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阳县城市管理执法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索引号 : 011359676/2024-16390 文       号 :

发文机构: 崇阳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主题分类: 城市规划;城乡建设(含住房)

名       称: 崇阳县城市管理执法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发布日期: 2024年07月02日

有效性: 有效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三)人员情况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五)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一)预算收支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三公”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四)政府采购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五)国有资产占用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2024年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八)政府债务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表

2024年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城市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城市管理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

2.负责县城规划区并指导全县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和园林绿化及行业管理工作。

3.参与县城规划区城市基础设施工程建设中涉及城市管理方面的市政设施、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方案审查和竣工验收等工作。

4.负责县城规划区城市道路、桥梁、园林绿化、市容环境卫生等涉及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核准。

5.负责县城规划区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中城市道路的管理工作。

6.负责县城规划区公共空间秩序管理中的户外广告、路牌、店牌和招牌的监督管理,建(构)筑物外立面、空间管(杆)线管理工作。

7.负责县城规划区环境卫生、环卫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维护工作以及公共厕所管理工作;负责县城规划区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消纳、处置工作;负责县城规划区环境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8.负责县城规划区园林绿化的管理工作;参与县城规划区各类绿化用地划定、雕塑审查;负责新建(扩建、改建)项目配套绿地建设的审查;负责县城规划区古树名木的管理工作。

9.负责县城规划区露天烧烤污染,焚烧沥青、塑料、垃圾、落叶等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污染的管理工作。

10.负责县城规划区户外公共场所经营的管理工作。

11.负责县城规划区停车场(位)、洗车场的管理工作。

12.负责县城规划区违法建设的稽查、督办和查处。

13.行使城市管理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职责: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与城市管理相关的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市政设施、园林绿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城市规划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社会生活噪声污染中的商业经营活动噪声污染的行政处罚权,建筑工地噪声污染、建筑渣土运输污染、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县城规划区焚烧沥青塑料垃圾落叶等烟尘和恶臭污染的行政处罚权;市场监管方面户外公共场所无证照经营、无证照销售食品和经营餐饮摊点的行政处罚权;交通管理方面侵占城市道路从事建设或经营、随意停放车辆的行政处罚权;河道管理方面向城市河道倾倒倒废弃物和垃圾的行政处罚权;履行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职权。

(二)机构设置

1.办公室。负责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城市管理综合调研工作;负责局机关各项工作的组织、综合协调、督办落实;制订局年度计划、总结和汇报;负责对外联络、接待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及重要会议的组织、新闻宣传、城市管理调研工作;负责文书收发、重要文电处理、机要、保密、文件档案和接待;负责组织人在议案和政协提案的办理;负责局机关的日常管理、安全保卫及后勤保障和来信来访工作;负责机关并指导全局党建、安全生产、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负责全局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工资福利、年度考核、社会保障、教育培训工作;组织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和职业技能岗位培训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编制全局资金使用计划并组织落实;监督、指导全局的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监督管理全局各项规费和罚没收入,审计资金使用情况;编制城市管理装备的配置、保养及更新的计划。

2.行政审批股。负责县城规划区市容环卫、道路、桥梁、园林绿化和公共空间秩序管理等方面的行政许可审批业务的受理与办结,依法征收城市道路临时占用费;负责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审批;负责古树名木的迁移、修剪审批;负责城市树木修剪、移植、砍伐许可;负责临时占用城市绿地许可;依法征收城市 生活垃圾处理费;做好行政许可、规费征收和行政处罚的公开工作。

3.管理股。组织编制县城规划区市容管理专业规划和实施计划,制定和组织实施本县城市容貌标准;负责县城规划区大型户外广告设置的审查及其日常监管工作,组织制定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和技术标准;指导、监督城市市容管理和县城规划区路牌、店牌、招牌设置工作;组织编制城区临街和公共场所建筑物、构筑物、树木的亮化规划,并对城区亮化设施进行监管;组织编制县城规划区城市环境卫生专业规划,指导和监督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公厕、垃圾中转站、垃圾处理场等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和处理;指导和监督县城规划区建筑垃圾、生活垃圾、餐厨垃圾的处理;组织编制环卫设施改造、维修养护计划和实施计划;组织编制全县城市园林绿化总体规划、建设和实施计划;指导和监督城市公园广场、道路绿地管养工作和城市规划区的古树名木保护工作;负责城市新建、扩建、改建项目配套园林绿化工程绿线验收。

