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崇阳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
索引号 : 011359676/2023-03329 文       号 : 崇政发〔2023〕2号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单位: 崇阳县人民政府
名       称: 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崇阳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年01月29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3年01月29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现将《崇阳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崇阳县人民政府
2023年1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崇阳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
为深入实施全民健身国家战略,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鄂政发〔2021〕38号)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咸宁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咸政发〔2022〕5号)精神,积极推进体育强省建设在崇阳实施,服务健康崇阳建设,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健身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全民健身在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多元功能,为我县“建成战略支点,打造示范样板”作出积极贡献。到2025年,构建符合崇阳经济社会发展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人民群众的体育健身意识、身体素养和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超过42%,国民体质监测合格率超过93.5%,每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2.5名,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6平方米以上。
二、主要任务
(一)健全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
贯彻落实《湖北省全民健身条例》,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法治保障的全民健身工作机制,建立县、乡(镇)政府全民健身工作领导小组,推动全县全民健身高质量发展,实现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均等化、融合化、多元化,谋划创建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县。
(二)着力推进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发展群众体育的意见》(国办发〔2020〕36号),实施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补短板行动计划,对照国家相关标准规范和群众需求,整合社会资源,加大公共体育场馆建设力度,规划建设满足百姓需要,适合青少年、老年人、残疾人、妇女等重点人群的健身中心、体育公园、健身步道、多功能运动场、足球场等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积极申报新全民健身示范工程等省级项目,到2025年,全县建成“一场两馆”3个,新建居住社区健身设施配套基本达到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标准,既有居住社区健身设施短板基本补齐,乡村健身设施提档升级基本实现全覆盖。
深化体育场馆运营机制改革,创新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运营模式,做好公共体育场馆专业化、市场化、社会化运营,提升公共体育场馆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推动符合条件的机关、企事业单位体育场地依法免费或者低收费对外开放;为社会资本投入的体育场地争取相关政策补助;通过深化“体教融合”,鼓励符合条件的学校体育场馆对外开放。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的运营和维护管理,确保使用安全。
(三)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赛事活动
坚持“崇尚人人体育、共创美好生活”全民健身主题,构建全社会参与、全人群覆盖、多项目普及、贯穿全年、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全民健身赛事活动体系。积极申办省级、市级群众体育赛事活动,打造“一县一品”全民健身赛事,形成“群众天天有锻炼、村(社区)月月有活动、乡镇年年有赛事”的全民健身格局。重点推进足球、篮球、排球“三大球”发展,广泛开展气排球、网球、门球、广场舞、跆拳道等活动,推广武术、龙舟等民间传统体育项目。办好中国·崇阳白崖山全国登山越野挑战赛等品牌赛事。
建立全县年度群众体育赛事活动指南目录,引导社会力量举办群众性赛事活动,对成功申办省级及以上体育赛事活动的体育场馆给予政策、经费支持。加强赛事活动应急处置、疫情防控、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估工作,保障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安全有效开展。
(四)构建健全的体育社会组织网络
进一步健全全县体育社会组织网络建设,构建党建引领、覆盖城乡、富有活力、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全民健身社会组织网络。完善县级体育总会建设,探寻体育总会向乡镇延伸,发挥体育总会的枢纽作用;建强建优全县单项体育协会,加强县级协会同市级、其他县市区协会的学习交流和对乡镇协会的指导,发挥单项体育协会桥梁纽带作用。调动社会力量参与体育事业发展的积极性,鼓励社会力量创办体育项目俱乐部,主办、承办高水平体育赛事活动。
推进县体育总会和体育社会组织实体化改革,在党建引领、财务规范、人员齐整等方面逐步提升体育社会组织的自治、更新和发展能力。加大政府购买体育社会组织服务力度,培育一批立足基层、服务百姓的示范性体育社会组织,发挥体育社会组织在全民健身活动和参与体育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五)提升科学健身指导服务水平
加强全县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广泛吸纳优秀教练员及退役运动员、在职或者退休优秀体育教师、县级体育名人等加入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组织参加国家级、一级、二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开展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方式,推进科学健身讲座、健身技能培训、赛事活动组织等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普及推广健康理念、健身方法、运动技能,建立形成县、乡二级社会体育指导员体系。
建立国民体质监测常态化工作机制,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测验活动常态化,每年按时完成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测验活动。
