以信息化赋能全域发展。(牵头单位:县政数局、县科经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聚焦要素集中,坚守经济发展主阵地。
打造精品园区。
37.有序推进开发区扩区调区和专业化改造,持续提升配套服务设施,加快推进园区服务性综合体项目,降低企业投入,推进产城融合发展。(牵头单位:县经济开发区、县城发集团)
38.持续完善路网、管网,保障水、电、气供应,推进盛焰生物质燃料供热项目,解决企业供热需求。(牵头单位:县经济开发区;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住建局、县供电公司)
39.深入推行“一区多园”模式,推动农产品深加工产业园、新型材料产业园加快建设,实现“双创园”满园。(牵头单位:县经济开发区、县城发集团)
40.依托崇阳(武汉)离岸科创中心、高质量发展研究院,强化科技创新策源功能,实现研发在武汉、生产在崇阳。(牵头单位:县科经局)
41.强化要素保障,推行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供应,推动项目落户即供地;坚持“亩产论英雄”,积极推进腾笼换鸟,引导企业高效集约用地。(牵头单位:县经济开发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42.确保2025年新开工工业项目10个以上,建成投产项目10个以上,园区企业达130家,工业总产值实现130亿元。(牵头单位:县经济开发区、县发改局、县科经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打造宜居城区。
43.推进文昌大道南延伸和白泉大桥建设,打通关键交通节点。(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县城发集团、天城镇人民政府)
44.重点推进“南三县”天然气长输管线工程,隽水和桃溪两大片区改造。(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45.大力推进城区主干道改造工程,完善红绿灯、绿化带等配套设施,更新、改造路灯2500盏。(牵头单位: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县公安局、县城发集团、县供电公司)
46.新建、改造雨污管网45公里。(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47.推动智慧停车项目实现运营,新增城区停车泊位600个以上、充电桩300个以上。(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县公安局、县城发集团)
48.完善15分钟便民生活圈,持续推进完整社区建设,完成14个片区、76个老旧小区改造任务。(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天城镇人民政府)
49.美化亮化城区绿地景观,更新改造小微绿地5处以上,推进香山河环境整治、黄金山综合整治和城溪游乐园建设。(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县城发集团、县交投集团;责任单位:天城镇人民政府)
50.持续加强农贸市场、商业街区等重点区域监管,规范主干道、校园、医院周边停车秩序,严厉打击私搭乱建违法行为,着力打造干净、整齐、明亮街区,推动城市整体形象品质提升。(牵头单位: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县市场中心、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责任单位:天城镇人民政府)
打造美丽乡村。
51.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绘就乡村振兴新图景。(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52.强化乡村建设规划和风貌管控,打造干净整洁特色村湾,严格执行“一户一宅”、“建新拆旧”等要求,严厉整治乱占耕地建房等违法行为。(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53.深入推进农村移风易俗、乡风文明建设。(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54.完善联农带农机制,推广紧密型“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合作模式,积极引导村民因地制宜发展庭院经济,推进10个试点村建设。(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55.提档升级乡村基础设施,完成150公里农村公路改造,新建及改造危旧桥梁约500延米,完成生命安全防护工程50公里,对300公里重要县乡道进行专业养护。(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56.推进供销再生资源分类回收体系和两网融合项目建设。(牵头单位:县供销社;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县商务局、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崇阳县分局、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县交通运输局、县科经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57.持续深化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实施“双千兆”网络协同发展行动,为农村电商发展提供更好土壤。(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科经局、县商务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58.加强乡村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培育高素质农民,引导“新农人”在乡村施展才华、大显身手。(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聚焦民生保障,积淀经济发展源动力。
促进就业扩容提质。
59.突出就业优先导向,持续开展提技能、搭平台、促就业系列行动。(牵头单位:县人社局、县总工会;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60.全面推动就业公共服务下沉,构建覆盖全民的就业供需对接平台和15分钟便民就业服务圈。落实兑现就业补贴,开展零工市场岗位推送,持续实施才聚荆楚、春风行动、百县进百校等专项招聘行动,组织线上线下招聘会60场以上,实现城镇新增就业6200人以上。(牵头单位:县人社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61.依托重点企业、职校、技校,精准开展订单式、项目制培训,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3500人以上,实现各类劳动者充分就业,稳步增收。(牵头单位:县经济开发区、县人社局、县教育局)
62.支持全民创业,优化创业贷款流程,投放创业担保贷款6亿元以上,促进市场主体发展,力争增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牵头单位:县人社局、县金监局)
63.加快推进公共实训基地、人力资源产业园项目落地,全面促进我县劳动者高质量充分就业创业。加大对根治欠薪工作监管力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牵头单位:县人社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64.健全多层次全民社保体系,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力争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29万人、41万人以上。(牵头单位:县人社局、县医保局、县税务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65.开展社保服务进万家、工伤预防培训等活动,优化社保服务能力。(牵头单位:县人社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66.严厉打击欺诈骗保,切实保障社保基金安全。(牵头单位:县人社局、县公安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67.持续深化医保DIP支付方式和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持续减轻群众就医负担。(牵头单位:县医保局、县卫健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68.加快保障性住房筹集建设,落实就地城镇化若干政策措施,完善租购并举住房保障体系。(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69.强化“一老一小”保障,加快推进崇阳县失能养老护理中心建设,新建1个养老服务综合体,新增养老床位200张,完成适老化改造300户,完成培训护理人员350人以上。(牵头单位:县民政局、县卫健局、县人社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70.完善生育政策配套措施,推进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建设,新增婴幼儿托位200个。(牵头单位:县卫健局)
71.健全分层次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加强残疾人、孤儿、农村留守儿童等关爱服务,实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牵头单位:县民政局、团县委、县残联;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全面发展社会事业。
