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崇阳县长江高水平保护七大攻坚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 011359676/2022-23319 文       号 : 崇政办发〔2022〕9号
主题分类: 水务;土地;水资源 发文单位: 崇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名       称: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崇阳县长江高水平保护七大攻坚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年07月25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2年07月25日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崇阳县长江高水平保护七大攻坚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崇阳县长江高水平保护七大攻坚提升行动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崇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崇阳县长江高水平保护七大攻坚提升行动方案
为巩固提升长江大保护标志性战役成果,全面推进长江高水平保护,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江高水平保护十大攻坚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发〔2021〕66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组织开展长江高水平保护七大攻坚提升行动,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面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始终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从源头上系统开展生态环境修复和保护,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标本兼治,完善长效机制,为崇阳“建成支点、打造样板”提供坚实的生态基础和绿色支撑。
二、基本原则
(一)系统修复,源头管控。坚持从生态系统整体性和流域系统性出发,追根溯源,系统治疗,从源头上系统开展生态环境修复和保护,防止头痛医头、脚痛医脚。
(二)协同联动,整体推进。坚持强化山水林田湖草等各种生态要素的协同治理,推进上下游、江河湖库、左右岸、干支流互动协作,增强各项举措的关联性和耦合性。加强综合治理系统性和整体性,既要重点突破,又要防止畸重畸轻、单兵突进、顾此失彼。
(三)问题导向,分类整治。坚持针对污水乱排、生态破坏等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对症下药,分类施策,专项治理,补齐短板弱项。
(四)持续发力,久久为功。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标准不降,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紧盯重点、难点、堵点,持续发力、久久为功。坚持依法治理,多措并举,建立健全长江大保护长效机制。
三、总体目标
巩固提升长江大保护标志性战役成果,“十四五”期间通过“三年集中攻坚,两年巩固提升”行动,实现从“全面出击向重点突破、应急治理向常态化治理、治标向标本兼治”三个转变,持续改善长江生态环境和水域生态功能,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公众监督”的共治格局。
四、重点任务
(一)污染治理攻坚提升行动
1.陆水流域崇阳段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攻坚提升行动。在深入开展陆水流域崇阳段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工作的基础上,经过3-4年努力,基本完成排污口整治工作任务;进一步巩固和深化整治成效,强化监管信息化建设,到2025年底前建立比较完善的陆水流域崇阳段入河排污口监管长效机制。
2.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攻坚提升行动。到2025年,县城污水处理能力基本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县城污水处理率达到85%以上;污泥无害化、资源化利用水平进一步提升,城镇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0%以上。
3.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攻坚提升行动。全面提升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巩固生活垃圾处理由卫生填埋向焚烧转型成果。2022年11月,崇阳静脉产业园投入正式运营,全县城乡生活垃圾焚烧占比达到100%。
4.农业农村绿色发展攻坚提升行动。扎实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到2025年,主要农作物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55%,主要粮食作物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45%;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稳定在90%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推进水产健康养殖,实施连片池塘尾水治理,确保实现“十年禁渔”目标。
(二)生态保护修复攻坚提升行动
5.国土绿化攻坚提升行动。全面推进国土绿化,着力提升森林质量,力争到2025年,完成造林绿化2万亩,完成森林质量提升20万亩,建设省级森林城市1个、森林城镇1个、森林乡村16个,使全县森林生态系统结构更加合理,功能更加完备,自然修复能力提升更加显著,综合效益更加突出,生态安全格局得到进一步优化。
6.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攻坚提升行动。编制、实施崇阳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谋划实施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持续推进全县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部署开展全域国土综合整治工作。
7.水资源保障攻坚提升行动。全面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和国家节水行动,到2023年底前,落实陆水流域水量分配,重点河库生态流量保障目标确定基本完成。到2025年底前,用水效率达到湖北省确定我县的“十四五”目标,重点河库主要控制断面生态基流满足程度总体达到90%以上。
五、工作保障
(一)统一思想认识。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上来,切实增强推动长江生态经济带生态保护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坚决扛起长江生态经济带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的政治责任。
(二)完善体制机制。在县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和生态保护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成立崇阳长江高水平保护七大攻坚提升行动县指挥部及七个攻坚提升专项行动指挥部。县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工作的综合协调。各专项行动牵头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落实牵头抓总责任,明确工作专班,细化工作方案,制定年度任务、措施、责任、时限“四单”,逐年明确攻坚行动的年度工作要求和重点,加强工作督办,推动任务落实、落地、落细。县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积极协同配合,增强工作合力。各乡镇要在全县统一指挥下,将开展长江高水平保护十大攻坚提升行动与抓好中央、省、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结合起来,落实属地责任,结合本地实际,抓紧研究制定工作方案,细化配套政策和推进措施,做到具体化、项目化、工程化,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三)加大落实力度。各专项行动牵头部门根据工作安排,组织对专项行动推进落实情况开展明察暗访和工作督查。对落实到位、积极作为、做出显著成绩和贡献的单位和个人,通报表扬。对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慢作为、不作为的,通报批评和追责问责。县直各相关部门要加强部门协同联动、政策沟通衔接,加大职能工作的督办落实,强化对乡(镇)的帮扶指导,杜绝“四风”问题。
(四)营造良好氛围。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等法规政策的解读和宣传引导。要及时选树先进典型,总结推广经验做法。要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畅通群众监督渠道,营造全面关注、全民参与、全力推动长江大保护的良好局面。
附件:1.崇阳县长江高水平保护七大攻坚提升行动指挥部及七个专项行动指挥部名单
2.陆水流域崇阳段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攻坚提升行动方案
3.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攻坚提升行动方案
4.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攻坚提升行动方案
5.农业农村绿色发展攻坚提升行动方案
6.国土绿化攻坚提升行动方案
7.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攻坚提升行动方案
8.水资源保障攻坚提升行动方案