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阳县民政局关于巩固拓展民政领域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有效衔接实施方案

索引号 : 011359676/2022-17803 文       号 : 崇民发〔2022〕13号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单位: 崇阳县民政局

名       称: 崇阳县民政局关于巩固拓展民政领域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有效衔接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 2022年06月24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2年06月24日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市、县工作部署和相关要求,结合巩固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成果“回头看”工作和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巩固提升行动,现就巩固拓展民政领域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认真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坚持有序调整、平稳过渡和“四个不摘”要求,在保持民政领域兜底保障政策总体稳定的基础上,调整优化民政政策措施,补齐民生保障短板弱项,提高民政管理质量和服务水平,坚决守住防止规模性返贫底线,更好地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二、重点任务

(一)立足民生之本,兜住兜牢民生底线

1.持续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完善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认定标准,确保符合救助条件的脱贫人口基本生活得到切实保障。对脱贫人口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人口,对符合政策规定的全部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对符合条件的及时给予临时救助;将农村低收入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保障范围;进一步落实好刚性支出和就业成本扣减、低保渐退等政策。及时与相关部门共享信息,协助开展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专项救助。

2.建立健全农村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建立健全困难群众主动申请、救助部门信息比对、基层干部摸排核查相结合的快速发现和响应机制,及时预警农村低保对象、农村特困人员、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人口等农村低收入人口,做到早发现、早帮扶。以建设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为依托,加强与社会救助相关部门的数据交换和信息比对,建立健全包括农村低保对象、农村特困人员以及其他农村低收入家庭成员在内的农村低收入人口信息数据库。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完善对农村低收入人口的救助政策。结合巩固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成果“回头看”和城乡低保年度核查,全面开展摸底排查,通过自主申报、入户走访、热线反映、数据比对等方式,摸清农村低收入人口的底数,建立数据台账,纳入监测范围。

3.完善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对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低收入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遭遇急难的困难群众,运用不同的救助政策予以兜底保障,实施精准救助。健全低保、特困供养标准制定和动态调整机制,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加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落实走访照料责任;进一步提高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提升特困人员照料服务质量。健全社会救助主动发现机制,推动乡镇“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提质增效。健全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扩大部门间信息共享范围。

(二)健全养老服务体系,提升养老服务能力

4.健全完善农村基本养老服务体系。持续提高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护理型床位占比,失能特困人员有集中供养需求的应养尽养。健全县乡村衔接的三级养老服务网络,推动村级养老服务站、日间照料中心等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发展农村普惠型养老服务和互助性养老。加强村级养老服务站等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全年为787户经济困难老人家庭进行适老化改造,实现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全覆盖。

(三)强化“三留守”关爱,提升幸福指数

5.持续做好农村“三留守”人员关爱服务工作。完善农村老年人家庭赡养协议、联系人登记和探视走访制度等关爱帮扶三项制度。进一步健全县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开展定期走访,全面核实农村留守儿童委托照护情况,确保留守儿童得到有效监护和妥善照料。大力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月”活动,持续开展“政策宣讲进村(居)”,重点围绕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内容宣讲,强化家庭履行监护责任,引导社会共同关注关爱未成年人。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落实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政策,确保应保尽保,不漏一人。加强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制度建设,完善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措施。

(四)强化基层政权建设,提升治理能力。

6.加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积极推进农村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规范化、标准化、智能化建设,重点做好易地扶贫搬迁社区治理。结合农村社区公益创投项目以及村规民约积分试点工作的经验,继续引导有条件的村、社区开展积分试点项目,将落实村规民约内容逐步纳入至积分管理中去,让群众主动参与到基层治理中来。指导农村社区积极策划申报社区公益创投项目,深入了解居民需求,主动与各类社会组织对接,进一步提升农村社区工作者能力、培育发展城乡社区社会组织、提高社区社会组织参与公益事业的意识、创新农村社区治理和服务机制。

7.强化村民自治组织能力建设。指导推进187个行政村成立村民议事协商委员会,并指导村(居)民议事协商委员会积极发挥作用,定期组织村(居)民开展灵活多样的议事协商活动,逐步构建程序合理、环节完整的议事体系;最终实现村(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由群众依法办好自己的事情,保障人民群众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同时,加强指导铜钟乡坳上村全国村级议事协商创新实验试点工作,进一步丰富村民议事协商形式,增强村级议事协商的可操作性和规范性,为全县推进村级议事协商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三、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性,充分发挥民政领域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作用,强化统筹,协力深入推进工作有序开展。

(二)强化政策落实。全面推进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的拓展和应用,及时分析并筛查出有潜在风险的对象,强化主动发现机制,组织人员一户不漏、一人不落地进行实地调查,一旦发现需要救助的低收入困难群众,及时给予救助帮扶,做到应保尽保。

(三)加强队伍建设。稳步推进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配齐专职村级社会救助协理员,加强基层经办服务能力建设。加快乡镇社工站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结合基层实际,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养老护理员、儿童福利督导员、社会工作者、社区工作者业务培训,提升各类人才业务素质和综合素养,提升农村社会治理、社会管理、社会服务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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