72.推进健康崇阳建设,开展“医防融合”试点,加快推进“专科联盟”、数字化紧密型医共体、“1+1+N”数智化病理服务体系建设,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0%以上。(牵头单位:县卫健局;责任单位: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医保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73.推进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创建、中医院“一院两区”、崇阳县第二人民医院救治能力提升项目建设。(牵头单位:县卫健局)
74.强化三医协同发展和治理,建立门诊慢特病管理服务中心,实现一站式服务。(牵头单位:县卫健局、县医保局)
75.全面构建高质量教育体系,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公办园占比分别达到96%、50%,纵深推进教联体建设,推进实验二小省级示范校创建,实施义务教育学校、高中学校改造项目。(牵头单位:县教育局)
76.支持崇阳职校全国“双优”创建,完成职业教育中心建设。(牵头单位:县教育局)
77.推动全县中小学校“数字食堂”监管平台建设。(牵头单位:县教育局、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78.推进崇阳县濒危剧种专项保护。(牵头单位:县文旅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79.运营好“一场两馆”,推进“体育+”,积极培育文体赛事,推进省级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工程、隽水绿道全民健身设施建设等项目顺利实施。(牵头单位:县文旅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聚焦三条底线,织密经济发展防护网
守牢防返贫底线。
80.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抓好“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全面推进石城水厂(二期)、港口自来水厂、铜钟水厂管网延伸工程等项目,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96.5%以上。(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81.继续抓好防返贫动态监测工作,统筹安排足额资金为监测户落实“N+X”帮扶政策,分层分类落实针对性帮扶措施。(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民政局、县住建局、县金监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82.建立健全衔接资金项目库管理制度,完善入库项目审核和绩效评估机制,加强扶贫资产后续管理。(牵头单位: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守牢生态底线。
83.严格落实河库长、林长制,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牵头单位:县水利局、县林业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84.加快推进流域综合治理,持续推动陆水流域系统治理(三期)、天城水闸除险加固工程、大市河治理工程建设,完成陆水支流大市河、高堤河水生态修复项目。(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崇阳县分局、县水利局;责任单位: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85.巩固提升东堡港小流域综合治理成果,持续清理整治河库“四乱”,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崇阳县分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86.深入开展资源保护、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等工作,推进全域国土绿化、鄂东幕阜山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公路沿线退化林修复等项目,森林覆盖率达到63.78%。(牵头单位:县林业局;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87.通过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复核,统筹做好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崇阳县分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守牢安全底线。
88.以共同缔造理念推进基层治理体制机制创新,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依托三级综治中心,推动信访问题和矛盾纠纷法治化实质性化解。(牵头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89.有序化解存量债务风险,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着力防范化解涉众金融、房地产等领域风险。(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财政局、县住建局)
90.严防严控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产品质量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91.统筹推进“雷火”、“335”等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盗抢骗、黄赌毒、枪爆刀、食药环等突出违法犯罪。(牵头单位: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科经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健局、市生态环境局崇阳县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92.全面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全力推进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深化重点领域安全专项整治,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牵头单位:县应急管理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93.健全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抓好自然灾害防范,推进应急移动排涝装备购置、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牵头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水利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94.做好国防动员、国防教育、双拥、民族宗教等工作,支持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发挥更大作用。(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民宗局、县总工会、县团委、县妇联;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切实加强政府自身建设
(一)坚持整治引领,锻造忠诚品格。
95.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持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决做到中央有号令、省市有部署、县委有要求、政府有行动。(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坚持实干引领,践行初心使命。
96.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一任接着一任干、一锤接着一锤敲,在接续奋斗中将蓝图变为实景。坚决做到领导干部带头干、带领干,深入具体环节,解决具体问题。树牢正确政绩观,把自己交给工作,把进步交给组织,把评价交给群众。确保干成一批夯实基础的大事,破解一批制约发展的难题,办成一批群众期盼的实事。(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坚持法治引领,深化依法行政。
97.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完善履约机制,建设诚信政府。坚决在法治轨道上抓工作,自觉接受人大工作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社会舆论监督,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牵头单位:县司法局、县营商办;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坚持党纪引领,恪守清廉本色。
98.牢牢扛起政府系统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纵深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常态化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持续推动“群腐”集中整治行动。习惯过“紧日子”,把每一笔钱用在刀刃上、紧要处。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给基层减负、为实干撑腰、向发展聚力。(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财政局;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