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阳县白霓镇人民政府2021年部门预算

索引号 : 011359676/2021-27847 文       号 :

发文机构: 白霓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财政

名       称: 崇阳县白霓镇人民政府2021年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21年08月13日

有效性: 有效

崇阳县白霓镇人民政府2021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二、人员构成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四、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三、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四、“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

四、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五、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政府性基金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一)主要职责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内设机构

白霓镇人民政府是全额拨款的乡科级党政机关,内设党政综合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

二、人员情况

县编办核定行政编制45人,工勤编制1人。现有人数84人,其中:行政在职人员37人,工勤在职人员1人,事业在职人员1人,退休人员45人。其他编外人员5人。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党建工作,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四、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崇阳县白霓镇人民政府部门预算单位由崇阳县白霓镇人民政府本级构成,无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本预算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收支预算情况。崇阳县白霓镇人民政府2021年收入、支出预算各计1361.91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增加22.31万元,增长1.67%。主要原因是按国家政策增长了工资等因素。

崇阳县白霓镇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减少)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此项支出。

二、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2021年白霓镇政府全年收入合计1361.91与上年相比收入预算增加22.31万元,增长1.67%。主要原因是按国家政策增长了工资等因素。

1、本级财政拨款386.98万元。

2、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其中:专项收入0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0万元,罚没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其他非税收入0万元)

3、上级专项转移性收入(经费类)0万元。

4、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5、其他收入974.93万元。

6上年结转资金0万元。

三、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白霓镇政府全年支出合计1361.91万元,与上年相比支出预算增加22.31万元,增长1.67%。主要原因是按国家政策增长了工资等因素。

1、人员支出718.0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343.18万元、其他收入安排374.83万元)。

(1)基本工资140.26万元;

(2)津补贴67.08万元;

(3)绩效工资1.79万元;

(4)特岗津贴0万元;

(5)通讯费6.27万元;

(6)交通补贴10.27万元;

(7)在职物业补贴8.62万元;

(8)在职提租补贴5.23万元;

(9)车改补贴22.07万元;

(10)第13个月工资11.47万元;

(11)目标责任奖31.2万元;

(12)综合治理奖51.51万元;

(13)精神文明奖57.23万元;

(14)档案达标奖35.81万元;

(15)党建先进奖51.51万元;

(16)伙食补助费13.1万元;

(17)职业年金17.65万元;

(1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42.29万元;

(19)在职基本医疗保险16.73万元;

(20)离休基本医疗保险0万元;

(21)退休基本医疗保险19.25万元;

(22)工伤保险0.86万元;

(23)生育保险4.3万元;

(24)失业保险0.15万元;

(25)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2万元;

(26)住房公积金32.93元;

(27)女职工卫生费0.24万元;

(28)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9.48万元;

(29)离休人员物业补贴0万元;

(30)离休人员提租补贴0万元;

(31)退休人员物业补贴10.37万元;

(32)退休人员提租补贴6.02万元;

(33)生活补助4.52万元;

(34)抚恤金0万元;

(35)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5.6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149.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7.3万元、其他收入安排122.1万元)。

(1)办公费12.9万元;

(2)印刷费1.8万元;

(3)咨询费2.5万元;

(4)手续费0.5万元;

(5)水费0万元;

(6)电费8.6万元;

(7)邮电费2.1万元;

(8)取暖费0万元;

(9)物业管理费0万元;

(10)差旅费6.8万元;

(1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12)维修费4.5万元;

(13)租赁费3.2万元;

(14)会议费4.5万元;

(15)培训费0.8万元;

(16)公务接待费8.8万元;

(17)专用材料费1.2万元;

(18)被装购置费0万元;

(19)专用燃料费0万元;

(20)劳务费19.8万元;

(21)委托业务费10.5万元;

(22)工会经费6.8万元;

(23)福利费0.6万元;

(24)公车运行经费10.2万元;

(25)其他交通费用10.8万元;

(26)税金及附加费用0万元;

(27)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2.5万元。

3、其他资本性支出1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0万元、其他收入安排12万元)。

4、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0万元、其他收入安排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0万元、其他收入安排0万元)。

