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25号建议会办工作的意见
索引号 : 011359676/2022-19149 文       号 : 崇人社文〔2022〕7号
发文机构: 县人社局 主题分类: 其他
名       称: 对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25号建议会办工作的意见 发布日期: 2022年07月01日
有效性: 有效
市人社局:
现将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25号建议提出的关于解决村干部社保问题的建议的办理(落实)情况函告如下,请综合后一并答复代表。
我省、市、县目前社保体系建设是遵循国家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有序推进,社保参保的原则是实行全覆盖、多层次。农村、城市居民参加居民养老保险,无固定单位的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养老保险,有单位的按单位性质参加相应的险种。
2011年,鄂政办发〔2011〕90号明确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村主职干部,享受省财政给予的每人每年2000元任职缴费补贴。2015年我省全面放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限制条件,包括村干部在内的城乡居民,均可在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之间自由选择,都可享受省财政给予的缴费补贴(先缴后补),补贴金额不超过2000元/年,这项政策一直执行至今。同时也可以自主选择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比照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比例为20%。
崇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5月5日
主管领导 殷大愚 联 系 电 话15872072899
经办人姓名 廖景业 联 系 电 话15997989933
邮政编码437500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代工委(1份)(含电子文档)
市政府政务督查室(2份)(含电子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