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阳县白霓镇人民政府2020年部门决算

索引号 : 011359676/2021-38652 文       号 :

发文机构: 崇阳县白霓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财政

名       称: 崇阳县白霓镇人民政府2020年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1年11月24日

有效性: 有效


崇阳县白霓镇人民政府2020年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人员情况

  四、部门决算汇编范围

  五、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崇阳县白霓镇人民政府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崇阳县白霓镇人民政府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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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崇阳县白霓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二)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及其他经济保持平衡协调发展,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三)承担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监督及增值保值责任;保护公民私人所有合法财产,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应有的自主权;监督企业和各种经济联合体、个体户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令和政策,履行经济合同。(四)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利;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强乡村管理工作,依法管理外来流动人口,处理人民来信来访,调解民间纠纷,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五)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教育、卫生、科技、民政、广播电视、文化、体育事业;组织实施义务教育和其他各类教育;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工作;做好劳动管理、科普、老龄及宗教、侨务等工作。(六)加强乡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按计划组织、管理乡财政收入和支出,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和政策,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完成;做好统计工作。(七)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崇阳县白霓镇人民政府是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机关,镇党委、政府设3个副科级内设机构:党政综合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根据县政府机构改革核定的内设机构及编办批复的行政单位设置情况,纳入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如下:

(一)白霓镇党委

(二)白霓镇人民政府

三、人员情况

崇阳县白霓镇人民政府定行政编45人,事业编2人。现实有人数91人,其中:行政在职43人,工勤编1人,事业编2人,退休45人。实有公车2辆。

四、部门决算汇编范围

2020年纳入崇阳县白霓镇人民政府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收支包括:行政单位的全部收入和支出。行政单位1家,为崇阳县白霓镇人民政府。

五、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20年纳入崇阳县白霓镇人民政府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1

崇阳县白霓镇人民政府

第二部分 崇阳县白霓镇人民政府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见附表1)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崇阳县白霓镇人民政府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崇阳县白霓镇人民政府2020 年度收入总计1669.42万元,支出总计1641.07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入减少436.29万元,支出减少478.46万元。收入和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减少了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的收入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崇阳县白霓镇人民政府2020 年度收入总计1669.42万元,较上年减少20.72%;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收入占71.30%,较上年减少663.2万元,主要是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收入减少;科学技术收入占3.49%,与上年持平;社会保障和就业收入占3.41%,较上年减少32.71万元;卫生健康收入占13.94%,较上年增加217.52万元,主要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收入增加;节能环保收入占2.97%,较上年增加49.5万元;农林水收入占2.56%,较上年减少14.84万元;住房保障收入占2.27%,交上年增加8.35万元;其他收入占0.05%,较上年减少0.9万元。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崇阳县白霓镇人民政府2020 年度支出总计1641.07万元,较上年减少22.57%;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占71.09%,较上年减少700.84万元,主要是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减少;科学技术支出占3.55%,与上年持平;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占3.19%,较上年减少37.2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占14.18%,较上年增加217.52万元,主要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支出增加;节能环保支出占3.02%,较上年增加49.5万元;农林水支出占2.60%,较上年减少14.8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占2.31%,较上年增加8.35万元;其他支出占0.05%,较上年减少0.9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为1336.74万元,较上年增加305.25万元,上升29.59%;财政拨款支出为1360.69万元,较上年增加281.71万元,上升26.11%,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卫生健康和节能环保收入和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崇阳县白霓镇人民政府2020年度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共计1360.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74.14万元,与上年度相比减少89.72万元,减少的原因是:人员经费减少;项目支出486.55万元,与上年度相比增加371.42万元,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卫生健康和节能环保支出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崇阳县白霓镇人民政府2020 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74.1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24.64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49.5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与2019年度相比,人员经费减少95.71万元,减少11.67%。公用经费比上年增加5.99万元,增加4.17%。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执行情况说明

崇阳县白霓镇人民政府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1.06万元,支出决算为10.2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2.5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8.06万元,决算为8.0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3万元,决算为2.1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72.6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崇阳县白霓镇人民政府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8.06万元,占78.71%,较上年减少1.45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18万元,占21.29%,较上年减少7.2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单位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增加0万元,增长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8.06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支出8.06万元,均为公务用车运行费。本单位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减少1.45万元。减少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3.公务接待费支出2.18万元。其中:

(1)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2020年共接待国(境)外来访团组数0个、来访外宾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2)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1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交流和相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2020年共接待国内来客48批次、来客432人次。

(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减少7.24万元。减少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崇阳县白霓镇人民政府2020 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和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崇阳县白霓镇人民政府2020 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预算安排和支出。

十、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崇阳县白霓镇人民政府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12个,资金1641.0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评价情况来看,2020年白霓镇人民政府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为99.66分,其中预算执行19.66分,产出指标40分,效益指标20分,满意度指标20分。

附件2:2020年度崇阳县白霓镇人民政府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附件3:2020年度崇阳县白霓镇人民政府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各项目经费管理规范,工作大部分已按计划完成,社会效益较好,项目可持续性强,服务对象总体满意度高。各项目所有资金实行专款专用。项目支出均有相关的授权审批,资金拨付审批程序严格,使用规范,会计核算结果真实、准确。组织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部门整体支出预算管理情况良好,年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良好。

附件4-14:2020年度项目绩效自评表

(三)绩效评结果应用情况

1.部门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2020年度组织全部人员学习《中发[2018]34号》文和其他预算绩效管理文件,认真理解相关要求、学习相关知识,成立预算绩效管理领导小组,完善相关制度,明确职责与要求,全员参与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工作,改变由财务人员单打独斗编制预算和绩效目标的现象。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拟应用情况

2021年度根据绩效目标、指标编制全年工作计划,根据具体工作内容编制预算,提高了预算编制准确性。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崇阳县白霓镇人民政府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9.5万元,其中:办公费9.08万元、咨询费4万元、手续费0.03万元、电费1.34万元、邮电费1.3万元、差旅费3.58万元、维修(护)费0.8万元、租赁费3.75万元、会议费2.18万元、培训费0.5万元、公务接待费2.18万元、专用材料费0.99万元、专用燃料费1.43万元、劳务费3.71万元、委托业务费11.5万元、工会经费10.4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0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5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4.52万元、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54.76万元。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年初预算数160.32减少10.82万元,降低6.75%;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99万元,增长4.17%。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崇阳县白霓镇人民政府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8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8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崇阳县白霓镇人民政府共有车辆2辆;单位价值 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 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八、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事业收入或经营收入中按规定提取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XX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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