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单位提供营业执照或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个人提供身份证、结婚证或户口簿;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
3.《不动产权证书》或者土地权属来源材料;
4.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材料,包括《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规划条件核实证明》等;
5.房屋已经竣工的材料,包括竣工验收合格备案证等;
6.不动产权籍调查资料,包括不动产权籍调查表、不动产实地查看记录表等;
7.不动产测绘成果资料,包括宗地图、房屋分层分户平面图和房产测绘成果备案告知单等;
8.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注:身份信息、不动产登记信息可通过电子证照库、不动产登记系统共享并提取的,无需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