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10日,朱七员同志网上投诉:反映其丈夫黄衍鑫原物价局局长于2005年2月13日病故,依据2004年10月1日调整抚恤金的政策应为20个月基本退休费,当时只发放了10个月的一次性抚恤金,现该家属请求补发黄衍鑫同志一次性抚恤金。
2024年4月18日,县发展和改革局回复如下:“我局于4月18日将补发的10个月一次性抚恤金9510元,转存其家属银行账户上并告知信访人,信访人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