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切实降低企业开办成本,全力助推我县营商环境优化升级,根据《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深化以控制成本为核心打造营商环境新高地促进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鄂市监注〔2024〕5号)文件要求,为巩固优化企业开办“1050”服务标准,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新开办企业首套印章免费刻制及企业变更涉及免费更换印章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凡在我县范围内注册的新开办企业(含农民专业合作社,不包括个体工商户)均可享受新开办企业首套印章免费服务,首套印章刻制标准为:企业法定名称章、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名章、发票专用章、合同专用章一套5枚光敏章。
2、自2024年8月1日起,凡在我县范围内注册的企业(含农民专业合作社,不包括个体工商户)在办理营业执照变更登记过程中涉及更换印章均可享受免费更换服务,更换印章刻制标准为:涉及企业名称变更,提供企业法定名称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合同专用章一套4枚;涉及企业法定代表人变更,提供法定代表人名章1枚;涉及企业名称及企业法定代表人变更,提供企业法定名称章、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名章、发票专用章、合同专用章一套5枚。
3、企业在办理企业设立、变更业务时可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企业开办登记专区或企业开办窗口办理,办理流程可向企业开办窗口工作人员咨询。
咨询电话:0715-33908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