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报单位:崇阳县民政局 填报人:王依 填报日期:2024.3.25 政策概要 | |
主管部门 | 崇阳县民政局 |
申报期间 | 当年内 |
适用范围 | 养老机构 |
适用地区 | 崇阳县 |
政策依据 | 关于支持社会力量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 |
办结时限 | 当年内 |
办理流程 | 民办养老机构在当年内,向民政局提交申请,由民政局进行审核。 |
咨询电话 | 0715-3399716 |
申报条件 | |
1.备案满1年以上的民办养老机构; | |
优惠内容 | |
对新建机构每张床位给予不低于 1500 元、改造和租赁用房每张床位给予不低于1000元一次性补助(每个机构最高补贴不超过500张床位);按收住失能对象每人每年不低于1500元、其他对象每人每年不低于1000元给予补贴。 | |
需要材料 | |
1.养老机构老人花名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