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延期的通知
索引号 : 011359676/2024-01350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社会保障 发文单位: 崇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名       称: 崇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延期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年01月15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4年01月15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根据市政府相关文件精神和医保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综合考虑各类因素,特延长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集中缴费期限,请各乡镇抓紧时间开展征收工作,确保按时完成目标任务。
一、延长期限
咸宁市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缴费截止时间从2023年12月31日延长至2024年2月29日。
二、待遇享受
(一)集中缴费期缴费,正常享受2024年度(2024年1-12月)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二)错过2024年度城乡居民年度集中缴费期的普通居民,从补缴第四个月起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经卫健、民政、乡村振兴、残联、退役军人等部门认定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计划生育特困家庭中经核定的特困夫妻及其伤残子女、各类医疗救助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未纳入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的稳定脱贫人口、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重点优抚对象等特殊困难群体错过集中缴费期,不设待遇等待期,从缴费之日起按照规定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全民医保是保证人民身体健康的基本制度,国家通过整合个人缴费及财政补助资金,建立互助共济的基本医保基金,为老百姓看病就医提供费用补偿,并不断提高基金管理水平和医疗待遇水平,以减轻老百姓的经济负担,化解因疾病带来的经济风险,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意义重大。
2.应保尽保。截至目前,我县仍有部分居民和外出务工、创业人员在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保集中缴费窗口期内未完成缴费。各乡镇要充分利用好春节假期有利时间,做好查漏补缺工作,进行拉网式再排查,确保在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缴费期延长期内完成参保,做到一人不落。
3.强化考核。县政府将按照分配到各乡村的工作任务进行督办,如实通报情况,严格绩效考核。
崇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