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关于转发<咸宁市“咸宁护工 提技强能”(2024-2028年)养老护理员高级培训班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解读

来  源 : 崇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解读单位: 崇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 2024年08月09日 解读方式: 文字方式

名  称: 关于《关于转发<咸宁市“咸宁护工 提技强能”(2024-2028年)养老护理员高级培训班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解读 解读类型: 部门解读

一、政策背景

人口老龄化已成为全球范围内的普遍现象,如何有效应对这一挑战,尤其是在养老服务领域,成为了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关注点。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到2030年,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预计将超过4亿,占总人口的比例将接近30%。因此,专业养老人才的缺乏日益凸显,急需通过系统化的培训来提升相关从业人员的专业技能。

二、编制过程

2024年7月初,收到市人社局印发的《咸宁市“咸宁护工 提技强能”(2024-2028年)养老护理员高级培训班实施方案》,为加强我县养老护理高级培训,深入一线近距离了解养老护理员的在岗培训需求,同时与培训机构、学校磋商与沟通,7月中旬形成了《关于转发<咸宁市“咸宁护工 提技强能”(2024-2028年)养老护理员高级培训班实施方案>的通知》初稿。将《通知》初稿发给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教育局、县卫健局征求意见,并经政策法规股,读稿完善后,修改形成了目前的《指导意见》。

三、工作目标

以打造养老护理人才供应链为切入口,发展大健康养老产业供应链为培训目标。依托现有政策资源,发挥培训机构主观能动性,借助市场活力,引导全社会聚焦养老护理人才培养,推动咸宁大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

四、主要任务

全县5年(2024-2028年)集中强化培训初、中、高级养老护理员5000人,每年不少于1000人(其中每年选送初、中级学员50人到市技师学院开展中、高级班培训)。城镇各社区平均每年不少于30人、全县各村平均每年不少于5人参加培训并取得初、中、高级养老护理技能等级证书。

五、重点内容

(一)培训对象

全县各乡镇符合鄂人社发〔2018〕64号文件规定的以下几类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贫困家庭子女、建档立卡脱贫劳动力(脱贫劳动力)、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等。

(二)培训地点

崇阳职业技术学校、咸宁旅游技工学校

(三)培训内容

统一使用全市统编培训课程和教材,主要包括职业素养、护理知识、康复照护、危机应对等养老护理知识,培训以实操为主,理论课时占30%,实操实训占70%。

(四)培训时长

每年寒、暑期组织实施培训,培训周期15天(不少于90课时)

六、保障措施

1.对就业困难人员和农村学员参加培训,按照培训地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日标准给予生活费补助;

2.培训结束后,免费对养老护理员高级培训班学员组织技能鉴定;

3.精准对接养老机构、医院场所、人力资源机构,积极引导用人单位和培训学员做好就业对接。


相关文件:关于转发《咸宁市“咸宁护工 提技强能”(2024-2028年)养老护理员高级培训班 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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