(六)促进重点人群健身活动开展
发挥全县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老年体协等作用,推动职工、青少年、妇女、残疾人、老年人、少数民族等重点人群参与健身。开展青少年近视、肥胖、脊柱侧弯等突出问题的科学普及和体育干预,引导青少年积极参加体育活动。组织开展老年人健身锻炼,办好老年人体育赛事活动,推出适合老年人特点的健身休闲项目,丰富老年人活动内容。对公共体育场馆部分设施进行功能性改造,为更多残疾人士提供健身便利,办好残疾人各类赛事活动。组织妇女积极参与群众性健身活动,提高妇女身心健康水平。挖掘和推广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开展民族传统体育赛事活动。
(七)推进全民健身融合发展
深化“体教融合”。完善学校体育教学模式,加强学生体育技能培训,让学生掌握1-2项体育运动技能。鼓励社会力量参与青少年体育组织建设,推动体育俱乐部和体育社会组织进学校,开展体育活动指导、培训和服务,大力推进青少年体育发展。县文旅局、教育局联办县级青少年锦标赛,为青少年运动员提供展示平台,积极组队参加全市青少年锦标赛。
加强“体卫融合”。将“体卫融合”融入崇阳大健康产业发展,推动健康关口前移,构建集运动营养、科学健身、伤病防护、心理调适为一体,全社会共同参与的主动健身健康新模式。贯彻落实《湖北省影响群众健康突出问题“323”攻坚行动方案(2021—2025年)》(鄂政办发〔2021〕9号),将“323”攻坚行动健康科普活动纳入乡镇、村(社区)运动会,联合卫健部门和社区,将体卫融合延伸至基层,打造百姓身边健身组织和“15分钟健身圈”,实施全民健身行动。
促进“体旅融合”。依托我县优越的生态环境和独特的红色资源,推动攀岩、水上、航空(飞行营地)、极限运动等户外运动项目与旅游深度融合。结合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充分利用国家、省、市、县招商引资的相关政策,重点推进崇阳航空飞行营地、黄金山体育公园、清水极限运动等体育旅游项目招商引资。实施“体育+乡村振兴”,培育1—2个山水田园特色的乡村体育旅游项目,助力乡村振兴。
(八)弘扬全民健身文化
大力弘扬全民健身文化,宣扬体育公益文化,发挥体育文化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作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介,引导群众树立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新理念,培养健康生活新方式,养成体育消费新习惯。加强对体育赛事活动的宣传报道,激发群众参与体育活动热情,增强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三、重点工程
(一)全民健身体育场地补短板工程。落实国家“十四五”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要求,重点建设“一场两馆”(体育场、体育馆、游泳馆),推动县级大型体育场馆功能升级。通过挖掘山边、河边存量用地和改造老旧厂房、闲置用地等,用于体育场地设施建设。积极申报湖北省新全民健身示范工程,建设体育公园、健身步道、多功能运动场、足球场、文体广场等。新建县公共体育场1个、县游泳馆1个、体育公园1个、新建全民健身示范工程项目10个,每万人拥有足球场达到1.2块。
(二)全民健身赛事活动惠民利民工程。开展(参与)群众喜闻乐见、时尚休闲、民族民间的“百千万”〔百场省级、千场市县级、万场街道社区(乡镇村)级〕全民健身赛事活动。积极组队参与省级、市级赛事活动,县级赛事活动主要依托县体育总会、县单项体育协会等体育组织开展,充分利用本地资源特色打造县域特色品牌赛事活动,乡镇、村(社区)主要通过社区运动会、广场舞、村级球赛等方式开展全民健身活动,营造全民健身氛围,丰富群众体育文化生活。
(三)体育社会组织强基壮大工程。制定出台《崇阳县体育类社会组织管理办法》等制度,规范体育类社会组织发展和管理。按时完成县体育总会和全县各级体育协会换届、改选工作,科学民主地选出各类组织领导班子,重点选好体育总会、单项体育协会会长。推进体育社会组织实体化改革,鼓励支持武术、跆拳道等有条件、有能力的单项体育协会通过教育培训、竞赛表演、体育用品等多产业融合发展,探索“协会+企业”运作模式。完善全县青少年体育俱乐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每年申办1个市级及以上青少年体育赛事,推动体育赛事市场化运作实施,进一步鼓励支持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发展。
(四)全民健身产业提速发展工程。加强体育产业示范单位和示范项目创建,鼓励各乡镇因地制宜发展区域特色产业。大力发展运动休闲业,扶持发展体育用品制造业,夯实体育教育培训业,稳步扩大体育彩票业,在政策上帮扶体育产业,做大做强健身产业。加强体卫融合,设置体卫融合专项工作经费,通过体育赛事进基层,开展健康体检,开具运动处方,打造健康站点等方式,助力健身产业与大健康产业融合发展。
(五)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县创建工程。全面推进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县创建工作,通过场地设施、赛事活动、人才培养等方面全面提高县域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水平,增强县域城市社会发展活力,提升人民生活品质和健康水平,推动全民健身事业高质量发展。到2025年,争创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县。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党对全民健身工作的全面领导,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将全民健身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政府年度工作计划,把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核心指标列入创文、创卫活动考核评价体系,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发挥县全民健身工作领导小组和全民健身工作部门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建立部门联动、分工合作、责任明确、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二)落实政策保障。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全民健身经费投入机制,加大县乡财政对全民健身事业的投入力度。严格落实体彩公益金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或者擅自调整,保证体彩公益金重点用于全民健身事业发展。拓宽社会资本投入全民健身事业渠道,促进社会资本参与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的建设、运营和管理。加大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力度,鼓励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全民健身事业提供捐赠和赞助。
(三)壮大人才队伍。加强教育、人社相关部门沟通协调,优化全民健身人才培养机制,拓宽体育人才培养渠道,完善体育人才晋升机制,积极引导退役运动员、教练员、体育教师、社会体育指导员以及其他领域人才加入全民健身事业发展,为全民健身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加大体育部门专业人才引进,夯实人才基础,提升服务体育事业发展能力。
(四)实施绩效评估。定期对全民健身实施计划的实施效果开展科学评估和社会满意度调查,对重点工程和重大项目进行跟踪督办。到2025年,县级体育部门负责对全民健身实施计划落实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并将评估结果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体育部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