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资助方面常见问题

来源:崇阳县学生资助中心 发布日期:2026-04-07 字体:【

一、我家的小孩是否能享受学生资助,资助资金是多少?

答:根据您的小孩就读学段,我们列出了受助条件和资助标准:

1、学前教育:主要包括经扶贫部门确认的原建档立卡家庭幼儿;经民政部门确认的低保家庭幼儿;经民政部门确认的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经民政部门确认的特困供养幼儿;经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确认的烈士子女;经残联部门确认的残疾幼儿和困难残疾人子女;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幼儿。每生每学期500元

2、义务教育:

在校寄宿学生主要包括经扶贫部门确认的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经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家庭学生、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特困供养学生,经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认定的烈士子女经残联部门认定的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和经济困难残疾人子女,以及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小学625学期,初750学期,特殊教育学生750学期。

不在校寄宿学生主要包括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等。小学312.5学期,初中375学期,特殊教育学生750学期。

3、高中教育:

普通高中助学金:主要包括经扶贫部门确认的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经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家庭学生、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特困供养学生,经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认定的烈士子女,经残联部门认定的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和经济困难残疾人子女,以及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学期1150元,根据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分为三档,分别为1400元、1150元、900元

普通高中免学杂费:主要包括建档立卡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崇阳一中每生每学期900元;崇阳二中、众望高中、龙阳高中、职校高中部每生每学期630元

4、中职教育

中职免学费: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民族地区学校就读学生、戏曲表演专业学生免除学费(其他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每生每学期1000元

中职国家助学金:一、二、三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主要包括经扶贫部门确认的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经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家庭学生、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特困供养学生,经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认定的烈士子女,经残联部门认定的困难残疾学生困难残疾人子女,以及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每生每学期1150元

二、申请资助的时间和资助资金发放的时间是多少?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在每年秋季学期9-10月份开展,春季学期根据学生变动情况进行个别调整。春季学期资助资金在5月底前发放到位;秋季学期资助资金在11月底前发放到位。

三、我申请了资助,但没有收到资助资金怎么办?

答:一般不会出现此类情况。崇阳县学生资助资金由县学生资助中心统一安排银行代发打卡,对于卡号填报错误的会主动与家长对接更正银行卡号。如果您没有收到资助资金,请咨询班主任老师,申请资助时填报的是哪位监护人的卡号。

四、哪些情况不能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答:根据《湖北省学生资助中心“三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提示》和《崇阳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细则》文件精神:

一是无特殊原因的“三类四有”(三类人员财政供养人员、领导干部、村干部;四有人员:有两套及以上商品房或有别墅的、拥有价值10万元以上的家用小汽车或大型农机具的、有7500元以上家庭月收入或有10万以上的家庭存款的、正常运营的私营业主及其股东)人员子女不得申请学生资助(中职免学费除外)。

二是学籍异常的学生不能申请学生资助。休学、没有学籍、高三复读、高中阶段借读、中职问题学籍等学籍异常的学生,不能申请学生资助;外县转入但学籍没有转入的学生,不能申请学生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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