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崇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儿童和学生用品质量安全守护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 011359676/2020-16785 文       号 :

发文机构: 崇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题分类: 质量监督

名       称: 关于印发《崇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儿童和学生用品质量安全守护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0年10月22日

有效性: 有效

崇阳县市场监管局2020年儿童和学生用品质量安全守护行动实施方案

儿童和学生用品质量安全关系青少年儿童的身心健康,关系家庭幸福、社会和谐。为守护好儿童和学生用品质量安全,依据《省市场监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儿童和学生用品质量安全守护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市监办质监函〔2020〕44号),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省局工作部署,突出与学生、儿童健康成长密切相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高度关注的儿童玩具、学生文具、儿童服装、儿童口罩、婴童用品等产品,创新监管方法,提高监管效能,夯实儿童和学生用品质量安全保障线,让儿童、学生穿得称心、用得舒心、玩得开心。二、工作重点(一)突出儿童玩具。重点抽查新型解压玩具、磁性玩具、弹射玩具等有危险玩具,重点检查适用年龄、警告标识等标识说明。依法查处不符合强制性标准、未经认证擅自出厂销售的玩具、“三无”及假冒伪劣玩具。(二)突出学生文具。重点检查记号笔、中性和油性圆珠笔及替芯等书写类文具,水彩笔、彩泥、蜡笔、油画棒、指画颜料等美术类文具,固体胶、液体胶、学生白胶等胶粘类文具,橡皮擦、涂改液等修正类文具,以及作业簿册等。重点查处不符合强制性标准、“三无”及假冒伪劣文具。(三)突出儿童服装、儿童口罩产品。以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为抓手,重点抽查消费量大的儿童服装、儿童口罩产品。重点检查标签标识、进货台账等,加强日常监管和隐患排查。

(四)突出婴童用品。重点检查奶瓶、奶嘴等婴童喂养用品生产企业,严厉查处使用禁限用原料、制假掺假等制造窝点。开展儿童推车、婴儿倾斜睡床、电动摇椅、奶嘴、儿童餐具、儿童爬行地垫等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及时发现安全隐患。  三、工作措施(一)摸清基本情况。摸清辖区内儿童玩具、学生文具、儿童服装、口罩、婴童用品等产品的生产企业,按要求汇总上报县质量管理股。(各监管所负责)(二)开展儿童和学生用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结合本县实际情况开展儿童玩具、学生文具、童车、婴幼儿童装、儿童餐具、儿童口罩等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重点从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的小企业、小作坊、学校及学校周边商铺、批发集贸市场及网络电商抽取样品,突出对安全指标开展检测。对抽查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第一时间通知企业立即停止生产或销售该类产品,依法采取查封、扣押等措施,严防不合格产品流入学生、儿童手中。及时开展不合格产品后处理,责令企业限期整改,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及时组织整改复查。加强缺陷调查和认定,依法召回缺陷产品,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质量管理股负责)

(三)开展生产领域专项治理。将辖区内的儿童玩具、学生文具(作业本、纸质用品、粘合类文具、修改类文具、学生用笔)、儿童服装、儿童口罩、婴童用品4类产品作为重点检查事项,对生产企业加强日常监管和隐患排查。重点查看原材料进货记录和检验报告等,检查原材料是否合规;严厉查处违法违规使用回收废塑料和劣质原材料加工生产玩具产品的行为,依法查封、扣押和销毁涉案产品。(各监管所负责)

(四)开展流动领域专项治理。加强对校园周边商店、文具和玩具批发市场、校服销售门店等经营场所,以及农村集贸市场、城乡结合部等质量安全问题高发多发区域的监管。重点检查标签标识、进销货台账等,对发现的“三无”产品和标签标识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产品,责令经营者立即下架、停止销售;对属于CCC认证目录但未认证的产品、假冒伪劣产品,及时查封、扣押,并没收和全部销毁存在严重质量安全隐患的假冒伪劣产品,同时追踪溯源,清理生产源头,铲除销售网络,依法查处无证照生产经营的“黑作坊”、“黑窝点”;对进销货台帐缺失或者不规范的,督促经营者建立完善进销台账和索证索票制度。(各监管所负责)

(五)开展电子商务领域专项治理。督促电子商务平台加强新型解压玩具、磁性玩具、弹射玩具等危险玩具及“三无”学生文具、儿童服装、儿童口罩、婴童用品的自查自清;综合运用行政约谈、行政指导、行政处罚、宣传引导等手段,督促电子商务经营者特别是平台经营者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自觉规范经营行为。(网络交易合同监管股)

(六)开展专项宣传教育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知识宣传活动,如组织技术专家进校园,讲解质量安全知识,普及快速甄别优劣玩具、文具等产品的方式方法,提升消费者的安全防范能力。畅通儿童和学生用品安全守护行动举报投诉电话,及时依法受理相关投诉举报,从快查处有关违法经营行为线索。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监管所加强儿童和学生用品安全守护行动的组织领导,机关各股室要加强指导,及时互通有关情况,努力形成监管合力,把行动落到实处。

(二)开展帮扶督导。各监管所要帮扶企业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完善质量管理制度、增强质量意识。落实包容审慎监管和柔性执法清单,同时要严守“刚性执法”的原则底线,对故意制假售假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从严查处。

(三)及时报送信息。安全守护行动中的重大问题、重大案件、突发事件要及时报送县局。2020年11月20日前,各监管所向县质量管理股报送阶段性工作总结并填写《儿童和学生用品安全守护行动工作情况统计表》(见附件)。

附件:儿童和学生用品安全守护行动工作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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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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