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索引号 : 011359676/2022-39093 文       号 : 崇政办函〔2022〕28号
主题分类: 食品药品监管 发文单位: 崇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名       称: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年11月01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2年11月01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县药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推进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专项工作,县人民政府决定成立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药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和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统筹协调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研究解决全县药品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部署推进重点工作;督促检查药品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和重大政策落实情况;督办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重大案件处置工作;总结、推广全县药品安全工作经验;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组 长:何 靖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刘水泰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信访局局长
饶宝珠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
丁刚宏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程 立 县公安局政工室主任
成 员:饶青才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洪 卫 县法院副院长
姜合明 县检委会专职委员
姜伟明 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艾中奇 县科经局副局长
庞显晟 县司法局副科级干部
黄红光 县商务局副局长
陈 刚 县卫健局副局长
程 皓 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蔡天胜 县医保局副局长
吴伟平 县邮政公司总支委员
三、其他事项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情况、提出工作建议,督促、检查领导小组会议决定事项落实情况;组织对全县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督导检查;组织开展专项行动成果宣传,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办公室主任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程皓兼任,办公室成员(联络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股室负责同志担任。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和办公室专题会议制度。工作会议由组长或其委托的副组长召集,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参加人员为领导小组成员,必要时可邀请其他有关部门人员参加。办公室专题会议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召集,办公室成员(联络员)参加。
(三)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积极配合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统筹推进本辖区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
崇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