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0万元、其他收入安排0万元)。

7、项目支出482.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6.5万元、其他收入安排466万元)。

(1)人大、政协、三级干部会议费8万元;

(2)平安创建、综治维稳、信访经费30万元;

(3)集镇建设、乡村振兴建设经费100万元;

(4)党建活动工作经费30万元;

(5)森林防火经费3万元;

(6)政府采购经费15万元;

(7)精准扶贫工作经费10万元;

(8)防汛抗旱救灾工作经费20万元;

(9)乡村道路维护管理经费50万元;

(10)档案维护升级经费6万元;

(11)项目规划设计经费30万元;

(12)招商引资工作经费20万元;

(13)农田水利工程项目经费30万元;

(14)广告宣传费60万元;

(15)秋冬农业开发支出10万元;

(16)协调费12万元;

(17)社区戒毒中心运行经费8万;

(18)便民服务大厅运行经费10万;

(19)办公用房维护修缮经费9万;

(20)优抚救济5万元;

(21)工青妇团工作经费4万元;

(22)征兵和民兵训练经费2万元;

(23)纪检监察经费3.5万元;

(24)统战工作经费2万元;

(25)片线经费4万元;

(26)关心下一代工作经费1万元。

四、“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预算反映部门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崇阳县白霓镇人民政府本年“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6.8万元,占“三公”经费的55.26%;公务接待费支出13.6万元,占“三公”经费的44.7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预算年度内无此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支出16.8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无购车需求,公车仍可正常运行。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16.8万元,与上年度持平。

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13.6万元,与上年减少2.2万元,主要原因:本着节约原则,严格按照上级文件执行,压缩公务接待费。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总计149.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具体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本预算反映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总额15万元,其中:集中采购支出0万元、分散采购支出1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1231日,部门房屋面积共有4990平方米;共有车辆3其中:保留公务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洒水车)

四、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部门整体绩效情况

2021年本部门预算整体支出1361.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79.41万元,项目支出482.5万元)全部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年度整体绩效总目标是:

1.小城镇建设纳入建设试点,规划设计集镇有序发展。

2.提升公共环境,优化公共服务,绿色发展一、二、三产业,打造旅游循环圈。

3.白霓平安创建,建设美丽宜居白霓,提升居民生活满意度。

4.优化招商引资环境,增加规模工业企业,发展白霓经济。

(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共有重点项目3个,涉及财政性资金共210万元。

1、乡村道路维护管理项目

2021年乡村道路维护管理项目预算50万元,资金来源为县级财政预算资金。2021年度项目绩效总体目标是拓宽刷黑部分乡村路,完成集镇公路连接线,促进白霓发展。

产出指标:数量指标,指标值拓宽刷黑道路里程数3000米;质量指标,指标值项目验收合格率100%

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值村民出行时间降低率≥5%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值群众对项目的满意度≥90%

2、广告宣传工作项目

2021年广告宣传工作项目预算60万元,资金来源为县级财政预算资金。2021年度项目绩效总体目标是提高群众知晓参与度,促进白霓发展。  

产出指标:数量指标,指标值广告牌数量10个和刊发新闻数量10篇;质量指标,指标值广告差错率万分之一。

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值更好地宣传、推介白霓,提升白霓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反映较好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值群众对广告宣传的满意度≥90%

3、集镇建设、乡村振兴建设项目

2021年集镇建设、乡村振兴建设项目预算100万元,资金来源为县级财政预算资金。2021年度项目绩效总体目标是推进乡村振兴进一步发展,完善集镇基础设施建设。

产出指标:数量指标,指标值建设垃圾中转站数量3个和乡镇改造面积30000㎡;质量指标,指标值项目验收合格率100%

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值白霓街镇面貌改善情况较好。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值群众对项目的满意度90%

五、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根据现行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2021年本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支出合计0万元,本部门无政府购买服务。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崇阳县白霓镇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减少)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此项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专项补助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等以外的上级财政部门交办任务相应安排的资金。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其中,因公出国()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六)公务用车:指单位用于履行公务的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表

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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