4.执法股。负责组织城管执法课题的调查研究;拟订城管执法规范性文件、文书的起草、审查、报批和备案,执法队员资格审查、业务培训及办(换)证,全局的法制建设、普法工作和执法监督、考核,审查进入一般程序案件的合法性并提出处理意见,组织听证,参与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行政赔偿事务;指导、监督和考核县城规划区控违拆违工作;负责全局行政处罚案件办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及其他单位行政处罚案件的承接和分办工作,受理城市管理执法中相关矛盾纠纷、举报投诉工作。

(三)人员情况

核定行政编制 10 人,工勤编制40人,事业编制129人。其中现有在职人员112人,离休人员 0 人,退休人员 95 人。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1)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以文明城市创建和共同缔造活动为抓手,深入开展城市管理进机关、进企业、进农村、进校园等活动,加强“城管——社区”联动,大力宣传城市管理政策法规,夯实群众基础;在日常管理上下真功夫,持续开展好城区环境卫生、市容秩序和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并抓好后续长效管理,坚持错时值守、定点值守制度,压实执法队员网格责任,严格内部绩效考核,提高城市管理标准;加大市政设施巡检力度和园林绿化管养力度,确保城区市政公共设施正常运行,城区绿化景观美化亮化,推动城市整体形象品质提升。

2)加大城乡环卫设施建设。计划三年内投资28381.83万元,从四个方面对崇阳县城乡环卫一体化进行深化提升:一是加强城乡生活垃圾收集处理,建设2456个垃圾分类亭、16个200㎡以上大件垃圾分拣中心、198个有害垃圾暂存点、15处垃圾中转站维护改造、采购各类环卫车辆2456辆、垃圾桶箱110335个等;二是推进县生活垃圾填埋场腾退二期工程建设,建设内容包括防渗改造58329㎡、建设垃圾坝23077m³、淋溶液导排层1089㎡、配套建设地磅、导排、配电等工程;三是推进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建设30处无害化处理用房共1680㎡、购置餐厨垃圾运输车10辆、无害化处理设施30套;四是建设城北垃圾压缩中转站,包括基础建设及附属配套工程,采购压缩设备2套、卸料平台4套、作业车辆4辆、配置监控及除尘除臭系统等。

3)完善城市服务功能。大力实施停车场和停车泊位增量建设,计划投资1.2亿元对白鹭广场、老北门菜市场、老发改局停车进行升级改造;对老林业局地块进行硬化刷黑,建设停车场配套工程及设施设备;利用城区闲置空地增划生态停车位。启动2024年度崇阳县城区市政及园林设施维修改造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桃溪广场景观柱修复、天城公园河堤维修、政府护城河防水工程、城区破损道路修复及园林绿化升级改造等。

4)持续推进垃圾分类。2024年城区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站)计划升级改造60个以上,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自然村覆盖率达到55%(1030个),每个建制镇有2个行政村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城区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至少新增2个社区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

(五)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含局机关、城市管理执法一中队、园林绿化服务中心、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一)预算收支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4年崇阳县城市管理执法局部门收入预算总额为7013.31万元(含局机关1524.97万元、城市管理执法一中队1509.69万元、园林绿化服务中心381.8万元、环境卫生服务中心3596.84万元),比上年减少1738.91万元,减少20.01%,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763.31万元;其他收入25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其他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拨款244.94万元(按部门预算实际收入填报,收入明细必须与收入总额合计数一致)。减少主要原因:特定类项目的减少,拨款资金减少。

2024年崇阳县城市管理执法局部门支出预算总额为7013.31万元(含局机关1524.97万元、城市管理执法一中队1509.69万元、园林绿化服务中心381.8万元、环境卫生服务中心3596.84万元),比上年减少1738.91万元,减少20.01%,其中:基本支出1647.13万元,占总支出23.48%,特定项目支出5366.18万元,占总支出的76.51%。本年支出构成为(按支出功能分类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3.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2.77万元,节能环保支出4250.2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360.5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6.04万元。减少主要原因:特定类项目的减少,拨款资金减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总额142.12万元(含局机关19.72万元、城市管理执法一中队99.6万元、园林绿化服务中心6万元),占预算总额的2%,比上年减少93.55万元,下降40 %。其中:办公费12.92万元、印刷费2.1万元、水电费6.02万元、邮电费0万元、差旅费2.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维修(护)费5.5万元、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工会会费23.85万元、福利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8.2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3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1万元、专用设备购置费2万元。下降主要原因:单位编制人员减少。

(三)“三公”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2万元(含局机关2万元、所属单位 0万元),占预算总额的0.001%,比上年减少2.5万元,下降55.55%。明细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增长(下降)原因:本部门无此项业务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增长(下降)主要原因:无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增长(下降)主要原因:无公务用车

