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阳县公安局2021年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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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构: 崇阳县公安局 主题分类: 其他

名       称: 崇阳县公安局2021年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21年08月12日

有效性: 有效

崇阳县公安局2021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二、人员构成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四、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三、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四、“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

四、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五、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政府性基金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一)主要职责

1、研究部署、指导、监督、检查全县公安工作。

2、负责对全县范围内的危害国家安全案件、刑事犯罪案件和法律规定的由公安机关管辖的经济犯罪案件的立案、侦查和移诉工作。

3、掌握影响社会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

4、组织、指导、协调对恐怖活动的防范、侦察工作。

5、防范、处置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

6、负责全县治安管理工作。依法处置重大治安事故和群体性事件;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依法查处破坏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开展治安行政管理工作;依法管理户籍、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

7、负责全县禁毒、缉毒工作,承担县禁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8、负责全县出入境管理及外国人在境内居留旅行有关管理工作。

9、负责到我县视察工作的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重要外宾的安全警卫工作。

10、依法监督管理全县公安机关对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组织实施网络监控工作。

11、负责看守所、拘留所的建设和管理工作,依法管理和教育司法机关送押、送拘留的各类人员。

12、依法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进行监督、考察。

13、依法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14、负责全县道路交通安全、车辆和驾驶员管理工作,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

15、拟订公安科技信息建设发展规划,负责全县公安科技信息建设工作;组织、指导、监督安全技术防范工作。

16、负责公安机关装备、被装配备和经费等警务保障工作。  

17、组织、指导全县公安队伍建设,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组织、指导公安机关警务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查处公安队伍违纪案件。

18、指导林业公安及其他企事业单位保卫科(股)的业务工作。

19、收集邪教组织影响社会稳定、危害社会治安的情况并进行分析研判,依法打击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等职责。

20、承担收集掌握和分析研判全县各单位内部安全稳定情况,预防化解和协调处置各类不安定事端;依法监督指导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履行金融、文物等单位安全防范设施建设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职能,确保重点单位重要部位的安全;负责指导全县各单位内部治安保卫队伍建设;监督指导全县重点单位安全保卫工作等职能。

21、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崇阳县公安局内设副科级大队15 个,派出所14个。

1.执法勤务机构

(1)警令部(副科级)

负责接报警和指挥处警工作;负责公安情报信息的收集、汇总和研判工作;负责调查研究和起草重要文件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的筹备工作;负责机要、通讯等工作。

警令部加挂办公室牌子,下设一中队(秘书股)、二中队(指挥调度股)、三中队(机要通讯股)、四中队(信息办公室)为正股级。

(2)网络安全保卫大队(副科级)

负责全县上网用户(单位)、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网吧)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网上信息监控和网上案件侦破工作。

网络安全保卫大队下设一中队(网络监督管理中队)、二中队(网络案件侦查中队)、三中队(网络情报判中队),为正股级。

(3)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副科级)

负责国内安全保卫、反邪教工作;负责对维权活动、非政府组织进行调查工作;负责民族、宗教、意识形态域等方面维护国家安全和出入境管理等工作。

国内安全保卫大队下设一中队(国内安全保卫队)、二中队(反邪教中队),三中队(出入境管理队),为正股级。

(4)刑事侦查大队(副科级)

负责全县刑事侦查、反恐怖工作;负责刑事科学术、刑事情报信息工作。

刑事侦查大队下设一中队(城区中队)二中队(村中队)、三中队(刑事科学技术中队)、四中队(特管队)、五中队(办公室),为正股级。

(5)交通警察大队(副科级)

负责全县道路交通秩序管理、道路交通事故调处工作,全县道路治安巡逻及全县车辆管理工作。

交通警察大队加挂道路治安巡逻大队牌子,下设综合中队(办公室)、车管中队、交通安全宣传中队(宣传股)、事故调处中队、交通科技中队、客运交通安全管理中队;直属中队、天城中队、白霓中队、沙坪中队、金塘中队(均加挂相应名称的道路交通治安巡逻中队牌子)。为正股级。

(6)治安警察大队(副科级)

负责全县治安管理、户政管理等工作;负责车站、码头、广场、街道及校园周边等社会面巡逻防控工作;负责对公共场所、特种行业、危爆物品的管理工作,依法对社会吸毒、卖淫嫖娼、赌博等违法活动进行查处;负责突出事件的处置和“95种”刑事案件的侦查等工作。

治安警察大队加挂爆炸物品监管大队牌子,下设一中队(治安管理中队)、二中队(户政管理中队)、三中队(安全保卫中队),四中队(危爆物品管理中队),为正股

(7)巡逻警察大队(副科级)

负责全县治安巡逻防控工作,负责紧急,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含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

巡逻警察大队下设一中队、二中队、三中队、特中队,为正股级。

(8)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副科级)

负责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经济犯罪案件侦查工作,做好经济犯罪预防工作,整顿市场经济秩序。

