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不含行政区划的企业名称有哪些相关政策?

来源:中国政府网 发布日期:2023-12-11 字体:【

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六条 企业名称由行政区划名称、字号、行业或者经营特点、组织形式组成。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营的企业,其名称可以不含行政区划名称;跨行业综合经营的企业,其名称可以不含行业或者经营特点。

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核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法人,可以使用不含行政区划的企业名称:

(一)国务院批准的;

(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登记注册的;

(三)注册资本(或注册资金)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的;

(四)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另有规定的。

现行《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依然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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