3)公务接待费2万元,比上年减少2.5万元,下降55.55%。增长(下降)主要原因: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

(四)政府采购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根据《湖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要求,切实做到“应编尽编,应采尽采”。2024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3148.09万元(含局机关200万元、城市管理执法一中队17.09万元,环境卫生服务中心2931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20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2931万元。比上年增加3055.4万元,增长3296%。增长原因: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新采购垃圾压缩箱200万元,执法一中队新增执法车辆17万元,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市场化改革服务项目服务采购费2931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保障工作车辆共有7辆(含局机关0辆、所属单位7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5辆,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机要通信用车0台,应急公务用车0台,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台;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套。较上年增加0台领导干部用车,其他资产变化如下:新增一辆新能源电动汽车执法车。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支出 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此项支出。

(七)2024年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绩效开展情况:2024年崇阳县城市管理执法局部门项目13个,总计支出5366.18万元,各项目均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要求,开展绩效目标编制、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等工作,并关注项目目标与预算内容、工作计划的一致性,形成了科学合理、规范完整且可量化、可评价的指标体系。

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

农村垃圾无害化治理项目2024年预算安排869万元:主要是对农村垃圾进行无害化收集运输处理,计划日处理垃圾180吨,2024年建设垃圾分类点280个。对12个乡镇进行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评选,实行以奖代补机制。

静脉产业园垃圾处理项目2024年预算安排450.28万元:主要是根据市政府专题会议,按PPP模式建设,2023年预计处理生活、餐厨、污泥垃圾79160吨,其中生活垃圾7800吨,餐厨垃圾800吨,污泥垃圾360吨。实现垃圾无害处理,改善社会环境卫生状况。

城市管理集中整治项目2024年预算安排46万,主要是对民主路、人民大道、崇阳大道、南门三角洲等四条街道的出店经营、占道经营进行集中整治。计划年处理面积30平方公里,解决主要道路、重点区域、公共场所环境突出问题。年度预算人数38人,月人均金额2900元,优化城市市容,提升城市形象,使得城市秩序整洁优美、文明。

城市管理拖车委托服务项目2024年预算安排258.4万,主要是对天城镇街道停车场的治理,优化城市市容,提升城市形象。

环卫市场化项目2024年预算安排2931万元:主要内容包括:(1)城区主次干道、人行道的综合清扫清洗保洁服务(包括城区保洁区域内的所有沉渣池疏通清理及渣土运输服务);(2)城区保洁区域内的牛皮癣清除服务;(3)背街小巷保洁清运服务;(4)城区的垃圾桶、果皮箱的垃圾收运及清洗服务;(5)城区范围内中转站的垃圾转运及管理服务;(6)县城区河道及周边的保洁与捡拾服务(含水面,隽水河及香山河水面保洁捡拾除外);(7)城区保洁范围内的绿化带保洁、捡拾服务;(8)城区范围内现有公厕日常卫生保洁服务;(9)城区范围内公园清扫保洁服务(含绿地中自然产生的枯枝枯叶的清扫保洁运输服务);(10)城区范围内护栏的清洗保洁服务;(11)城区范围内餐厨垃圾收集、运输服务;(12)信息化平台管理。对城区作业范围进行考核督办,全面提升城区环境卫生质量。

垃圾场运行项目2024年预算安排100万元:主要是用于农村垃圾无害化清运油料及车辆维修,垃圾场日常运行管理等费用,实现了农村垃圾无害化运输处理,改善了农村环境卫生状况。

城市绿化养护项目300万:以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总览,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以我县城市山体,水体为依托,以道路绿化为网络,以公园绿地为重点,以项目建设为抓手,以创建良好环境,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为目标,认真贯彻执行《城市绿化条例》和《湖北省城市绿化实施办法》,全面推进我县城市绿化建设管理。

(八)政府债务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4年无举借政府债务的情况,与上年一致。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专项补助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等以外的上级财政部门交办任务相应安排的资金。

(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行政运行(项):指XX部门机关及所属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一般行政管理(项):指XX部门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科研、监督检查、项目评审等项目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类)机关服务(项):指XX部门机关用于办公楼日常维修维护等后勤保障服务的项目支出。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详见附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反映本部门(含所属二级单位,下同)预算收支的总体情况,支出分类科目明细至“类”级。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功能科目到项级。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按经济科目到款级。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如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可列空表,并进行备注说明。

(九)项目支出表。

2024年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申报表(详见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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