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政府关于崇阳县 2023 年度 第 6 批次(农用地转用) 建设用地的批复
索引号 : 011359676/2023-40395 文       号 : 鄂政土批〔2023〕1013 号
发文机构: 崇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主题分类: 土地
名       称: 省人民政府关于崇阳县 2023 年度 第 6 批次(农用地转用) 建设用地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23年12月26日
有效性: 有效
崇阳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2023年度第6批次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请示》(崇阳政文[2023]29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县呈报的《农用地转用方案》。
二、同意将你县铜钟乡佛岭村集体农用地1.6501公顷(含耕地1.5094公顷)转为集体建设用地。该批次共计批准建设用地1.6501公顷。
三、你县要进一步落实补充耕地任务,采取措施,提高已补充耕地的质量。
四、你县自然资源管理部门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用地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并将批后实施情况报省自然资源厅、咸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备案。
五、该批次用地经批准后,满两年未实施具体用地行为的,本批准文件自动失效。
湖北省人民政府
2023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