经济犯罪侦查大队下设一中队(涉税案件侦查中队)、二中队(商贸案件侦查中队)、三中队(金融案件侦查中队),为正股级。

(9)禁毒大队(副科级)

负责全县禁毒、缉毒工作,承担县级禁毒委员会日常工作。

禁毒大队加挂崇阳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牌子,下设一中队、二中队、三中队,为正股级。

2.综合管理机构

(1)政工室(副科级)

负责全县公安队伍政治思想、文化教育和纪律作风建设;负责人民警察(公务员)队伍建设有关法律、法规、条令、条例的贯彻实施和宣传教育工作;协助党委、组织人事部门管理、考核干部;负责全局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干部任免、调配、劳资、公务员考评、表彰奖励和机关党务、工青妇等工作。

政工室下设人事股、宣传股、老干股,为正股级。

纪律检查委员会按有关规定设置,负责、协助县纪委对公安内部违法违纪案件的调查处理;负责警务督察、监察工作。下设警务督察大队、监察室。

群团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

(2)法制大队(副科级)

负责监督指导全县公安法制工作,负责公安机关信访(控申)工作,负责公安机关刑事案件预审工作。

法制大队加挂信访室牌子,下设综合股(执法监督、案件审批、案件申诉复议等工作)、预审股、信访股,为正股级。

(3)警务保障室(副科级)

负责全县公安财务装备、警务保障、科技管理和后勤服务工作;负责内部审计工作。

警务保障室下设财务股、装备股、审计股,为正股级。

3.派出所设置

设置肖岭、沙坪、石城、桂花泉、铜钟、白霓、港口、金塘、高枧、路口、青山、天城、经济开发区、鹿门等14个派出所,为正股级单位。

4.监管场所设置

设立崇阳县看守所、崇阳县拘留所为副科级机构。撤销原监所管理警察大队。

二、人员情况

崇阳县公安局核定行政编制279 人,工勤编制 0人。其中现有在职人数286,离休人员 0 人,退休人员 110 人,其他人员117 人。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扎实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认识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全会确定的目标任务上来,把公安工作更好融入全县发展大局、服务全县发展所需,纵深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持之以恒公正文明执法,一以贯之从严管党治警,助推崇阳疫后重振和高质量发展。

(一)坚决打赢政治安全保卫战。

(二)坚决打赢公共安全持久战。

(三)坚决打赢改革创新攻坚战。

(四)全面落实严格规范公正执法。

(五)不断提升公安政务服务水平。

(六)大力推进疫情防控常态化。

(七)着力锻造过硬公安铁军。

四、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崇阳县公安局部门预算单位由崇阳县公安局本级构成,无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本预算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收支预算情况。崇阳县公安局2021年收入、支出预算总计 14446.38 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增加1996.32万 元,增长16 %。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正常增长、一村一格一辅警项目经费增加、经济案件审计鉴定经费增加等因素。

崇阳县公安局2021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支出0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减少) 0  %。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此项支出。

二、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本预算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收入预算情况。崇阳县公安局本年收入预算合计14446.38万元,增加1996.32万元,增长16%,增长原因是其他收入增加。(因一村一辅警项目资金来源暂未定,所以先记入其他收入)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987.58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 万元;事业收入或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万元;其他收入1458.8 万元;上年结转资金 0 万元。

三、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本预算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支出预算情况。崇阳县公安局本年支出预算合计14446.38 万元,支出增加1996.32万元,增长16%,增长原因一是增加一村一辅警项目经费,二是增加天城派出所办案中心项目建设。其中,基本支出7943.36万元、项目支出6503.02 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0 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 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四、“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预算反映部门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崇阳县公安局本年“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33.99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95.9 %;公务接待费支出10.13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4.1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0 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 万元,主要原因是无此项预算。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支出233.99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0 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 万元,主要原因 无此项预算 。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 233.99万元,与上年度减少 73.4 万元,主要原因 是压缩三公经费。

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10.13 万元,与上年度减少  3.3 万元,主要原因 压缩三公经费。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总计 1578.2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具体包括办公及印刷费80.29万元、咨询费手续费5万元、办公用房水电费136.68万元、邮电费44.44万元、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3.3万元、差旅费90.6万元、日常维修费68.52万元、租赁费1.5万元、会议费3.25万元、培训费34.92万元、公务接待费10.13万元、专用材料费38.0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3.99万元,劳务费408.39万元,工会经费79.73万元、其他交通费160.14万元、委托业务费11.2万元以及其他费用168.08万元。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本预算反映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总额 835万元,其中:集中采购支出700万元、分散采购支出13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部门房屋面积共有80230.85 平方米;共有车辆58 辆,其中:保留公务用车0 辆,执法执勤用车4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4 辆。

四、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部门整体绩效情况

2021年本部门预算整体支出14446.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943.36万元,项目支出6503.02万元)全部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年度整体绩效总目标是:

