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崇阳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索引号 : 011359676/2023-15156 文       号 : 崇政办发〔2023〕9号

主题分类: 人事工作 发文单位: 崇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名       称: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崇阳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年05月29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3年05月29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22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鄂政发〔2023〕5号)及《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湖北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鄂政办发〔2023〕10号)精神,县政府决定成立崇阳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负责全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解决普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组成人员

组长:李强海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陈正良 县统计局局长

      饶青才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陈勇喆 县发改局副局长

成员:饶宝珠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

      庞佳遇 县委编办副主任

      姜伟明 县经济开发区副主任

      陈国栋 县总工会副主席

      夏红武 县教育局副局长

      李细光 县科经局钒产业办副主任

      邓志平 县民宗局副局长

      程立县 公安局政工室主任

      刘渊县 民政局二级主任科员

      王  超 县司法局副局长

      艾  兴 县财政局副局长

      龚光英 县人社局副局长

      汪华超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骆晓峰 县住建局副局长

      汪正榜 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宋恋华 县水利局副局长

      汪宝珣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甘新地 县商务局副局长

      洪  华 县文化和旅游局党组成员

      魏明新 县卫生健康局四级主任科员

      舒  娓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

      陈  熙 县统计局副局长

      成项托 县林业局副科级干部

      黄  森 县税务局副局长

      殷均亮 天城镇人大主席

      陈和均 县供销社副主任、监事会主任

      吴权纹 县金融办四级主任科员

      陈鸿斌 中国人民银行崇阳县支行副行长

      邱龙艳 咸宁银保监分局崇阳监管组干部

      陈  翔 县财险公司经理助理

      陈友新 县寿险公司副经理

      龚争旭 县电信公司副总经理

      程瑞军 县移动公司副总经理

      龚  莹 县联通公司总经理

三、工作机构及其职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统计局,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提出需经领导小组研究的建议方案,督促落实领导小组的议定事项,加强与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办公室主任由县统计局局长陈正良同志兼任,副主任由陈熙同志兼任。

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时,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领导小组属于阶段性工作机制,任务完成后自动撤销。


崇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20日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