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营商环境工作统一部署,为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环境,提升群众办事满意度,确保营商环境上新台阶,提前做好2024年营商环境考评准备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1.优化许可事项承诺时限,力争所有事项办理时限达到全省最优值。
2.优化许可事项减材料,确保申请材料应减尽减。
3.杜绝超时办件,强化线上线下办件统筹督办机制。
二、工作措施
(一)优化许可事项承诺时限。在经营主体拟办理许可事项前,由许可部门提供“证前指导”服务,再指导经营主体申请办理。现将以下16项许可事项的办理时限再次优化如下:
1.食品生产许可证(含保健食品、食品添加剂)核发,原承诺时限6个工作日,优化为4个工作日。
2.食品生产许可证(含保健食品、食品添加剂)变更(增加食品类别、类别编号、类别名称、企业迁址或增加生产地址等事项),原承诺时限6个工作日,优化为4个工作日。
3.食品生产许可证(含保健食品、食品添加剂)延续,原承诺时限6个工作日,优化为4个工作日。
4.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许可(新办),原承诺时限6个工作日,优化为1个工作日。
5.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许可(延续),原承诺时限6个工作日,优化为1个工作日。
6.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许可(延续)委托,原承诺时限6个工作日,优化为1个工作日。
7.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许可(依申请变更),原承诺时限6个工作日,优化为1个工作日。
8.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许可(依申请变更)委托,原承诺时限6个工作日,优化为1个工作日。
9.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许可(新办)委托,原承诺时限6个工作日,优化为1个工作日。
10.《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连锁)核发,原承诺时限6个工作日,优化为5个工作日。
11.《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连锁)换发,原承诺时限6个工作日,优化为5个工作日。
12.《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连锁)补发,原承诺时限6个工作日,优化为1个工作日。
13.《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连锁)的经营地址、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仓库地址等(许可事项)变更,原承诺时限6个工作日,优化为5个工作日。
14.《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连锁)的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等(登记事项)变更,原承诺时限6个工作日,优化为5个工作日。
15.《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零售)核发,原承诺时限6个工作日,优化为5个工作日。
16.《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零售)注册(经营)地址、经营范围、仓库地址变更,原承诺时限6个工作日,优化为5个工作日。
(二)优化许可事项减材料
1.通过标记材料为免提交和“硬减”来实现“减材料”。免提交即材料关联证照,办理业务时该材料可调取电子证照实现“减材料”;“硬减”即办理业务时该材料无需办理人提交。借鉴襄阳襄城区等先进地区在“名称自主申报”事项中“名称预先登记申请书”标注免提交的经验,全面梳理所有事项,对材料应减尽减。(详情见附件)
2.主动加强与先进地区的交流学习,动态优化材料规范。
(三)优化超时办件工作统筹
1.县局相关业务股室、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和各市场监管所加强沟通协作,明确各自职责,形成高效的办件流转体系。
2.各市场监管所每周轮流派1名人员到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学习培训,提高业务水平,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办件。
3.遇到问题由行政审批股与上级部门主动反馈沟通,并及时关注问题解决进度,坚决杜绝超时办件的出现。
4.超时办件情形将纳入年终考核扣分项。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优化承诺时限、事项材料、高效办件是营商环境工作的重要部署,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认真谋划,确保全面落实,把好事办实、把实事办好,切实提高企业办事便利度,有效提升审批效率。
(二)加强协作配合。要加强工作联动和协调配合,强化业务培训,为市场主体提供精准、高效的指导服务,实现服务机制有效运转。
(三)构建长效机制。优化营商环境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要加强对营商环境的监测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新问题,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和政策措施,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