目标1、强化党建、队建、安保维稳,严打整治,确保治安平稳。

目标2、强化隐患清剿、规范执法、维护公共安全、升级法治警务。

    目标3、改革强警,抓住“民警管理、辅警管理和放管服”三个关键点。

(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共有重点项目11个,涉及财政性资金共6152.52 万元。

1、公安行政管理项目

2021年公安行政管理项目预算 502.52  万元,资金来源县级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及400.52万元,转移支付资金102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

2021年度项目绩效总体目标是保障办案业务费及在押人员给养费、警犬开支  

产出指标:数量指标,指标值民警培训次数达到5次,监所维修完成率达到100%,被拘押人员应收尽收

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指标值及时收押收拘违法人员,社会层面稳定性达到98%,保障被监管人员的合法权益,监所执法规范文明。

满意度指标:满意度指标,指标值在押人员投诉率小于5。

  2、公安信息网络构建项目

2021年公安信息网络构建项目预算360万元,资金来源县级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0万元,转移支付资金260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

2021年度项目绩效总体目标是为执法办案提供网络基础,加强办案能力

产出指标:质量指标,指标值系统合格率达到100%

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指标值信息系统正常运行率96%;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指标值民警对信息化系统满意度95%

3、公安执法办案项目

2021年公安执法办案项目预算1154万元,资金来源县级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90.5万元,转移支付资金463.5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

2021年度项目绩效总体目标是保障办理各类案件开支

产出指标:数量指标,指标值案件查处率92%

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指标值群众安全感达到95%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指标值社会治安满意度95%

4、公租房项目

2021年公租房项目预算400万元,资金来源县级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400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

2021年度项目绩效总体目标是解决无房民警住房问题

产出指标:数量指标,指标值项目完成率100%

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指标值提升民警归属感

满意度指标:受益对象满意度指标,指标值受益对象满意度95%

5、经济案件审计鉴定项目

2021年经济案件审计鉴定项目预算261万元,资金来源县级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261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

2021年度项目绩效总体目标是为案件提供证据

产出指标:质量指标,指标值出具鉴定报告

效益指标:社会指标,指标值固定案件证据,提高办案效率,民众满意。

满意度指标:受益对象满意度指标,指标值受益对象满意度达到95%

6、派出所外观维修项目

2021年派出所外观维修项目预算150万元,资金来源县级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50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

2021年度项目绩效总体目标是建成五年以上派出所外观维修

产出指标:质量指标,指标值验收合格率100%

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指标值提升公安形象,改善办公环境

满意度指标:受益对象满意度指标,指标值人民群众或者服务对象对办公环境的满意度达到95%

7、特警经费项目

2021年特警经费项目预算1140万元,资金来源县级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40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

2021年度项目绩效总体目标是保障特、巡辅警经费

产出指标:质量指标,指标值城区街面巡逻见警率90%

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指标值提高社会的防控率,突发事件和群体事件的处置效率,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指标值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满意度达到95%。

8、天城派出所办案中心项目

2021年天城所办案中心项目预算500万元,资金来源县级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00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

2021年度项目绩效总体目标是建成天城派出所办案中心,提高执法规范化建设水平

产出指标:数量指标,指标值项目完成率100%

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指标值提高执法规范化建设水平

9、信息网络运行维护项目

2021年公安信息网络运行维护项目预算165万元,资金来源县级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65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

2021年度项目绩效总体目标是保障公安网络信息系统正常运转

产出指标:质量指标,指标值系统运行故障率小于4%

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指标值信息系统正常运行率96%;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指标值民警对信息化系统满意度95%

10、一般设备购置项目

2021年一般设备购置项目预算191.2万元,资金来源县级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91.2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

2021年度项目绩效总体目标是购买打印机、空调、健身器材等系列设置,提高办事效率。

产出指标:质量指标,指标值设备正常使用率100%

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指标值改善办公环境,提高办事效率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指标值人民群众或者民警对办公环境及办事效率的满意度

11、一村一格一辅警项目

2021年一村一格一辅警经费项目预算1328.8万元,资金来源县级公共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其他资金1328.8万元。

2021年度项目绩效总体目标是加强基层警务工作,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维护社会稳定。

产出指标:质量指标,指标值全县配备辅警302名,保障其人员经费及装备经费

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指标值解决乡村矛盾,维护乡村社会稳定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指标值人民群众或者服务对象对辅警工作的满意度达到95%

五、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根据现行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2021年本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支出合计1364.8 万元,购买的服务内容主要有:一村一格一辅警项目和看守所卫生所医务人员服务项目。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崇阳县公安局2021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支出0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元,增长(减少)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此项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专项补助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等以外的上级财政部门交办任务相应安排的资金。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六)公务用车:指单位用于履行公务的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2021年崇阳县公安局部门预算公开表(附件如下)


2021年崇阳县公安局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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